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材料投入计划及保证措施
A.主要材料供购方式
1、物资由投标人按有关技术规范及设计文件标准自购。
2、施工单位采购的物资、设备要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必须具备产品合格证,严禁使用非标产品,并按规定做好检验、试验、验收、保管工作。地方材料必须具备检验、试验报告。严禁使用非标产品,并按规定做好检验、试验、验收、保管工作。
B.材料、设备供应保证措施
对于采购的产品,应满足以下要求:
提前编制物资使用计划,提出物资采购标准,然后编制物资采购计划报材料设备组审批后购买。
物资采购必须在经评审的合格供应商处进行,且应查看货源、外观质量,核对规格、型号和单证是否齐全,有关证明物资质量的文件是否齐全,禁止购买技术证件不全,没有生产厂家,不提供正常售后服务的物资。
物资设备室应建立合格供应商档案,确保工程物资采购的需要。合格供应商评估应分为A、B、C三级进行,合格供应商的选择应执行公司程序文件的规定。
1、供应商供货控制
供应商供应物资到达工地后,由物资设备室组织相关部门参加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设专区分类存放,妥善保管。产品合格证、验收记录等证明产品质量的文件均应建立收发档案。
若在验收、存储、或施工过程中发现供应商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时,应及时通知工程部门进行复查,复查属实后,及时通知业主、监理进行核定,做出相应处理。
2、产品的标识和可追溯性
在项目质量计划中应规定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标识形式。
现场存放的原材料(包括钢材、水泥、砂、石、电缆、管材、防水材料等)及主要辅助材料均悬挂标牌进行标识。
现场无法进行实物标识的半成品和成品,有相关的技术文件取代现场标识,并且该文件有必要的记录和认可手续,能传递到现场并控制现场。
3、进货检验和试验
直入现场的物资均按规定要求进行送样检验和试验,并做好记录,不同的物资可以有不同的检验方式。
项目部保证进入现场的物资在未经检验和试验符合要求前不投入使用(不包括紧急放行物资)。若经检验不符合要求,转入专门程序进行处理。
特殊物资应根据项目质量计划进行控制。
4、过程检验和试验
过程检验和试验由项目质量工程师负责。
过程检验状态均应有标识,对不合格品有特别标识,以防止在未经处理前转入下道工序。
5、最终检验和试验
最终检验和试验只有在进货检验、过程检验和试验全部完成并合格的情况下进行。
6、紧急放行
因生产急需来不及进行进货检验而放行时,应按公司有关程序报总工程师审定。
紧急放行材料应有明显标识,以便在检验结果出来后及时进行处理。
紧急放行应有明确内容、程序时限要求。
7、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控制
凡用于检验本工程所需物资、施工过程及竣工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标准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均应符合下列要求:
设备的标识完整。
设备已核准。
设备核准状态的记录,标识符合要求。
现场在用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的台帐应与实物一致,并由指定的人员保存记录,以保证符合要求。
项目指定人员负责管理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并进行正确的操作和保养。对精确要求高的检验、测量和试验设备均保存于适宜的环境条件下。
8、不合格品的控制
为保证工程质量,凡在进货检验和施工过程中发现物资和产品不能满足和可能不满足合同和规范要求时,应立即进行标识隔离,并通过项目质量工程师及时处理,以防止不合格品未经处理流入下道工序。
不合格品的评审和处理由质量安全质量部负责,根据不合格品现状确定返工、返修或报废等处理方案,报总工程师审批后实施。
必要时,不合格品的评审意见和处置方案将征得设计或业主的认可。
返修、返工后的产品在重新检验或试验后放行。
9、搬运、储存、成品保护
所有资料、半成品和成品均执行公司的相关作业指导书,以保证得到恰当搬运、贮存、
保护。项目物资设备部将在现场设立贮存场地和库房,制定验收、贮存、保护、检查、发放的管理的办法,防止产品交付前的损坏和变质。项目部在工程竣工后继续负责对其产品进行保护,直到完成交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