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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教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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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法 教 案

教学目的:

通过学习民法的概念和民事法律关系、民法的基本原则、民事主体和民事行为,使学生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民法的基本内容及其作用;学习民事权利和民事责任,使学生正确认识并行使民事权利,依法自觉履行民事义务;学习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使学者正确认识和理解我国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正确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重点难点:

一、民法的概念和基本原则

二、民事主体及其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

三、财产所有权和与财产所有权有关的财产权利

四、合同的概念、特点

五、民事责任的概念、种类及承担方式

教学时间:2课时

课题:第一节民法的基本原则

教学过程:

导入:(提问)

行调整什么社会关系?——国家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

而民法呢?——调整平等主体问的财产和人身关系。

第一节 民法的基本原则

(由初二财产所有权引入)

财产所有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

一、民法的含义

(一)民法的概念

民法是调整平等主体的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二)民法的调整对象

我国民法的调整对象包括以下两个方面: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1、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

平等主体是指参与民事关系而处于平等地位的当事人,包括公民和法人。他们在法律上都是平等的民事主体,相互之间不存在隶属关系,任何一方都不得把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

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是指在物资资料生产、分配、流转和消费过程中所形成的以财产为直接内容的社会关系。(板书)

所有权

使用权

占有 静态的财产关系 经营权

支配 相邻权

财产关系 知识产权

交换 动态的财产关系 债权

分配 继承权

2、平等主体之间的人身关系

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是指与人身不可分离而又不具有直接财产内容的社会关系。这种关系是由于人的出生或者人的特定身份而产生的,虽然人身关系没有财产内容,但通常与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有着密切的联系而成为财产关的前提。(板书)

监护权

身份权

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人身权 知识产权

生命健康权

姓名权

名誉权

隐私权

肖像权

二、民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由法律直接规定,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律规则,其它规范应与之相符。民事关系太广,不可能都由法律一一规定,故有基本原则。

它是我国民事立法、司法工作以及民事活动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

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有:

(一)平等原则

平等原则是民法的核心原则。国家对民事领域的干预,也不得违背这一原则。

平等原则要求:

1、任何当事人都只能以平等主体的资格参与民事活动。不得因职业、身份、年龄、民族、宗教信仰等方面的不同或所有制性质和经济实力的差异而处于地位。

2、当事人平等地享受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没有无义务的权利,也没有无权利的义务。

3、当事人的民事权利平等地位受法律保护。即在适用法律上不得因民事主体的不同有任何特殊。

地位平等

平等原则(首要、核心) 权利义务平等

平等地受法律保护

(二)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所谓自愿,是指平等当事人在确立、变更或终止民事法律关系时,要以各自的真实意思明确表示自己的意愿,互不强制。

所谓公平,是指民事主体双方当事利义务要对等,所进行的民事活动是互利的,不允许一方损害另一方或第三者的利益。

所谓等价有偿,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要按照价值规律的要求进行等价交换,实现各自的经济利益,不允许一方无偿占有、调拨或剥夺他人的财产,或进行不等价交换而侵犯他人的利益。

所谓诚实信用,是指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当真诚相待,恪守信用,不允许尔虞我诈、弄虚作假,用不正当的手段牟取利益。(板书)

自愿:自己做主,真实意思

公平:利益平衡,处理得当

自愿、公平、等价有偿、诚实信用原则 等价有偿:按价值规律要求

真诚老实,信守诺言

(三)保护公民、法人合法民事权益的原则----宗旨、首要任务

民法通则规定,公民、法人的合法民事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犯。这一原则反映了社会主义民法的本质要求。它对于调动公民和法人参与民事活动的积极性,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四)遵守法律和国家原则

(五)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

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原则:民事活动应遵守社会公德,不能损害公共利益,扰乱社会秩

序。

依据民法通则规定,公民和法人享有的民事权利、承担的民事义务受法律保护。但是,行为人在行使自己权利时,不得损害他人、国家、集体和社会公共利益。民法禁止行为人滥用民事权利,并将其作为一项基本原则加以规定。

禁止民事权利滥用原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民事活动必须遵守法律、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不得扰乱社会经济秩序。

小结:本节课我们了解了两个问题:

1.民法的含义: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

总称。

2.民法的五条基本原则

作业

下面我们来看两个练习题:

1、何某欲买房,张某欲卖房,两人协商过程中,张某坚持房价为一万元,何某坚持八千元,双方未能达成一致。一日,何某见张某体弱无力,迫使张某在准备好的合同上签字。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A)

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D.公平原则

2、何某有一栋可以眺望海景的别墅,当他得知有一栋大楼将要建设,从别墅不能再眺望海景时,就将别墅卖给想得到一套可以眺望海景的房屋的张某。何某的行为违背了哪项民法原则(C)

A.自愿原则B.平等原则

C.诚信原则D.公平原则

3.为什么说民法是民事权利法?民法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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