法律分析:该欠条是具有一定效力的,但是当事人是在被胁迫的情况下签订的,所以可以请求人民或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撤销后该欠条就不具备任何效力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百五十条 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胁迫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第一百五十一条 一方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缺乏判断能力等情形,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的,受损害方有权请求人民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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