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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海堤达标项目海滨新区开泰闸工程

监 理 实 施 细 则

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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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编制说明 1 二、工程概况 1 三、监理工作范围 2 四、发包方、设计、承包方和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 五、监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监理机构及人员组成 (二)监理职责 六、监理机构的管理 (一)监理人员守则 (二)监理工作制度 七、图纸会审 八、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九、审查技术变更 十、监督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十一、工程项目的划分 十二、进度控制 十三、工程质量控制 (一)、强化质量意识 (二)工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控制 (三)施工测量放样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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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严格控制原材料与构配件质量 16 (五)、基坑及土方开挖工程 21 (六)桩基工程 22 (七)土方回填 24 (八)模板工程 25 (九)钢筋工程 27 (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 32 (十一) 砌石工程 44 (十二)防渗、导渗、永久缝和防渗渠工程 46

(十三)闸门、主机泵、启闭机与辅助设备安装 49

(十四)电气设备采购和安装 49

十四、工程投资控制 57 十五、技术资料的整理 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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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理实施细则

受连云港市海堤达标建设处(以下简称业主)的委托,该项目监理部(以下简称监理单位),负责对本项目的相关工程实施建设监理。为执行监理合同,有效地控制工程建设,以《监理规划》为基础,制定本《监理实施细则》,它适用于本项目有关工程。

第一章 编制说明

第一节 编制说明

1、本细则是在仔细研究招标文件、设计文件及现场条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监理实力对监理工作做出优化配置、科学合理的安排;

2、本监理细则严格按照《连云港市海堤达标项目开泰闸工程 项目》之招标文件的要求进行编制。 第二节 编制依据

1、连云港市规划设计院有公司设计的施工图册。

2、连云港市海堤达标项目开泰闸工程项目施工招标文件及附图。 3、连云港市海堤达标项目开泰闸工程项目施工招标答疑或补充通知。

4、国家和地方的有关建筑法律法规、安全环保的法律法规。 5、国家现行的《施工及验收规范》、《设计规范》、标准图集及相关规定和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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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规范、标准及相关规定名称 号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

备注 DL/T5144—2001 SL288—2003 SL265-2001 SL27—91 JGJ46- GBJ50026—93 JGJ59—99 GB50300-2001 GB/T24001-1996 GB/T19001-2000 GB50300—2001 GB/T50328-2001 SL223-2008 2008修改版 《水工混凝土施工规范》 《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规范》( 《水阐设计规范》 《水闸施工规范》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环境管理体系规范及使用指南》 《质量管理体系标准》 《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6

第二章 工程概况

海滨新区位于连云港市区北部,海州湾南端,242省道以北,东起西墅渔港码头,西至临洪河口,外临黄海。于海滨新区新建海堤上新建开泰闸工程,该闸总净宽20.0m,排涝流量232m3/s。挡潮闸按20年一遇排涝设计,当超标准为100年一遇设计,300年一遇校核,主要建筑物为1级,次要建筑物为3级。开泰闸总净宽玩20.0m,共2孔,每孔净宽10.0m。闸室主体,空箱岸墙,空箱引桥以及上,下游翼墙均采用灌注桩基础,其余为预制桩基础。闸门采用潜孔式平面定轮钢闸门,配QPQ-2×160kN卷扬式启闭机控制,在主门槽上,下游侧各设一道检修门槽,检修闸门采用1台套SGDM-2×30KN-12m型双钩同步电动葫芦起吊 第一节 项目简介及地理位置

本项目为海堤达标项目。工程位于浅海区,离市区较远,而且进入工地的道路很差。 第二节、工程特点

本项目为新建闸工程,其工作内容包括:闸室主体,空箱岸墙,空箱引桥以及上下游翼墙均采用灌注桩基础,其余为预制桩基础等多个领域,专业性复杂、要求高。 第三节、、工程参建单位

建设单位:连云港市海堤达标建设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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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计单位: 连云港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江苏盐城水利建设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连云港市海堤达标项目海滨新区开泰闸工程 (三)、工程地点:连云港市海滨新区

(四)、工程规模:本工程内容为新建闸一座、工程投资7117

万元。

三、监理工作范围

连云港市海堤达标项目开泰闸工程监理委托合同中规定的全部内容。搞好本工程施工阶段的“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

四、发包方、设计单位、承包方和监理单位之间的关系

(一)、连云港市规划设计院有限公司负责本工程的设计和部分工程的勘探,对工程设计的技术经济问题负全部责任,有责任对设计图纸作技术说明与解释。发包方应及时将工程施工图纸、设计说明、工程地质勘探资料、测放资料及设计变更等提供给监理单位。

(二)、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施工承包合同,按照承包合同规定,承包方对工程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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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发包方必须在承包合同条款中,或利用适当的方式表明本工程委托江苏九天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监理,并明确所授的权限。

(四)、承包方必须接受监理单位的监理,按照要求提供完整的技术、经济资料。包括: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施工进度计划、施工技术人员的配备、监理规定的各种监理和施工用表。

(五)、发包方委托监理单位负责本工程施工阶段建设监理工作,签订有关合同书。监理单位公正认真地开展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控制工程投资、质量、进度目标。

(六)、未经发包方授权,监理单位人员无权擅自变更与承包方签订的合同。

(七)、监理单位委派的监理工程师负责协调发包方、承包方和设计单位之间的关系。

(八)、发包方对工程实施的意见和要求,应先向监理单位提出,由监理单位按本细则有关规定责成现场监理研究,下达给承包方实施。

(九)、承包方对工程实施的意见,应以书面形式向监理单位提出,监理单位提出认可或否定意见,承包方取得认可后按监理意见进行实施,必要时监理人员须征得发包方同意。

(十)、发包方与承包方就执行本工程承包合同发生争议,须提出总监理工程师调解,如双方或其中一方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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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见,可请求有关主管部门仲裁。

五、监理机构及其职责

(一)、本工程成立项目监理组,设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一名、现场专业监理人员五名。人员分工如下表:

学 历 或 职 称 拟 担 任 职 务 分 工 姓 名 专 业 (二)、监理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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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总监理工程师职责

总监理工程师应负责全面履行监理合同中所约定的监理单位的职责。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主持编制监理规划,制定监理机构规章制度,审批监理实施细则。签发监理机构的文件。

(2)确定监理机构各部门职责分工及各级监理人员职责权限,协调监理机构内部工作。

(3)指导监理工程师开展工作。负责本监理机构中监理人员的工作考核,调换不称职的监理人员;根据工程建设进展情况,调整监理人员。

(4)主持审核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报发包人批准。

(5)审批承包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6)组织或授权监理工程师组织设计交底;签发施工图纸。 (7)主持第一次工地会议,主持或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

(8)签发进场通知、合同项目开工令、分部工程开工通知、暂停施工通知和复工通知等重要监理文件。

(9)组织审核付款申请,签发各类付款证书。

(10)主持处理合同违约、变更和索赔等事宜,签发变更和索赔的有关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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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主持施工合同实施中的协调工作,调解合同争议,必要时对施工合同条款做出解释。

(12)要求承包人撤换不称职或不宜在本工程工作的现场施工人员或技术、管理人员。

(13)审核质量保证体系文件并监督其实施;审批工程质量缺陷的处理方案;参与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处理工程质量及安全事故。

(14)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项目的部分工程验收、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合同项目完工验收,参加阶段验收、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

(15)签发工程移交证书和保修责任终止证书。

(16)检查监理日记;组织编写并签发监理月报、监理专题报告、监理工作报告;组织整理监理合同文件和档案资料。

2、监理人员职责

监理人员应按照监理工程师所授予的职责权限开展监理工作,是所执行监理工作的直接责任人,并对总监理工程师负责。主要职责应包括以下各项:

(1)参与编制监理规划,编制监理实施细则。 (2)预审承包人提出的分包项目和分包人。

(3)预审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和资金流计划。

(4)预审或经授权签发施工图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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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核查进场材料、构配件、工程设备的原始凭证、检测报告等质量证明文件及其质量情况。

(6)审批分部工程开工申请报告。

(7)协助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参建各方之间的工作关系。按照职责权限处理施工现场发生的有关问题,签发一般监理文件。

(8)检验工程的施工质量,并予以确认或否认。

(9)审核工程计量的数据和原始凭证,确认工程计量结果。 (10)预审各类付款证书。

(11)提出变更、索赔及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等方面的初步意见。

(12)核实承包人质量评定的相关原始记录,按照职责权限参与工程的质量评定工作和验收工作。

(13)收集、汇总、整理监理资料,参与编写监理月报,填写监理日记。

(14)施工中发生重大问题和遇到紧急情况时,及时向总监理工程师报告、请示。

(15)检查并启示现场施工程序、施工工法等实施过程情况。 (16)检查和统计计日工情况。核实工程计量结果。 (17)核查关键岗位施工人员的上岗资格。检查、监督工程现场的施工安全和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总监理工程报告。

(18)检查承包人的施工日记和试验室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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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接受监理组委派的其他工作。

六、监理机构的管理

(一)、监理人员守则

1遵纪守法,坚持求实、严谨、科学的工作作风,全面履行义务,正确运用权限,勤奋、高效地开展监理工作。

2努力钻研业务,熟悉和掌握建设项目管理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提高自身素质和技术、管理水平。

3提高监理服务意识,增强责任感,加强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的协作,积极、主动开展工作,尽职尽责,公正廉洁。

4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和商务秘密,并应妥善做好发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设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

