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独生子女父母年老时的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准
1.领取条件:有《光荣证》的上海市公民;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
2.领取标准:5000元。
二、婚后无子女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标
1.领取条件:2004年4月15日以前办理结婚登记且婚后未生育又未收养子女的上海市户籍公民;女年满55周岁或者男年满60周岁。
2.领取标准:10000元。
一次性计划生育奖励费领取流程
一、领取办理地点
各街道、镇(乡)社区事务受理服务中心。二、领取办理时间
每月5日-2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的上午9:00-11:30和下午13:30-16:30。
法律依据:《中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第二条 我国是人口众多的国家,实行计划生育是国家的基本国策。
国家采取综合措施,人口数量,提高人口素质,推动实现适度生育水平,优化人口结构,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
国家依靠宣传教育、科学技术进步、综合服务、建立健全奖励和社会保障制度,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
第三条 开展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应当与增加妇女受教育和就业机会、增进妇女健康、提高妇女地位相结合。
第四条 各级及其工作人员在推行计划生育工作中应当严格依法行政,文明执法,不得侵犯公民的合法权益。
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受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