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离婚了不让见孩子的,另一方可以向起诉要求行使探望的权利。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如果一方没有正当理由而阻止对方探望孩子,则另一方有权向提起诉讼,要求行使探望的权利。如果对方仍拒不配合,另一方可以向申请强制执行,也可以申请变更孩子抚养权。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六条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判决。
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