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破产清算分为自行清算和强制性清算。主要针对于强制性清算,一般是自清算组成立日起六个月之内,特殊情况,可适当延成。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七条 人民依照本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
因篇幅问题不能全部显示,请点此查看更多更全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