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分割原则:1.个人财产不分割;2.双方名下的房产共同财产,离婚时分割;3.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房产,但用共同财产还贷,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4.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产为共同财产;5.父母为子女购房是个人财产;6.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写在一方名下按出资比例共有,双方名下没约定份额则共同共有。
法律分析
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的则按以下原则处理:
1. 一方全款买房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为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非另有约定。
2. 一方全款买房但登记在双方名下的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协议不成的,进行分割。
3. 在登记前贷款购买的房子登记在一方名下,但用共同财产还贷的,离婚时房产归登记方所有,但婚后房产增值部分和还贷部分为共同财产,离婚时另一方对此部分可以要求分割。
4. 夫妻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子,不论登记在哪一方名下,都属于共同财产。
5. 一方父母为子女购买的房屋视为对自己子女的赠与,属于个人财产,离婚时不予分割,除非另有约定。
6. 双方父母出资全款买房且写在一方名下的,按出资比例、按份共有;如没有约定份额,则为共同共有,写在双方名下。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该内容由 信金国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