5除监理工作联系外,不得与承包人和材料、工程设备供货人有其他业务关系和经济利益关系。

6不得出卖、出借、转让、涂改、伪造资格证书或岗位证书。 7监理人员只能在一个监理单位注册。未经注册单位同意不得承担其他监理单位的监理业务。

8遵守职业道德,维护职业信誉,严禁徇私舞弊。 (二)、监理工作制度

1、技术文件审核、审批制度。根据施工合同约定由双方提交的施工图纸、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措施计划、施工进度计划、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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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申请等文件均应通过监理机构核查、审核或审批方可实施。

2、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检验制度。进场的原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有出厂合格证明和技术说明书,经承包人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检验。不合格的材料、构配件和工程设备应按监理指示在规定时限内运离工地或进行相应处理。

3、工程质量检验制度。承包人每完成一道工序或一个单元工程,都应经过自检。合格后方可报监理机构进行复核检验。上道工序或上一单元工程未经复核检验或复核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或下一单元工程施工。

4、工程计量付款签证制度。所有申请付款的工程量均应进行计量并经监理机构确认。未经监理机构签证的付款申请,发包人不应支付。

5、会议制度。监理机构应建立会议制度,包括第一次工地会议、监理例会和监理专题会议。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由授权监理工程师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应派员参加。各次会议应符合下列要求:

(1)第一次工地会议。第一次工地会议应在合同项目开工令下达前举行,会议内容应包括工程开工准备检查情况;介绍各方负责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和授权内容;沟通相关信息;进行监理工作交底。会议的具体,内容可由有关各方会前约定。会议由总监理工程师或总监理工程师与发包人的负责人联合主持召开。

(2)监理例会。监理机构应定期主持召开由参建各方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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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加的会议,会上应通报工程进展情况,检查上次监理例会中有关决定的执行情况,分析当前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案或建议,明确会后应完成的任务。会议应形成会议纪要。

(3)监理专题会议。监理机构应根据需要,主持召开监理专题会议,研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涉及施工质量、施工方案、施工进度、工程变更、索赔、争议等方面的专门问题。

(4)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写由监理机构主持召开的会议纪要,并分发与会各方。

6、施工现场紧急情况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出现的紧急情况编制处理程序、处理措施等文件。当发生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向发包人报告,并指示承包人立即采取有效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7、工作报告制度。监理机构应及时向发包人提交监理月报或监理专题报告;在工程验收时,提交监理工作报告;在监理工作结束后,提交监理工作总结报告。

8、工程验收制度。在承包人提交验收申请后,监理机构应对其是否具备验收条件进行审核,并根据有关水利工程验收规程或合同约定,参与、组织或协助发包人组织工程验收。

七、图纸会审

(一)、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各监理工程师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和技术资料,了解设计图纸和各项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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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参加施工图的交底会审。

(三)、对于会审中发现的问题,提请有关单位及时地提出处理意见。

八、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

(一)、要求承包方在正式开工前,将本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方案提交给监理组审查。

(二)、对审查中发现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

九、审查技术变更

(一)、对于设计单位提出的设计变更,应由发包方将设计单位的设计变更通知送交监理,再由监理通知承包方实施。

(二)、由承包方提出的有关设计变更须经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将其意见以书面形式转交发包单位,经有关部门洽商后,再由监理单位书面通知承包人实施。

(三)、凡由监理单位提出的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有较大影响的设计、技术变更,应取得发包方和设计单位认可同意后,由总监理工程师负责通知有关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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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监督检查安全防护措施

(一)、审查承包方的安全防护措施方案,并监督其执行,但施工安全防护责任仍由承包方承担。

(二)、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应由承包方明确专人负责检查,监理配合监督。如发现存在重大危险时,并写出书面监理意见,向发包方或主管部门报告。

(三)、当安全与施工进度发生矛盾时,应根据安全第一、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进行施工。监理工程师有权向承包方提出调整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并报发包方备案。承包方应将调整修改后的施工进度计划报监理审查。

(四)、承包方要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必须成立专职安全组织并报监理和发包方备案。参与施工的单位应持有安全证书,机、电人员须持证上岗,施工机械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

(五)、承包方要加强对职工的纪律教育,搞好与地方群众的关系,杜绝违纪事件的发生。

(六)、承包方定期召开安全会议,对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和总结,并及时处理安全作业中存在的问题。

十一、工程项目的划分

(一)本期工程为1个单位工程,编号:HDDB-KTZ

(二)分部工程:将本项目划分为以下9个分部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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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 号 1 2 3 4 5 6 7 分部工程名称 临时工程 基础工程 上游联结段工程 闸室段工程 桥梁及海堤工程 下游联结段工程 金属结构闸门及启闭机制作安装工程 分部工程编号 HDDB-KTZ-01 HDDB-KTZ-02 HDDB-KTZ-03 HDDB-KTZ-04 HDDB-KTZ-05 HDDB-KTZ-06 HDDB-KTZ-07 8 9 电子设备安装工程 启闭机房工程 HDDB-KTZ-08 HDDB-KTZ-09 (三)、分部工程编号:HDDB-KTZ-01~09 (四)、单元工程编号:

明细项目划分表经报请业主及连云港市水利质量监督站审批后实施。

十二、进度控制

(一)、监理工程师根据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的承包合同所规定的总工期。和承包人提出的施工组织设计所制定的形象进度计划(网络图或横道图),检查监督施工进度。

(二)、根据工程施工总进度计划安排,要求承包方向监理单位每月提供各分部工程的具体施工进度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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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参加施工现场定期召开的有关施工进度的协调会,对有关施工进度及技术措施提出监理意见。

(四)、监理人员在监理日记中,应详细记录各分部工程的进度和洽商协调进度的意见和处理结果。

(五)、督促承包人按半月提交施工进度报表,由监理审理后确定,最后由总监理工程师所委派的监理工程师写出月报,报送发包方。

(六)、监理对影响工程进度的外部矛盾,应及时提请发包方加以解决,以确保工程进度。

(七)、承包方如不能按时完成各项工程进度时,应以书面报告监理工程师陈述原因,监理工程师会同发包方和承包方代表,提出解决办法或同意延期。

十三、工程质量控制

(一)、强化质量意识

1、强化质量意识。认真贯彻“质量第一、预防为主”的质量方针与“谁施工谁负责”的质量原则。强化各级施工管理人员的“质量重于泰山”与“质量责任终身制”的质量忧患意识。

2、强化法规意识。检查督促承包方,严格按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技术规程与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设计图纸和设计说明进行施工。

3、强化质量预控意识。检查督促承包方,严格按“先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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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施工”的原则进行施工。克服随意性与盲目性行为。努力消除质量通病与质量事故隐患。

4、强化程序控制意识。检查督促承包方,严格遵循施工程序做到前道工序质量验收不合格,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作业。

(二)工程的平面位置的高程控制

根据本期工程的特点,请业主提供工程的平面位置(经纬度)和高程控制点至施工现场,监理单位向承包方以书面形式移交工程的平面位置和高程控制桩。承包方获取资料后,及时予以复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监理,进行协调处理。

(三)施工测量放样

1、施工承包方指定专人负责施工测量工作,并及时准确地提供各施工阶段所需的测量资料,报监理审核。

2、施工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与设计阶段的坐标系统相一致。施工高程控制系统与设计阶段的高程相一致。施工时必须经常复核。

3、施工测量主要指标如下表:

项 项 目 分部 部 位 次 工程 混凝 1 土 浆砌 2 石 2

精度指标(mm) 平面位 内 容 置中误 差 ±20 ±25 ±30 ±30 ±40 高程中 误差 20± ±20 ±30 ±30 ±30 说明 平面相对于轴线 控制点(闸址中 心轴线标志点) 高程相对于工地 水准基点 闸室底板 轮廓点放样 岸、翼墙 轮廓点放样 铺盖、消力池 轮廓点放样 岸、翼墙 护底、海漫 护坡 轮廓点放样 轮廓点放样 21

3 干砌 护底、海漫 石 护坡 4 土石方开挖 5 机电与金属结构安装 6 外部变形观测 轮廓点放样 ±40 ±30 轮廓点放样 ±50 ±50 包括土方 保护层开挖 相对于建筑物 安装点 ±(1~3) ±(1~3) 安装轴线和 相对水平度 位移 ±(1~3) 相对于观测基点 4施工测量,应进行以下工作:开工前,应对原设控制点、中心线复测,布设施工控制网,并定期检测。

5放样前,对有关数据、资料和施工图中的几何尺寸,必须检核,严禁口头通知或无签字的草图放样。发现控制点有位移迹象时,应予复测其精度不低于测设时的精度。

6建筑物底板上部立模点位放样,直接以轴线控制点测放出底板中心线(垂直水流方向)和河道中心线(顺水流方向),误差为±2 mm。而后用钢带尺直接丈量弹出闸墩、门槽、门轴、岸墙、胸墙、工作桥、公路桥等平面立模线和检查控制线,据此进行上部施工。

(四)、严格控制原材料与构配件质量

1、原材料和构配件进场前,承包方必须向监理单位报送材料报验单或构配件报验单,监理按规定进行检验和计量,签字认可后,方可进场。未经监理人员检验与计量认可的材料、构配件,一律不准进场,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处理,并限时运出场外,避免混用而影响施工质量。

