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主观:
司法解释和立法解释之间的效力关系是立法解释的效力高于司法解释。立法解释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法律作出的解释,与法律具有同等效力;而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作出的解释。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四十五条
法律解释权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法律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解释:
(一)法律的规定需要进一步明确具体含义的;
(二)法律制定后出现新的情况,需要明确适用法律依据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
第五十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法律解释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