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补办出生医学证明需要的手续是:确定新生儿姓名(未取名字,不能办理)。提供出生医学记录;出生证明申领表;父母双方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生殖健康证(准生证);孕产妇保健册(本院建卡)。在每周一、三、五(节假日除外)进行办理。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派出所的镇,以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
乡和不设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
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