2、水泥品种应符合国家标准有关颁布标准,进场时必须提供合格证和检验报告单,监理按规定频率取样,进行安定性、强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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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性能试验。由监理工程师签证认可后,方可投入使用,若抽检与出厂证明有出入,以监理抽检结果为准,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水位变化区或有抗冻、抗冲刷、抗磨损等要求的混凝土应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其标号不宜低于32.5。

(2)每一部分水泥品种不宜太多,未经试验论证,不同品种水泥不得混合使用。

(3)运至工地的水泥,应有生产厂出具的品质试验报告,现场试验室必须进行复检,必要时还应进行化学分析,品质检验按现行的国家标准执行。

(4)水泥的运输,保管及使用应符合设计品种,标号不得混杂;运输中防止水泥受潮;水泥仓库设置在较高的干燥地点并有排水、通风措施,堆放袋装水泥,应设防潮层,距地面、墙边≥30c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袋装水泥储运时间超过3个月,使用前应重新检验。

3、粗骨料(碎石),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承包方对每批运至工地的材料随机取样试验,及时将试验成果报送监理组,对质量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监理工程师有权禁用。

(1)粗骨料粒径选用规定:最大粒径不得大于钢筋净间距的2/3、构件断面最小边长的1/4,亦不大于素混凝土板厚的1/2。

(2)经常受海水、盐雾作用或其它侵蚀性介质影响的钢筋混凝土构件面层,粗骨料最大粒径不宜大于钢筋保护层厚度。

(3)粒径配合:最大料径为40mm时,分成D20和D40两级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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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料径为80mm时分成D20、D40和D80;当最大粒径为150mm(120)时,分成D20、D40、D80和D150(120)四级配。

(4)严格控制各级骨料的逊径含量,以圆孔筛检验,其控制标准:超径﹤5%,逊径﹤10%。

(5)粗骨料的质量技术要求:含泥量≤1%,硫化物及硫酸盐含量≤0.5%,针、片状颗粒含量≤15%,吸水率≤2.5%,压碎值必须满足设计要求。

4、细骨料质量必须符合规范要求,承包方应对每批运至工地的砂取样试验,及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组审查,审查不合格的材料,监理有权禁及。并指令限期运出场外,避免混用而影响质量。

(1)砂料应质地坚硬、清洁,级配良好。使用特细砂应经过试验论证。

(2)砂料:人工砂的细度模数宜在2.4—2.8范围内,天然砂料的细度模数宜在2.2—3.0范围内。

(3)砂料中有活性骨料时,必须进行专门试验论证。 (4)细骨料(砂)的质量技术要求:天然砂中含泥量≤3%,其中泥土含量≤1%,坚固性≤10%、云母含量≤2%、轻物质含量≤1%,有害物质含量≤1%。不应使用海砂。

5、施工用水应做水质分析试验。凡适于饮用的水,均可以拌制和养护混凝土,PH值﹥4。未经水质试验的沟渠水不得作施工用水。不应使用海水拌和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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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砌石所用石料选用质地坚硬、材质良好、纹理均匀 无裂纹,风化石不得使用。石料应有一个平整面,大小适宜,最小边长不得小于是15cm,长短边之比不得小于2.5。石料应取质量满意的采石场,并将块石样品送交监理工程师检验批准,提供的块石和样品一致。

7、钢筋的种类、钢号、型号、直径等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热轧钢筋的性能必须符合GB1999《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的要求。

(1)钢筋必须按不同等级、牌号、规格及生产厂家分批验收,分别存放,不得混杂,且应立牌以资识别。

(2)在运输、贮存过程中,避免锈蚀和污染。钢筋宜堆放地仓库(棚)内,露天堆放时,应垫高并加遮盖。

(3)钢筋应有出厂证明或试验报告单。使用前,工地试验室按规定取样,作拉伸、冷弯试验。需焊接的钢筋作焊接工艺试验。钢号不明的钢筋,经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但不能用于承重结构的重要部位。

(4)钢筋代替必须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按等截面等强度代替原则进行。钢筋代替事宜必须报告监理审核。同钢号的另一直径钢筋代替时,其直径变更范围为超过4mm,变更后的钢筋总截面积不得小于2%或超过3%设计的截面积。

(5)钢筋等级和变换不能超过一级,用高一级钢筋代替低一级的钢筋时,宜采用改变钢筋直径方法,不宜改变钢筋根数的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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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来减少钢筋截面积。部分构件应校核裂缝和变形。以较粗钢筋代替较细钢筋时,部分构件应校核握裹力。

(6)水工结构的非预应力混凝土,不得采用冷拉钢筋。 (7)钢筋的外观质量、冷裂缝、结疤、麻坑、气泡、砸碰伤痕及锈蚀程度等,均不得超过规范要求。

(8)每批钢筋中,选取以表面检查和尺寸测量合格的两根钢筋各取一个拉力试件和一个冷弯试件。按规范要求进行试验。若有一个试验项目一个试件不符合规定数值时,则另取两面倍数量的试件,对不合格的项目作二次试验,如有一个试件不合格,则该批钢筋即为不合格。

(9)钢筋的主要机械性能表:

级 别 I II 钢号 牌 代号 号 径直 屈服点 Kg/m㎡ 24 34 32 38 抗拉强 度 Kg/m㎡ 38 52 50 54 伸长率 冷弯 细 筋 外 形 85 810 25 16 14 180° 圆 d=a 180° 人 字 d=3a 形 180° 人 字 d=3a 形 3 号 A3AJ3AD3 8~40 钢 20 锰 20Mnsi 硅 8~25 28~40 8~40 25 III 锰 25Mnsi 硅 (10)钢的化学成份熔炼分析表:

钢号 序 牌 2

化学成份% P S 26

号 号 1 2 3 代号 C 0.14~0.22 0.17~0.25 0.20~0.30 Si 0.12~0.30 0.40~0.80 0.60~1.00 Mn 0.40~0.65 1.20~1.60 1.20~1.60 V Ti - - - - - - 不大 于 0.045 0.050 0.050 不大 于 0.055 0.050 0.050 3 号 A3AJ3AD3 钢 20 锰 20Mnsi 硅 25 锰 25Mnsi 硅 (五)、基坑及土方开挖工程:应符合监理认可的施工图。四周底板以外设置排水沟与集水坑,及时降低地下水位,使其低于坑底面0.5m。机塘要24小时进行抽水,保证坑内干燥。如有必要可采用轻型井点或针井降水等措施。

1、基坑边坡应根据工程地质、降水措施和施工条件等情况,经稳定验算后确定。必要时分级控制,设置平台或实施基坑支护。

2、合理布置施工现场道路和作业场地,并加强维护。 3、基坑底部留有一定厚度保护层,在底部工程施工前,采用人工分块依次挖除。

4、基坑土方开挖应分层分段依次进行,逐层设置排水沟层层下挖

5、在负温度下,挖除保护层后,采取可靠的保温防冻措施。 6、施工坝(围堰)的土方拆除,应保证水流平稳,尽量减少流速,避免对工程地基的冲刷,以保证。建筑物的稳定与安全。

(六)、桩基工程

桩基工程的监理控制目标值和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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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桩基施工过程中,监理人员应对成孔、清渣、放置钢筋笼、灌注混凝土等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并认真做好施工监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各项指标控制在规范允许范围以内。

1.护壁井圈检查

(1)开孔前,检查桩位必须放样准确,首先检查施工单位在桩位外设置定位的龙门桩,安装护壁井圈模板必须用桩中心点校正模板位置与设计轴线的偏差不得大于20mm。

(2)护壁顶面应比场地高出150~200mm,壁厚比场地标高面下的厚度大100~150mm,每节井圈高约1m左右。

(3)护壁的厚度不宜小于100mm,混凝土强度等级不得低于桩身,混凝土强度等级、拉结筋、配筋应符合设计要求。

(4)上、下节护壁的搭接长度不得小于50mm;每节护壁应在当天完成,混凝土必须保证密实,如有渗水,应督促及时使用速凝剂修补。井圈模板拆除应在24h后进行;井圈混凝土有蜂窝、渗漏现象应及时补强,以防发生事故。

(5)同一水平面上的井圈任意直径的极差不得大于50mm。 (6)遇有局部或厚度小于1.5m流动性淤泥和可能出现涌土涌砂时,每节护壁井圈的高度可减小到300~500mm,并随挖随验收随浇注混凝土;采用钢护壁井圈(即钢护筒)或有效的降水措施等方法进行处理。

2.清底、沉放钢筋笼检查

挖至设计标高时,孔底不应有积水,终孔后清理好护壁井圈上的淤泥和孔底残渣、积水,测量孔深,符合设计要求后,立即沉放钢筋笼,再次清孔底沉渣,立即封底和浇注桩身混凝土。

3.混凝土灌注桩检验控制标准 (1)人工挖孔桩平面位置、桩径、垂直度的允许偏差如表2。 人工挖孔桩平面位置、桩径、垂直度的允许偏差 表2

桩位允许偏差(mm) 桩径允垂直1~3根、单排条形桩基沿成孔方度允桩基垂直于许偏差 法 许偏中心线方向中心线方向(mm) 差(%) 和群桩基础和群桩基础的中间桩 的边桩 混凝土+50 <0.5 50 150 护壁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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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套管<1 100 200 护壁 注:H为施工现场地面标高与桩顶设计标高的距离,D为设计桩径。 ① 灌注桩桩位偏差、检查时间:过程检验可量测护筒中心;最终检验(桩位竣工平面图)在开挖后把桩顶浮浆凿除,标出桩中心与设计轴线之间关系的偏差,用钢尺量测。检查数量:全数量测,并要求施工单位按量测结果绘制竣工桩位图。

