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患纠纷的处理办法有:
1、由医患双方自行协商处理;
2、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进行调解处理;
3、由有关行政部门调解处理;
4、当事人可向起诉;
5、可通过法定的其他途径来处理。
医患纠纷的特点如下:
1、主体限于医患双方;
2、客体为人身权和财产权;
3、内容围绕诊疗护理服务关系的争执而展开;
4、医患纠纷的产生不都是从患者引发的;
5、医患纠纷是不可避免的,医患双方是一种对立统一的关系。
医疗纠纷增多的原因:
1、诊治过程中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的技术、态度、收费、管理等因素的缺陷;
2、医疗不够完善,医疗保险不健全,医疗收费大大超过人们的承受能力;
3、流动人口就诊人数增加;
4、患者对医疗服务的要求和期望值越来越高,不能理解病情的变化和疾病发生发展的自然规律;
5、其它因素例如新闻媒介对医疗纠纷不负责任的炒作,保护医疗工作和医务人员的法规不够完善等。
综上所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其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歧,当事人要求追究责任或赔偿损失,非经行政的或法律的裁决不能解决的医患纠葛。医疗纠纷不论是何种原因引起及以何种方式解决,对社会、对医患双方都造成很多不良影响。
【法律依据】: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
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提起民事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