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会议制度
(一)
工程项目开工前,监理人员应参加由建设单位主持召开
的第一次工地会议;会议纪要由项目监理部负责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二)
按照《监理规范》要求,凡监理公司所监理工程在开工
之后至竣工验收完成之前均应实行例会制度。
(三)
例会一般每周一次,由项目总监定期召开。在实际工作
中,工地例会如果由业主主持召开,监理工程师应协助业主作好召开例会的工作。
(四)
除工地例会外,项目部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针对施工
中出现的问题定期或不定期的召开监理现场协调会议或专题会议,在召开会议时可以邀请业主代表参加。会议可不拘形式与地点,不拘时间,力求达到及时、正确解决问题,使监理工作与现场施工紧密结合。
(五)
会议应作好会议纪要,会议纪要的形式、主要内容应符
合有关规定的要求,在三天内发送有关单位贯彻执行,并做好发文记录。
(六)
监理项目部每月应定期召开监理内部协调会,项目部人
员应全员参加。会议内容包括总监通报公司近期情况,上月工程三控制情况,下月工作安排等。项目部人员应踊跃发言,以加强各工种之间的合理衔接。会议作好纪要并经总监签字后存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