② 桩垂直度允许偏差检查要求全数检测,检测方法采用吊垂球测量。

③ 桩径检查用钢尺量测桩径,护壁内衬厚度不包括在桩径内,检测数量为全数检查。

(2)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如表3。 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标准与方法 表3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检查方法 许值 +30mm 水准仪,需扣除桩顶浮浆桩顶标高 -50mm 层及劣质桩体。 只深不浅,用重锤测,或测钻杆、套管长度,嵌岩孔深 +300mm 桩应缺确保进入设计要求的嵌岩深度;底端取至1/2锅底处 按基桩检测技桩体质量术规范。如钻芯检验(根据取样,大直径嵌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需要) 岩桩应钻至桩尖下50cm 砼强度 设计要求 试件报告或钻芯取样送检 承载力 按基桩检测技按基桩检测技术规范 术规范 砼坍落度 160~220mm 坍落度仪 4.合理确定终孔深度 终孔深度确定是否正确,将直接影响桩基承载力。因此,严格对待入岩岩样的判定将十分重要。监理人员要熟悉场地各土层性能,把握入岩土层岩样的特点,确保万无一失。监理人员应认真测量孔深,并做好记录。测绳量测后,应及时复核测绳长度,发现误差,及时改正。

5.钢筋笼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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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钢筋笼的制作

监理人员检查钢筋笼的制作应按混凝土施工的有关规定要求进行。

① 钢筋笼宜分段制作。分段制作的钢筋笼长度,以钢筋定长为宜,但不宜短于6.0m。

② 钢筋笼主筋在下料前应先校直,并清除钢筋表面污垢、锈蚀等,准确控制下料长度。

③ 钢筋笼应采用环形模制作,有效控制钢筋笼直径和同一水平面上直径的极差。为避免灌注导管挂笼上窜,应将箍筋设置于主筋外侧,笼底钢筋略呈喇叭状。

④ 分段制作的钢筋笼,其接头宜采用焊接,连接时50%的钢筋接头应予错开焊接,不应使全部接头处于同一断面上。

⑤ 主筋的净距必须大于混凝土粗骨料粒径的三倍以上。 ⑥ 加箍宜设在主筋外则,主筋一般不设弯钩,为避免弯钩妨碍导管工作,根据施工工艺要求所设弯钩不得向内圆伸露。

⑦ 钢筋笼的内径应比导管接头处外径大100MM以上。 ⑧ 钢筋笼主筋混凝土保护层允许偏差为±20MM。为保证保护层厚度,钢筋笼上应设保护层垫块,设置数量每节钢筋笼不应少于二组,长度大于12M的中间应增设1组。每组块数不得少于4块,且应匀称地分布在同一截面的主筋上,保护层垫块可采用混凝土圆环形,也可采用扁钢定位环。

⑨ 钢筋搭接焊缝宽度不应小于0.7d,厚度不小于0.3d。钢筋搭接焊缝长度I级钢单面焊8d、双面焊4d;II级钢钢筋搭接焊缝长度单面焊10d、双面焊5d。

⑩ 环形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应采用点焊连接;螺旋箍筋与主筋的连接可采用铁丝绑扎并向隔点焊固定,或直接点焊固定。

(2)钢筋笼安装

① 安装前监理人员应对预制钢筋笼应中间验收合格,才能沉放。

② 钢筋笼起吊点宜设在加强箍筋部位,运输和安装中应采取措施防止变形。

③ 钢筋笼入孔时,应保持垂直状态,对准孔位徐徐轻放,不得碰撞

④ 钢筋笼在孔口焊接时应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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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节笼露出操作平台高度宜1m左右;上、下节笼主筋焊接部位表面污垢应予清除;上、下节笼各主筋位置应校直对正,且上、下节笼持垂直状态时方可施焊;每节笼子焊接完毕后应补足焊接部位的箍筋,钢筋笼验收应表4的标准进行中间验收,合格后方可沉放或进行下一节笼的安装。

⑤ 对非全长配筋的桩,钢筋笼顶标高低于地面时,要用吊筋将钢筋笼牢靠固定,防止下落,也可用专用的钢筋笼悬挂器。

⑥ 钢筋笼全部安装入桩孔后,应检查安装位置,确认符合设计要求后,将钢筋笼吊筋进行固定,使钢筋笼固定,避免灌注混凝土时钢筋笼上浮。

(3)钢筋笼质量控制标准如表4。

钢筋笼质量控制标准 表4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或允检查方法 许值 主筋间距 ±10mm 用钢尺量 长度 ±100mm 用钢尺量 钢筋笼安装±100mm 用钢尺量 深度 箍筋间距 ±20mm 用钢尺量 钢筋笼直径 ±10mm 用钢尺量 ① 主筋间距应取笼顶、笼中、笼底三个断面,用钢尺量测; ② 钢筋笼长度每个桩均应全数检查,总长度取每节笼长度(以最短一根钢筋为准)相加减去(n-1)×主筋搭接长度。

③ 箍筋间距用钢尺量连续三档,每个钢筋笼抽检笼顶、底1m范围和笼中部三处,取最大值。

④ 钢筋笼直径量测笼顶、笼中、笼底三个断面,每个断面用钢尺量两个垂直相交直径。

钢筋笼吊装完毕,隐蔽工程验收合格后应立即浇注水下混凝土。

6.灌注桩身砼施工监理控制要点:

(1)、桩身混凝土灌注方法的选用主要根据桩孔内的渗水量及渗水的分布来确定。当孔内无水或渗水量较小时可采用干浇法;当孔内渗水量较大时应采用导管法灌注水下混凝土。(根据经验,渗水量为0.3升/s或1m3/h对于φ1.2m的挖孔桩较为合适,换算成孔内水面上升速度约为1.5cm/min。该上升速度不论桩径大小,均可用来判断是否应用导管法灌注混凝土的标准。实际测量时,可用一块塑料泡沫板连接一根测绳来进行,一般测量10分钟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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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上升高度,就可推知每分钟平均的水面上升速度。)

(2)、浇筑桩身混凝土,不论干浇法或水下灌注法,均应留置试块,每根桩不得少于一组。干浇法和水下灌注法的操作要点如下:

a)、干浇法:一般采用串桶注入桩孔的方法。混凝土强度

等级由设计确定。混凝土离开串桶的出口自由下落高度宜始终控制在2m以内。泵送瀑布时可直接将混凝土泵的出料口移入孔内投料。

b)、水下灌注法:采用导管,其直径为25—30cm。桩孔内

的水面应略高于桩孔外的地下水位。开灌前储料斗内的混凝土必须有足以将导管底端一次性埋入水下混凝土达0.8m以上深度。

(3)、采取旁站监理监督浇捣桩身砼施工,配合比要严格控制。同时对串筒长度应事先计算,确保串筒底部与砼面高度小于l米,防止砼离析。同时要控制好振捣棒的振捣速度与深度,确保桩身完整密实。

(4)、砼配制采用粒径不大于50MM石子,坍落度宜为8—10CM;砼应连续分层浇灌,每层浇灌高度不得超过1.5M;

(5)、砼初凝前抹压平整,避免出现塑性收缩裂缝或环向干缩裂缝;

(6)、硅浇捣结束后,应测定砼面标高,保证浆面在设计桩顶标高上50CM。表面浮浆应凿除,以保证与上部承台或底板的良好连接。

7、桩基子分部验收

工程桩应进行承载力检验。对于地基基础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成桩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应采用静载荷试验的方法进行检验,检验桩数不应少于总数的1%,且不应少于3根,当总桩数少于50根时,不应少于2根。

桩身质量应进行检验。对设计等级为甲级或地质条件复杂,抽检质量可靠性低的灌注桩,抽检数量不应少于总数的30%,且不应少于20根;对地下水位以上且终孔后经过核验的灌注桩,检验数量不应少于总桩数的10%,且不得少于10根。每个柱子承台下不得少于1根。

桩基子分部——人工挖孔灌注桩工程验收包括隐蔽工程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在被验收工序施工完毕后下道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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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施工前进行;工程竣工验收在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组织验收。这两项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施工单位确认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验收申请,验收由监理工程师或建设单位项负责人组织勘察、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质量负责人,共同按设计要求和本规范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主控项目必须符合验收标准规定,发现问题应立即处理直至符合要求,一般项目应有80%合格。混凝土试件强度评定不合格对试件的代表性有怀疑时,应采用钻芯取样,检测结果符合设计要求可按合格验收。

工程验收时主要提供下列技术文件和记录。 1、桩设计图纸、施工说明和地质资料; 2、桩平面位置和垂直度检验记录;

3、材料合格证和到施工现场后复试试验报告; 4、灌注桩从开孔至混凝土灌注的各工序施工记录; 5、隐蔽工程验收记录;

6、见证取样及检测试验报告(包括钢筋接头、单桩混凝土试件);

7、单桩承载力测试报告;

8、混凝土灌注桩钢筋笼质量检验记录; 9、事故处理记录及有关文件; 10、桩体完整性测试报告;

11、混凝土灌注桩质量检验记录; 12、桩竣工桩位平面图;

13、其他必须提供的文件或记录。

(七)、土方回填

1填筑前,必须清除基坑底部积水、杂物等。

2填筑土料,应符合设计要求:控制土料含水量,铺土厚度宜为25-30cm。

3进行土工击实试验确定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对回填土进行土工试验,以达到设计的压实度要求为准。

