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材料已经到,应当不超过两个月开庭审判。需要看案件的具体复杂程度,适用什么程度审理等等才能确定,开庭时间建议咨询承办法官。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二条规定:人民审理公诉案件,应当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以及有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规定情形之一的,经上一级人民批准,可以延长三个月因特殊情况还需要延长的,报请最高人民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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