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册地和经营地可以不一致。公司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不一定要和生产、经营场所一致。但税收实行属地化管理,公司注册地和实际经营地不一致的,容易造成监管上的盲区,造成税收的流失或者不方便管理。
一、注册公司需要哪些材料?
1、《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由董事会签署;
3、由发起人亲自签署的或由会议的主持人与出席会议的董事亲自签字的股东大会或创立大会的会议记录(募集设立的提交)相当于股东会决议(设立);
4、全体发起人签署或者全体董事签字的公司章程;
5、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
6、董事、监事和经理的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7、法定代表人任职文件及身份证件复印件;
8、住所使用证明;
9、《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二、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满足什么条件?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公司法人资格的取得需符合以下条件:
1、公司必须依法设立。
2、公司必须具备必要的财产。
3、公司必须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
4、公司必须能够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商事活动并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投入运营之后当地的工商部门也会对公司随时随地的进行检查的,所以,在一开始就要先确认好了公司的经营地址,后期挪动了经营地址的话就必须要到工商局去变更一下营业执照。公司从注册开始就要踏踏实实的按照法律制度进行,不然后期是没办法正常经营的。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10条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
《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第12条,公司的住所是公司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公司的住所只能有一个。公司的住所应当在其公司登记机关辖区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