4建筑物墙后回填土,墙背及伸缩缝,经清理整修合格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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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可回填,填土应均匀对称上升。靠近墙及岸坡回填土,严禁重型机械压实,宜用人工或小型机械夯实,错缝搭接,注意密实。

5墙后填土和筑堤应考虑预加沉降量,如设计无要求时,预加沉降量为填土高度的3%。

6墙行排渗设计的施工程序,应先回填,再开挖槽坑,然后依次填好滤料等。

7根据施工图设计的平面位置填筑施工坝(围堰),其断面必须达到设计标准,施工排水应缓慢进行,以防滑坡;应密切注意坝身稳定,如出现异常情况,必要时在背水坡加设戗台。施工期应加强巡视,确保施工坝(围堰)安全。

(八)模板工程

1.模板及支撑应符合下列要求:

(1)模板的形式应与结构特点和施工方法相适应。 (2)具有足够的强度、刚度与稳定性。

(3)保证浇筑后结构的形状、尺寸和相互位置符合图纸规定。各项偏差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4)模板表面光洁平整、拼缝严密、不漏浆。

(5)制作简单,装拆方便,经济耐用,尽量做到系列化、标准化。

2.在施工方对模板工程的采用材料及制作、安装等工序扑克检合格的基础上,进行核验。

3.模板支架安装,应与钢筋架设预埋件安装、混凝土浇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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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序密切配合,力求互不干扰。

4.支架或支撑宜支承在基础面或坚实地基上,且有足够的支承面积与可靠的防滑措施。如支承在冻胀土或软弱土层上,应采取有效的排水或防冻融措施予以加固。

5.支架、脚手架的各立柱间应由足够数量的杆件牢固连接,按规范要求设剪刀撑,以增加其空间刚度和稳定性。脚手架不宜与模板及支架相连,如必须连接时,应采取稳定措施,防止模板变形。

6.墩、墙采取拉杆件固定时,拆模后,将拉杆两端伸进保护层内部位截除,用与结构同质量的水泥砂浆填实抹光。

7.每导线支架的支柱应垂直,上、下层支柱应在同一中心线上。支架垫木平稳。

8制作、安装模板的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次 1 2 3 4 5 项 目 允许偏差(mm) 钢模板制作:(1)模板的长度和宽度 ±2 (2)模板表面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2 (3)连接配件的孔眼位置 ±1 木模板制作:(1)模板的长度和宽度 ±3 (2)相邻两板面高度 1 (3)平面创光模板局部不平(用2m直尺检查) 3 模板安装:(1)相邻两面高差 (2)水平截面内部尺寸 长度和宽度 平面对角线 (3)轴线对放置位置 基础 墩、墙、柱 梁板 承重底模上表面高程 预留孔、洞尺寸及位置 2 ±5 ±10 ±10 ±5 ± 10 ±5 10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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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非承重的侧面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3.5MPa以上,并保证其表面及棱角不损坏,方可拆除。承重模板应在混凝土强度达到下列强度后,方可拆除。

悬臂板、梁 跨度≤2m 70% 跨度﹥2m 100% 其他梁、板、拱 跨度≤2m 50% 跨度2-8m 70% 跨度﹥2m过 100% 10.钢模面板及活动部分应涂刷防锈涂料,其它部分涂刷防锈漆,木面板应涂刷离剂,注意污染钢筋影响工程质量。防锈涂料或隔离剂使用前需化验分析,切实对混凝土质量无影响时,方可使用。

11.模板安装,必须按设计图纸测量放样,重要构件应设置控制点,以使检查校核。

12.混凝土浇筑过程中,派专人跟踪检查,发现模板或支撑变形走样,立即采取纠正加固措施,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九)钢筋工程

1.加工钢筋的允许误差见下表:

项 次 1 2 3 2

项 目 受力钢筋顺长度方向全净长尺寸 钢筋弯起点位置 箍筋各部分长度 允许偏差(mm) ±10 ±20 ±5 36

2.钢筋表面应洁净,使用前应将表面油渍、漆污、锈破、鳞等清除干净。

3.钢筋应平直,无局部弯曲,中心线偏差不超过全长的1%,调直后,其表面伤痕不得使截面积减少5%以上,冷拉方法调直钢筋,其矫直冷拉率不大于1%。

4.钢筋弯制和未端弯钩符合设计与规范要求,所有受拉光面圆钢筋的未端作180°半弯钩,弯钩内径不小于2.5d,端部平直部分3d,Ⅱ级钢筋的未端要求作90°弯折。直径小于16mm时,最小弯转直径5d,直径大于16mm时,最小弯转直径7d,弯起钢筋弯折处的圆弧内半径应大于是2.5d。

5.现场焊接钢筋直径在28mm以下时,宜采取接触电渣在25mm以下钢筋接头,可绑扎接头,轴心受拉,小偏心受拉构件和承受震动荷载的构件中,不得采用绑扎接头。

6.焊工应持有上岗证件。

7.采用不同直径钢筋闪光对焊时,直径相差不大于4mm,端部弯曲应矫直切除,闪光对焊接头外观,其表面无裂缝和明显烧伤,接头弯折角度不大于4°,接头轴线位移不大于细筋直径0.1,且小于2mm。

8.帮条焊接或搭接焊,其焊缝高度为0.25d,且不大于4 mm,焊缝宽度为0.7d,且不大10mm。钢筋与钢板焊接时,焊缝高度为0.35d,且不大于6mm,焊缝宽度为0.5d,且不大8 mm。

9.熔槽焊接接头处留有合理间隙,焊缝高出钢筋部分不小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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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筋直径的0.1倍。焊缝表面无缺陷与削弱现象,其偏差与缺陷见下表:

项次 1 2 3 4 偏 差 名 称 焊接接头根部未焊透深度 (1)焊接直径为25~40mm钢筋时 (2)焊接直径为40~70mm钢筋时 焊缝中的裂缝 接头处中心位移 蜂窝气孔及非金属杂质 (1)在焊缝表面上(长为2d) (2)在焊缝截面上 计 算 单 位 允许偏差 及缺陷 0.15 0.1. 不允许 0.10 3/1.5 3/1.5 d d - d 个/d1 个/d1 10.电弧焊接接头,其表面平顺,没有明显咬边、凹陷、气孔和裂缝,锤击接头发生清脆声音,焊接尺寸偏差及缺陷见下表:

项次 1 2 3 4 2

偏 差 名 称 计算 单位 允许偏差 及缺陷 0.50 4 ﹣0.05 ﹣0.10 帮条对焊接接头中心的纵向位移 接头处钢筋轴线的曲折 焊缝高度 焊缝宽度 d yac d d 38

5 6 7 焊缝长度 咬边深度 焊缝表面上气孔和火渣 (1)在d的长度上 d d 个 mm ﹣0.50 0.01/1 2 3 (2)气孔、火渣的直径 11.电渣压力焊,其接头四周铁浆饱满均匀,无裂纹,接头轴线,偏移小于0.1d,亦小2mm。

12.钢筋绑扎接头,受拉区域内的光面圆钢筋接头未端应做弯钩,螺纹钢筋接头未端可做弯钩,绑扎接头的最小搭接长度为:

钢筋级别 受拉力 受压区 Ⅰ级钢筋 30d 20d Ⅱ级钢筋 35d 25d Ⅲ级钢筋 40d 30d 13.电弧焊的焊条按设计规定采用,如设计未作规定。参照下表:

焊 接 形 式

项次 钢筋级别 1 2 3 4 2

搭接焊、帮条焊 熔槽焊 Ⅰ级钢筋 结421、结422 结426低氢型 Ⅱ级钢筋 结502 结556低氢型 Ⅲ级钢筋 结502、结553 结600低氢型 5号钢筋 结421、结502 结556低氢型 39

14.钢筋交叉点连接,如设计文件未作规定时,直径25mm以下的,除楼板和靠近外围两行钢筋相交点应逐点扎牢外其余按50%的交叉点绑扎。

15.柱中钢筋的弯钩,设置在柱角处,且按垂直方向垂直布置。 16.钢筋网片或骨架,在运输和安装中,避免变形、开焊和松脱。骨架安装完毕,应按设计图纸进行检查,并记录。

17.轴心受拉与小偏心受拉构件或其它砼物件直径大于25mm的钢筋接头,均应焊接。

18.钢筋的根数和间距应符合设计规定,其位置偏差见下表:

项次 项 目 1 2 3 4 5 受力钢筋间距 分布钢筋间距 箍筋间距 允许偏差(mm) ±10 ±20 ±20 钢筋排距偏差(顺高度方向) ±5 钢筋保护层厚度 (1)基础、墩、厚墙 (2)薄墙、梁 (3)桥面板 ±10 -5、±10 -3、±5 19.钢筋的保护层最小厚度见下表:

部 位 水下部位 2

构 件 名 称 底板消力 底层 土层 混凝土垫层 保护层厚度(mm) 70 50 40

水位变化区 水上部位 池铺盖等 面 层 墩、墙 50 50 35 20 35 薄壁(厚度﹤60cm) 桥面板 梁 柱 20.钢筋安装时,严格控制保护层厚度,钢筋下面或钢筋与模板间,应设置足够,强度高于构件设计强度的混凝土垫块或砂浆垫块埋设铁丝与钢筋扎牢,垫块相互错开分散。双层或多层钢筋之间,用短筋支撑。以保证钢筋位置准确。

21.绑扎钢筋的铁丝和垫层上铁丝均应按倒,不得伸入保护层内。

(十)混凝土、钢筋混凝土工程

1.水工混凝土根据其所处部位的工程条件,分别满足抗压、抗渗、抗冻、抗裂(抗拉)、抗冲刷,耐磨、抗风、抗侵蚀等设计要求。

2.施工应遵循“先深后浅、先重后轻、先高后低、先主后次”的原则。

3.配合比通过试验确定,监理工程师审核认可承包人报方面送的试验单后,方可实施。

4.拌和混凝土时,严格遵守试验室签发的混凝土配合单规定。水泥、砂、碎石水及外加剂等过磅称量,其偏差范围见下表:

原 料 料 名 称 2

允 许 偏 差 41

水、水泥、混合材料 砂、碎石 外加剂溶液 ±2% ±3% ±1% 5.配制混凝土时,宽且掺用外加剂,其品种按照建筑物所处环境条件、混凝土性能要求和施工需要合理使用。有抗冻要求的混凝土掺用引气剂或引水减水剂,含气量4%~6%.

