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住房保障实施现状
随着房地产业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我国的住房保障体系也经历了一个发展过程。1994年颁布的《关于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的决定》中提出建立经济适用房制度和推行住房公积金制度;1998年发出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城镇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设的通知),提出对不同收人家庭实行不同的住房供应,即:最低收入家庭由提供廉租房;中低收人家庭购买经济适用房;其他高收人家庭购买、租赁市场价商品房。至此,我国逐步建立起以住房公积金制度、经济适用房制度、廉租房制度三项制度为主体内容的住房保障体系基本框架。
1.住房公积金
我国住房公积金制度是在借鉴新加坡经验基础之上建立起来的一种长期性住房储金制度。职工个人和所在单位按职工个人工资和职工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逐月缴纳,归职工个人所有,作为职工个人住房基金,专户储存、统一管理、专项使用。
2.经济适用房政秉
经济适用房是提供优惠,限定建设标准、供应对象和销售价格,具有保障性质的性商品住房。其主要优惠体现在通过土地划拨、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控制开发利润等措施,以降低经济适用房建设成本。
3.廉租房
廉租房制度保障对象为双困家庭,即民政低保家庭中的住房困难家庭,属于社会救济范畴。其主要通过地方财政预算安排并结合其他渠道筹措廉租房资金,实行住房租赁补贴、实物配租、租金核减等多种保障方式。
住房保障的公平性问题
1. 覆盖面公平性的缺失
2. 保障的目标对象偏离
目前我国住房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
1. 我国住房市场总体运行基本良好,但结构性矛盾比较突出
2.经济适用住房的运行机制不健全,是导致制度性失效的根本原因
3.保障性资金紧张
我国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存在的问题
1. 对住房保障投入不够
2. 的财政补贴目标不准确
3. 税收优惠严重缺失
我国城市住房保障制度存在问题的财政原因分析
1. 地方积极性不高
住房保障制度的实施,地方不仅要无偿提供土地,更要提供大量的人力、物力来建房,因此地
方普遍对此积极性不高。从表面上看,地方对住房保障重视不够属于认识层面的问题;从深层次看,这是利益博弈的结果。以廉租住房建设为例,据权威分析,廉租住房与房价成反比关系,廉租住房供给每增加5%,就会迫使房价下降3%-4%,其导致的必然结果,便是影响当地的土地出让收益和GDP增长,难免触动地方利益,加之没有明确的问责机制,地方建设廉租住房的积极性就会大大降低。
2. 廉租住房资金来源渠道单一
城镇最低收入家庭廉租住房资金的来源,实行财政预算安排为主、多种渠道筹措的原则。主要包括:市、县财政预算安排的资金;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中按规定提取的城市廉租住房补充资金;社会捐赠的资金;其他渠道筹集的资金。但是,住房公积金增值普遍收益很少或不稳定,在提取风险准备金、支付管理费用后,剩余资金有限,不足以支持住房保障制度建设。因而,在实际操作中,廉租住房资金来源仅以财政预算为主。
3. 现行财政不合理
我国于1994年在全国范围内推行“分税制”,从实际执行结果看,实行分税制财政后,财权层层上收、事权层层下放,地方财力与事权不匹配,地方面临较大的支出压力。地方为了扩大财政收入,表现政绩,只能依靠土地出让金收入,从而增加了对土地出让金的依赖,导致对住房保障制度建设的忽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