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一、裁员可以不接受吗
如果公司依法按程序裁员,员工一般不可以不同意。公司需要遵守的程序是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后,制作裁减人员的方案,报给劳动行政部门。
二、公司裁员的合法流程
1、出现企业破产或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等需要裁员的情形;
2、提前三十日向工会或者全体职工说明情况;
3、听取工会或者职工的意见;
4、制定裁减人员方案;
5、向劳动行政部门报告;
6、裁减人员。
三、公司裁员的情形主要有:
1.公司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
2.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3.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4.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的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