6.混凝土坍落度,根据结构特点和部位见下表:

部位和结构情况 基础、混凝土或少筋混凝土 闸底板、墩、墙等一般配筋 桥梁、配筋较密、捣实较难 胸墙、岸墙、翼墙等薄壁、断面狭窄,配筋较密、捣实困难 坍落度 2~4 4~6 6~8 8~10 7.混凝土搅拌至组成材料混合均匀、颜色一致。加料程度和搅拌时间通过试验确定,自落式搅拌机的连续搅拌,最短时间(单位:S)参照下表:

拌和机容量(L) 坍落度(cm) ≤3 ﹤400 400-1000 ﹥1000 90 120 150 ﹥3 90 90 120 8.混凝土运输应符合下列要求:

(1)运输设备和运输能力的选定,应与结构特点、仓面布置、拌和及浇筑能力相适应。

(2)以最小的转运次数,将拌成的混凝土送至浇筑仓内: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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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温下运输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半小时,如混凝土发生初凝,应专作处理。

(3)避免发生离析、漏浆及坍落度损失过大的现象。浇筑地点如有离析现象,应进行二次拌和:。

(4)混凝土的自由落距不宜大于2m,超过者应采用溜槽、串筒或其它缓降措施。

(5)采用不漏浆、不吸水的盛器,盛器使用前用水湿润,但不得有积水,使用后应刷干净。

9.浇筑前,监理应详细检查仓内的清理、模板、钢筋、止水、预埋件、永久缝等,合格后,方可浇筑。

10.按一定厚度,顺序和方向,分层分段依序浇筑,浇筑应大致水平。上下相邻两层同时浇筑时,前后距离不宜小于1.5m。

11.混凝土应随浇筑整平,不得使用振捣器平仓,有粗骨料堆叠时,应将其均匀地分布于砂浆较多处,严禁砂浆覆盖。

12.混凝土的浇筑层厚度,根据搅拌、运输和浇筑能力,振捣器性能及气候因素等确定,不超过厚度参考下表:

插入式 插入式 表面式 附着式 软轴振捣器 软轴振捣器 在无筋或少筋结构中 在钢筋密集或双层钢筋结构中 外 挂 允许最大厚度(mm) 振捣器头长度1.25倍 250 150 300 13.混凝土浇筑应连续进行。如因故中断,且超过允许的间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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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应按施工缝处理。若能重塑者,仍可继续浇筑上层混凝土。允许的间歇时间(min)参照下表:

允许的间歇时间(min)

浇筑表面气温 (℃) 20~30 10~19 5~9 硅酸盐水泥、 普通硅酸盐水泥等 90 150 180 矿渣硅酸盐水泥等 120 180 210 14.施工缝留置的位置应遵循无害于结构的强度及外观的原则。施工缝处理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混凝土的硬化程度,采用凿毛、冲毛或涮等方法。清除老混凝土表层的水泥浆薄膜和松弱层,并冲洗干净排除积水。

(2)混凝土强度达到2.5MPa后,方可进行浇筑上层混凝土的准备工作,浇筑前,在水平缝铺一层厚1-2cm的水泥砂浆。垂直缝刷一层水泥净浆,其水灰比,应较混凝土减少0.0-0.05。

(3)新老结合面的混凝土应细致捣实。 15.振捣混凝土应符合下列要求:

(1)按序振捣,防止漏振、欠振、过振移动间距不大于振捣有效半径的1.5倍。

(2)器头垂直插入并深入下层混凝土中5cm左右。振捣至混凝土无显著下沉、不出现气泡、表面泛浆并不产生离析后,徐徐拔出,不留空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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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器头至模板距离约为其有效半径的1/2,且不能触动钢筋,止水片及预埋件等。

(4)无法使用振捣或浇筑困难的部位,采用或辅以人工振捣。 16.浇筑过程中,如表面泌水过多,设法使其减少。排除泌水避免带走灰浆。

17.浇筑过程中,随时检查模板、支架等稳固情况,发现漏浆、变形或沉陷现象,应立即处理。并检查模板钢筋、止水片、预埋件等处的位置,若发现位移时,及时纠正。

18.浇筑过程中,应及时清除粘附在模板、钢筋、止水片、预埋件表面的灰浆收水再抹一遍,防止产生松顶和表面干缩裂缝现象。

19.在土基上浇筑底部混凝土时,应做好排水,避免扰动地基土。在征得设计单位同意后,可增加同标号混凝土封底。在老混凝土或岩基上浇筑混凝土时,基面应避免有过大的起伏。

20.厚大的底板,消力池混凝土,宜分层浇筑,中间层宜采用较大料径的粗骨料,选用水化热较低的水泥。

21.使用混凝土撑柱,应符合下列要求:

(1)撑柱尺寸、间距应根据构件厚度,脚手架布置和钢筋架立等因素设计确定。

(2)撑柱的混凝土强度与浇筑部位相同,达到设计强度后使用、断裂、残缺者不得使用。

(3)撑柱表面应凿毛并刷洗干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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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支承稳实,支承面不足时,加垫混凝土垫板,所使用的临时撑柱杆,随着浇筑面上升,依次拆除干净。

(5)注意撑柱周边混凝土的振捣。结束后,即拔除柱顶间的边续撑杆,并捣实杆孔。

22.同一底板上墩墙浇筑时,各墩墙混凝土浇筑面应对称均衡上升。

23.浇筑细部结构混凝土时,在两侧模板适当位置均匀布置平窗口,以利振捣。随着浇筑面上升,窗口及时封堵,注意表面平整。

24.浇筑完毕,及时覆盖,面层混凝土硬结后,洒水养护,使其表面和模板经常保持湿润状态。

25.混凝土养护时间表

水泥品种 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抗硫酸水泥 矿渣硅酸盐水泥等 湿润养护时间(天) 10 15 26.混凝土出现缺陷后应加强检查观察,分析原因、性质、危害程度作为制定修补加固方案的依据。

27.混凝土的细微表面裂缝,钢筋混凝土的浅层宽度小于下表中数值可不予处理。缝宽大于允许值的裂缝及影响结构性能的蜂窝和缺陷等应按规定处理。

钢筋混凝土结构最大裂缝宽度允许值(mm)

部位 2

水上区 水位变化区(含浪溅区) 水下区 46

区域 内河淡水区 沿海海水区 0.20 0.20 寒冷 0.15 0.15 温和地区 0.25 0.20 0.30 0.30 28.修补混凝土缺陷所用材料的强度应高于原混凝土,其变形性能宜与混凝土接近,裂缝应在基本稳定后修补。

29.雨天施工应做下列工作:

(1)掌握天气预报,避免在大雨、暴雨或台风过境时浇筑混凝土。

(2)砂石堆料场排水通畅并防止泥污。 (3)宜采取防雨、防漏措施。

(4)检查水泥仓库,做好防漏、防潮工作。 (5)混凝土浇筑仓面上,宜设临时防雨棚。 (6)采取必要的防雷击和防台风措施。 (7)加强骨料含水量的检测工作。

(8)及时做好新混凝土面的保护及顶面的抹面工作。 30.热天施工应严格控制混凝土浇筑温度,出机口的混凝土温度不得超过30℃,为降底混凝土浇筑温度,减少温度回升,宜采取下列措施。

(1)预冷原材料,骨料适当堆高且适当延长堆放时间,使用底部材料采用地下水喷洒骨料,或掺冰的低温水拌制混凝土。

(2)尽量安排在早晚或夜间凉爽浇筑。

(3)缩短混凝土运输时间,加快混凝土入仓覆盖速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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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运输工具设置必要的隔热遮阳措施。

(5)仓面采取遮阳措施,喷洒水雾降低周围温度。 (6)适当加大砂率,坍落度,并掺用缓凝减水剂。 (7)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及早覆盖养护。 31.冷天施工

(1)室外连续五天日平均气温低于5℃时,混凝土施工应符合本规定。当日最低气温至0℃时,即采取防护措施。

(2)施工前,应制定专门的措施计划,备足加热,保温和防冻材料,骨料宜在入冬前筛洗完毕。

(3)密切注意天气预报,防止遭受寒流、风雪和霜冻袭击。混凝土浇筑宜安装在寒流前后气温较高的时间进行。小体积混凝土的浇筑宜安排在白天气温较高时浇筑。

(4)基坑保护层土方挖除后,应即采取保温措施,并尽早浇筑混凝土。

(5)在老混凝土或岩基上浇筑混凝土,如有冰冻现象,必须加热处理,经检查合格后方可浇筑。

(6)配制冷天施工的混凝土,优先选用硅酸盐水泥或普通硅酸盐水泥。宜使用防冻剂、引气型减水剂,含气量宜为4%~6%,有早强要求者,可使用早强剂,在钢筋混凝土中不得使用氯盐作早强剂。

