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产品侵权举证责任的分配:
一、受害人(原告)的举证责任。构成产品侵权,承担产品责任的条件有:
(一)必须有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事实;
(二)产品存在缺陷;
(三)产品缺陷与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之间存在因果关系;
(四)生产者、销售者将产品投入市场时缺陷已经存在。
二、生产者(被告)的免责举证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一条
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人身、缺陷产品以外的其他财产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者能够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未将产品投入流通的;
产品投入流通时,引起损害的缺陷尚不存在的;
将产品投入流通时的科学技术水平尚不能发现缺陷的存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