(7)未掺抗冻剂的混凝土,其允许受冻强度不低于10MPa。气温不低于﹣10℃时,闸底板,消力池等重要开敞部位的混凝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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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宜露天浇筑。

(8)混凝土浇筑入仓温度不宜低于10℃。浇筑大面积的混凝土时,在覆盖上层混凝土以前,底层混凝土温度不宜低于3℃施工时,应综合考虑气候条件、材料温度、保温方法、运输中热量损失等因素。经计算确定混凝土的出机温度。

(10)浇筑前应清除模板、钢筋和预制件上的冰雪和圬垢,运输和浇筑混凝土用的容器有保温措施。

32.冷天施工时,做好下列各项温度的观测和记录: (1)室外气温和暖棚内气温,每个工作班测量2次。 (2)水温和骨料温度,每个工作班测量4次。

(3)混凝土出机温度和浇筑温度每个工作台班测量4次。 (4)混凝土浇筑后3~5天内,尤须加强观测每昼夜至少定时定点测量4次。

(5)当平均气温低于5℃时,不得浇水养护。 33.浇筑预制构件应符合下列规定:

(1)浇筑前,应检查预埋件的数量和质量。

(2)重叠法制作构件时,其下层构件混凝土的强度达到5 MPa后方可浇筑上层构件,并有隔离措施。

(3)构件的外露面应平整、光滑、无蜂窝麻面。

(4)每个构件应一次浇筑完成,不得间断,采用机械振捣。 (5)浇筑完毕且应标注型号、混凝土标号、制作日期和上下面。无吊环的构件标明吊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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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小的定型构件,可采用干硬性混凝土,脱模后立即修整。构件没有掉角、扭曲和开裂等情况。

35.构件移动应符合下列规定:

(1)移动时的混凝土强度,如设计无要求时,不低于设计强度的70%。

(2)移动方向和支承位置,应符合构件的受力情况,防止损伤。

36.构件堆放应符合下列规定:

(1)堆放场地应平整夯实,并有排水措施。 (2)按吊装顺序,以刚度较大的方向堆放稳定。

(3)重叠堆放的构件,标志应向外,堆垛高度按构件强度、地面承载力、垫木强度及堆垛稳定性确定。

37.构件起吊应符合下列规定:

(1)构件强度在达到设计标准时,方可起吊。 (2)构件应按标明的吊点或吊环的位置。

(3)起吊方法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应复核构件在起吊中产生的内力。

(4)起吊与构件水平面夹角不宜小于45°,否则,进行验算。

38.混凝土浇筑时的质量检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1)砂、碎石的含水量每班至少检验1次,气温变化较大或雨天应增加检验次数。根据含水量随时调整配合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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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各种原材料的用量,每班至少检查3次,机器随时抽查,定期校正。

(3)拌和时间每班在机口至少检验4次,在制取试件时,应同时测定坍落度。

(4)外加剂溶液的浓度,每班至少检验2次,引气剂还应检验含气量,其变化范围控制在0.8%范围内。

39.固化后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在标准条件下养护的试件抗压强度为主,必要时,尚需做抗拉、抗冻等试验。抗压试件组数按下列规定制取:

(1)不同强度,不同配合比的混凝土,应分别制取试件。 (2)厚大结构物,28d期每100~200m3成型试件1组。 (3)非厚大结构物,28d期每50~100m3成型试件1组,每一分部至少成型试件1组。

(4)每一工作台班至少成型试件1组。

(5)试件在机口随机取样、成型,不得任意挑选,一组3个试件应取自同一盘混凝土中。

40.混凝土强度评定的原始资料,应按下列规定设计: (1)以配合比相同的一批混凝土作为一个设计单位。 (2)不得任意抛弃一个数据。

(3)每组3个试件的平均值为一个设计数据。

(4)混凝土强度合格率判断按《江苏省水利工程施工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的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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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混凝土施工期间应及时做好以下记录:

(1)每一构件、块体的混凝土数量、原材料质量、混凝土标号、配合比。

(2)各构件、块体的浇筑顺序、浇筑起迄时间、发生质量事故及处理情况、养护及表面保护时间、方式等。

(3)浇筑地点的气温、原材料和混凝土浇筑温度,各部分模板拆除日期。

(4)混凝土试件的试验结果及其分析。

(5)混凝土缺陷单位、范围、发生的日期及发展情况。 (6)其他有关事项。 (十一)砌石工程 1.一般规定

(1)砌石工程应在基础验收及结合面处理检验合格后方可施工。

(2)砌筑前,应放样立标,拉线砌筑。

(3)砌石的基本要求是平整、稳定、密实和错缝。 2.浆砌石:砌筑前,应将石料刷洗干净,并保持湿润。 3.浆砌石墩、墙符合下列要求:

(1)分层砌筑,各砌层均应坐浆,随铺随砌筑; (2)每层依次砌角石、面石,然后砌腹石;

(3)选择较平整的大块石,经整修后作面石,上下两层块应骑缝,内外石块交错搭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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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料石砌筑,按一顺一丁或两顺一丁排列,砌缝应横平竖直,上下层竖缝错开距离不小于10cm,丁石上下方不得有竖缝,粗料石砌体的缝宽可为2-4cm。

(5)砌体应宜均衡上升,相邻砌筑高差和每日砌筑高度小于1.2m

4.混凝土底板上的浆砌块石工程,应在浇筑混凝土至面层时,宜在距砌石边线40cm的内部埋放露面块石,以增加结合强度。混凝土板面凿毛清洗后,在湿润状态方可砌筑。

5.永久缝面应平整垂直。砌筑过程中,及时养护。 6.混凝土灌砌块石,块石净距大于石子粒径,不得采取先嵌填小石块再灌缝的作法,灌入的混凝土应插捣密实。

7.砌体勾缝符合下列规定:

(1)外露面与临土面均应勾缝,平缝为宜;

(2)勾缝砂浆强度应高于砌筑砂浆,灰砂比宜为1:2; (3)勾缝前,清理缝槽,水冲湿润,砂浆宜嵌入缝内2cm; 8.干砌石,具有框格的干砌石工程,宜先修筑框格,然后砌筑。 9.干砌石工程砌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砌体缝口砌紧,底部垫稳填实,严禁架空; (2)不得使用翘口石和飞口石;

(3)宜立砌,不得叠砌和浮塞;石料最小边厚度这宜小于15cm。

10.铺设大面积坡面的砂石垫层时,应自下而上,分层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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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随砌石面的增高分段上升。

11.砌体的质量检查如下:

(1)材料和砌体的质量规格应符合要求;

(2)砌缝砂浆应密实,砌缝宽度、错缝距离应符合要求; (3)砂浆、小石子混凝土配合比正确,试件强度不低于设计强度;

12.砌体尺寸允许偏差见下表:

项次 1 2 3 4 5 6 项目 墙面垂直度 (1)浆砌料石墙 (2)浆砌块石墙临水面 护底、海漫高程 护坡坡面平整度(每10米范围内) 护底、海漫、护坡砌石厚度 垫层厚度 齿坎深度 允许偏差(mm) 墙高的0.5%、且不大于20 墙高的0.5%、且不大于30 ﹢50、﹣100 100 厚度的15% 厚度的20% ±50 (十二)防渗、导渗、永久缝工程: 1、一般规定

(1)防渗、导渗和永久缝(止水缝、伸缩缝)工程所用的材料,制品的品种和规格等符合设计要求,使用耐抗性好的紫铜片、橡胶止水等。

(2)地下防渗墙和沥青砼铺设,参照有关规范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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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防渗铺盖:钢筋混凝土按分块间隔浇筑,在荷载相差过大的邻近部位,待沉降基本稳定后,再浇筑交界处的分块或预留的二次浇筑带。

3、粘土铺盖的填筑应符合下列要求:

(1)填筑时,尽量减少施工接缝,如分段填筑,其接缝坡度不陡于1:3。

(2)填筑达到高程时,应即保护,防止晒裂或受冻。 (3)填筑到止水设施时,防止止水遭受破坏。

4、用塑料薄膜等高分子材料组合层或橡胶布作防渗铺盖时,需注意事项如下:

(1)防止沾染油污。

(2)铺设平整,及时覆盖,避免长时间日晒。

(3)接缝粘缝紧密牢固,有一定长度匠叠合段和搭接长度。 (4)加强抽查和试验。

5、导渗及滤层填筑应在地基验收合格后进行,并符合下列规定:

(1)反滤层厚度、滤料粒径、级配和含泥量等符合要求。 (2)铺筑时,使滤料保持湿润状态,避免粒径分离,防止杂物混入。

(3)分段铺筑时,将接头处各层铺呈阶梯状,防止层向错位、间断、混杂。

6、铺筑土工织物滤层符合下列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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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铺放平整,松紧度均匀,端部锚固牢固。

(2)连接可用搭接、缝接,搭接长度根据受力和基本条件确定。

(3)存放和铺设,不宜长时间曝晒。

7、滤层和混凝土或砌石的交界面应隔离,防止砂浆流入,放水前排水孔应清理,孔道畅通后用小石子填满

8、永久缝、止水紫铜片的制作和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清除表面油渍、浮皮和污垢;

(2)压模压制成型,转角和交叉接头,应在场内制作,并留适当长度直线段,便于场内搭接。接缝焊牢固,焊前宜紫铜铆钉铆定。焊后进行渗水试验;

(3)安装可用模板嵌固,不得留有钉孔,沉降槽嵌填沥青密实;

9、塑料和橡胶止水片避免油污和长期曝晒,塑料止水片接头宜用电热熔接牢固。橡胶止水片接头用氯丁橡胶粘接,重要部位热压粘接。

10、油毡板制作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根据气候情况,选用30甲或10号的建筑沥青,防止高温流淌。

(2)预制时,要求场地平整,层毡层油,涂刷均匀。 (3)油毡板宜安装在浇筑部位的模板上,使其与两次浇筑的混凝土能紧密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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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浇筑止水缝部位混凝土的注意事项:

(1)水平止水片应在浇筑层的中间,在止水片高程处,不得放置施工缝。

(2)浇筑混凝土时,不得冲接止水片,当砼将掩埋止水片时,再次清除其表面污垢。

(3)振捣器不得触及止水片。

(4)嵌固止水片的模板应挑大梁推迟拆模时间。 12、预留沥青孔的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1)孔柱混凝土预制件外壁凿毛,接头封堵密实。 (2)逐节安装,逐节灌注热沥青,如一次灌注沥青孔,应在孔内设置热元件。

(十三)闸门、主机泵、启闭机与辅助设备安装 1.闸门必须由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按图纸制作。 2.闸门安装:

(1)安装时,首先对门槽埋件进行复检,做好数据记录,对铁件进行处理,各种埋件表面应光滑。

(2)安装后调整侧滚轮与轨道间隙,调整各止水橡皮,严格做到闸门在提升和下降过程中无异常响声,提升和下降平稳。在提升和下降过程中,为避免橡皮损坏,在止水橡皮和水封座板的接触面上应采用水冲淋润滑。

(3)闸门处于关门位置时,用灯光检查方法,检查止水橡皮的压紧程度,进行调整,直至无透光及无压紧过量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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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闸门经检查调试合格后,施工单位方可拆除有关配套的脚手架等辅助设施。

3.主机泵安装:

(1)主机泵安装拟采用吊车,方便灵活。

(2)要抓紧基坑回填土施工,以便墙后填土平整压实后及时吊装。

(3)审查设备验收后连同技术文件资料专门工具及配件,登记入库情况,按规范要求存放,妥善保管。安装前对方机泵及辅助设备和关键部件控制部位进行再检查,合格后,方可进行安装。

(4)按安装图纸、安装规范对设备进行全面清点检查,对重要部件的主要尺寸进行公差校核。金属设备组合成光洁无行刺。

(5)装置材料和设备用油,符合设计要求。

(6)各连接部件的销钉、螺帽、按设计要求锁定或点焊牢固。 (7)检查水泵预埋件,现场调整位置和固定情况,合格后同意浇筑二斯砼。浇筑前原基面必须凿毛,浇筑时应防止浇筑振捣引起预埋位置移动。预埋件预埋前,要清除毛刺,浮锈、油污、灰砂等。保证埋件与砼接触良好。

(8)底板支承金属零件要经特别加工,调整好位置后,将构件焊牢,防止松动位移。

(9)要随安装进度进行检查,初步调试,现场试验。 (10)单独的设备安装后,进行初步调试,所有设备装置全部零部件都要达到合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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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审批施工方提交的主辅机组试运行方案。

(12)水泵安装检验包括:各部件间隙尺寸检查,机组轴线检查,操作、控制、保护、指示装置进行模拟试验,抽水试验,排水试验。

4、启闭机安装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固定式启闭机安装,应以闸门起吊中心为准,纵、横向中心偏差应小于3mm;水平偏差应小于0.5/1000;高程偏差宜小于5mm。

(2)螺杆与闸门连接的垂直偏差应不大于0.5/1000。 (3)安装时应全面检查,清洗干净、加注新油;减速箱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加油至规定油位。

(4)启闭机定位后,机架底脚螺栓应立即浇灌混凝土,机座与混凝土之间应用水泥砂浆填实。

(5)双卷筒启闭机的安装应保持同心,同心度、间隙按(SLJ201)执行。

(6)制动器闸瓦退距和电磁铁行程,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要求予以调整。

(7)双吊点的钢丝绳长度偏差应调整到最小范围,使闸门全行程无卡阻,止水橡皮无严重摩擦。

(十四)电气设备采购和安装 1.电气设备采购

会同施工方、设计单位按工程量清单所列设备型号、规格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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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采购。设备到货应进行验收,检查、清点,江附设备出厂检验证书,产品合格证书,技术说明书。箱式变电站、低压柜等设备应向三家以上专业商场厂家咨询,并对其技术性能进行比较,由发包人确定生产厂家,并签订供货合同。

2.设备安装

(1)设备安装前,要制定合同项目的各种设备的安装计划,措施并经报批后,方可进行安装。

(2)设备安装前应具备如下资料:设备安装施工图纸及安装技术说明书;设备出厂合格证书;设备出厂验收资料及质量证书

(3)设备安装前应备全部安装所需人工]、材料、安装、检测工具,各种技术规范、标准等。

(4)安装前应考虑设备运输,吊装方案及防止损坏的保护措施。

(5)安装前应全面检查安装部位的情况,设备构件及零部件完好性,对重要构件应进行预拼装检查。

(6)安装前,按出厂技术说明书的要求,对设备构件进行必要的保养。

3.电气埋管埋设

(1)各类电气埋管加工应平整,无扭曲、卷边,毛刺。 (2)电气埋管安装就拉,检测无误后立即进行固定。采用电焊定时,不得烧伤固定件的工作面;采用临时支架固定时,支架应具有足够的强度和刚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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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电气埋管不得跨沉降缝和伸缩缝。

(4)暗装插座、开关等的专用盒四周应无缝隙,面板应紧贴饰面。

(5)整个施工期间,应注意保护好全部电气埋管,防止其发生损坏和变形。

(6)预埋电气埋管采用二期砼预留孔(槽)时,预留孔孔模的位置应按图纸规定。

4.电气设备安装检验

(1)设备安装完成,进行必要的调试和试运转。

(2)按有关技术规范和标准进行设备安装质量的检查验收。 (3)验收时,施工方应提供如下自检和验收资料。电器设备施工安装竣工图;电器设备施工安装质量说明书;电器设备的检验、试验、试运行记录。

5.高压输电线路架设

电力线路应有明显标志,导线在施放时,防止发生摩擦、断股、金构(小绕)及扭曲等现场。导线的连接绝缘子安装前的外观检查、钢筋混凝土电杆使用前外观检查、跌落式熔断器的安装等内容必须按招标文件和相应规范要求进行。

拉线采用镀锌钢绞线,其强度安全系数、拉线最小截面拉线棒等按现行有关规范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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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 工程投资控制

(一)、监理工程师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审核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承包方按工程进度每月做出完成工程量的报表。并计算完成单项工程造价的累计百分率,于月底提交监理单位,计量监理工程师应进行认真审核。

(二)、按照发包方与承包方签订承包合同规定的付款办法,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查承包方提出的工程量申请和付款申请,根据核定的完成工程量和投标书中的工程项目的单价。以及发包方所规定的计量要求,进行审核并签发有效工程量证明文件,后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计量证明书和付款证书。

(三)、发包方根据承包合同和总监理工程师的签证及时支付工程款,同时每次按承包合同扣预付款和保留金。

(四)、当因设计变更而需调整造价时,一般需有设计变更通知和图纸会审记录中有书面说明有变更设计内容,对因设计变更而产生的增减量应附详细说明。

(五)、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核承包方的竣工决算。

(六)、监理在经济上只限于发包人授权范围内代表发包方行使职权,凡超出监理职权范围的造价变更,均应通过发包方确认,监理办理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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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技术资料的整理

按江苏省水利厅关于工程建设档案的有关要求,认真搞好资料整理工作。

(一)、督促检查承包方做好下列资料的整理工作。 1、工程总结 2、竣工报验单 (1)竣工报告 (2)竣工图

(3)工程质量报验单

(4)单元工程质量检测评定表 (5)分部工程质量检测评定表 (6)断面自检记载表

(7)竣工测量内容及归档资料包括下列内容: a.施工控制网(平面、高程)的计算成果; b.建筑物基础底面和引河的平面、断面图; c.建筑物过流部位测量的图表和说明; d.外部变形设施的竣工图表及观测成果资料; e.有特殊要求部位的测量资料。

3、工程开工申请报告,包括进场设备报验单、施工放样报验单,施工组织设计申报表,施工进度计划申报表。

4、图纸会审记录、设计变更及有关技术会议记录和重大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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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定。

5、工程计量申报表、工程计量证书、月付款申请、月付款证书。

6、索赔申报表 7、施工现场记录

(二)监理应做好下列资料的整理工作 1、本工程的监理委托合同书或监理合同 2、监理规划 3监理实施细则 4、监理工作总结 5、工程移交证书

6、各种监理通知、备忘录。 7、承包方上报的各种签证资料。 8、监理月报

9、各阶段抽检资料、竣工初验评定资料。

10、设计图纸技术交底、会议记录、设计变更通知,工地洽商技术文件。

11、监理日记、会议记录、工程大事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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