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一、消防器材使用操作规程
1、手提式干粉灭火器使用
在距离火焰5米左右处使用。先拔下保险销,一只手握住喷嘴,另一只手紧握压把和提把,用力下压,干粉即喷出。将喷嘴对准火焰的根部左右摆动。干粉灭火器在喷粉过程中要始终保持直立状态,不能横卧或颠倒使用。
2、推车式干粉灭火器使用
推车式干粉灭火器由2人操作。先将其推至距燃烧物10米左右,一人负责放下胶管卷盘,手持喷对准燃烧区,另一人则撕掉小铅块后,用力提起提环,当干粉喷出时,将射流对准火焰根部喷射即可灭火。
注意事项:应在上风口喷射干粉,并且在扑救液体火灾时,注意射流和液面夹角不能太大,否则会使液体溅起,引起更大火灾。
3、室内消防栓使用
首先,打开消防栓箱,取出水带,将水带向火方向甩开,一头接消防栓,另一头接水。接下来逆时针旋转消防栓手轮,出水灭火。
4、室外消防栓使用
首先将水带向着火方向铺开,然后用专用扳手打开消防栓端盖,将消防水带一端接到消防栓接口上,另一端接水,准备好后,再用专用扳手将消防栓开关打开放水灭火。
二、消防安全岗位操作规程
1、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每月检查一次消火栓、消防泵、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确保全部消防器材安全有效。
2、每年6~7月份组织一次本公司全员参加的消防演习一次,使全体职工了解相关消防安全知识,确保每位职工都能熟练运用各种消防器具。
3、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检查一次公司库区内的地上消火栓。
4、每周手动演练启动一次消防泵,并指派专人经常查看消防泵的发动机油量是否符合规定,冷却水是否加满,出水口阀是否关闭,消防水带有无破损口。
5、消防水池中消防储备水保证平时不被动用,水量不够及时补充,使用后的补给恢复时间不超过48小时。经常检查水池壁有无渗漏现象,冬天应检查消防水是否结冰,发现结冰及时清除冰块。
6、灭火器按要求定期检验、充装,发现破损无法使用及时更新补充,确保各种灭火器具安全有效。
7、消防桶、消防锨、消防沙等其他消防器材由消防安全员专门管理。
三、电焊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机修)
1、电焊工首先必须持证上岗,办理动火手续,严格操作规程,各种焊机应在规定的电压下使用,
2、电焊前应检查焊机的电源线的绝缘是否良好,焊机应避雨雪、潮湿,放置在干燥处。
3、焊机、导线、焊钳等接点应采用螺栓或螺母拧接牢固。
4、焊机二次线路及外壳必须接地良好,接地电阻不小于1MΩ( 欧)。
5、开启电开关时要一次推到位,然后开启电焊机;停机时先关焊机再关电源开关;移动焊机时应先停机断电。
6、焊接中突然停电,应立即关好电焊机;焊条头不得乱扔,应放在指定的安全地点。
7、电弧切割或焊接有色金属及表面涂有油品等物件时,作业区环境应良好,人要在上风处。
8、作业中注意检查电焊机及调节器温度超过60 °C应冷却。
9、发现故障、电线破损、熔丝一再烧断应停机维修或更换。
10、电焊时的二次电压不得偏离60——80V(伏)。
四、气焊(割)工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机修)
1、检查乙炔、氧气瓶、橡胶软管接头、阀门等可能泄露的部位是否良好,焊炬上有无
油垢,焊(割)炬的射吸能力如何。
2、氧气瓶、乙炔气瓶应分开放置,间距不得少于5米。作业点宜备清水,以备及时冷却焊咀。
3、使用的胶管应为经耐压实验合格的产品,不得使用代用品、变质、老化、脆裂、漏气和沾有油污的胶管,发生回火倒燃应更换胶管,可燃、助燃气体胶管不得混用。
4、当气焊(割)炬由于高温发生炸鸣时,必须立即关闭乙炔供气阀,将焊(割)炬放入水中冷却,同时也应关闭氧气阀。
5、焊(割)炬点火前,应用氧气吹风,检查有无风压及堵塞、漏气现象。
6、对于射吸式焊割炬,点火时应先微开焊炬上的氧气阀,再开启乙炔气阀,然后点燃调节火焰。
7、使用乙炔切割机时,应先开乙炔气,再开氧气;使用氢气切割机时,应先开氢气,后开氧气。
8、作业中。当乙炔管发生脱落、破裂、着火时,应先将焊机或割炬的火焰熄灭,然后停止供气。
9、当氧气管着火时,应立即关闭氧气瓶阀,停止供氧。禁止用弯折的方法断气灭火。
10、进入容器内焊割时,点火和熄灭均应在容器外进行。
11、熄灭火焰、焊炬,应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割炬应先关氧气阀、再关乙炔及氧气阀门。
12、当发生回火,胶管或回火防止器上喷火,应迅速关闭焊宽慰上的氧气阀和乙炔气阀,再关上一级氧气阀和乙炔气阀门,然后采取灭火措施。
13、橡胶软管和高热管道及高热体、电源线隔离、不得重压。
14、气管和电焊用的电源导线不得敷设、缠绕在一起。
五、火警、火灾的处理方法及原则:
1、a)确认的火警应在第一时间内向消防管理中心和“119”台报警的原则;
b)立即开展扑灭火源、火灾的原则;
c)积极疏散所影响的住户或人员,抢救被困人员的原则;
d)将易燃易爆物品迅速撤离火源及毗邻场所的原则;
e)尽力抢救公司财产和住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原则。
2、火警、火灾的处置办法:
a)公司任何员工发现火情,应立即就近取用灭火器材迅速将火扑灭;
b)若火情有发展趋势,应一边呼叫邻近人员参与控制火势,一边呼叫消防管理中心主管(班组长)和相关人员前往扑救;
c)取用灭火器材时应正确选用灭火器(根据物质的燃烧特性)以免用错灭火器使回火复燃;
d)若是机房、电气发生火灾,应先切断一切电源,选用“1211”、干粉和CO2等灭火器直接喷射火源处,如有油的电器设备(如变压器、油开关)着火时,也可用干燥的黄沙盖住火焰,使火熄灭,装有自动灭火装置的场所,直接开启自动灭火装置施放药剂灭火。
3、火灾扑救及现场控制。
消防管理中心根据预先制定的灭火预案立即组织灭火和对现场进行控制,消防管理中心主管应亲临指挥,具体要求如下:
a)向“119”台报警,并派队员到必经路口引导;
b)通知警卫室紧急组织警卫人员赶赴火灾现场,进行外围警戒和交通管制;
c)通知机电维修部电工断开相关电源,开启自动灭火系统、排烟系统防水泵,保证消防供水;
d)消防管理中心班组长在主管指挥下带领消防员铺设水带,施放灭火,控制火势。
4.注意问题
(1)用灭火器灭火时,避免冲击液面,以防火种飞溅。
(2)灭火器一经开启使用,不能保存重用,须到消防器材店重新灌气后才能保存使用。
(3)消防水带灭火后,须打开晒干水份,并经检查确认没有破损,才能折叠到消防栓内。
日常管理
1.安全主管每天对辖区消防栓,灭火器进行日常巡视检查,每月应全面巡视检查一遍,检查情况分别记录在消防栓、灭火器上的消防器材检查记录表及《巡视检查记录表》。
2.巡视检查的内容
(1)消防栓
检查拴门是否良好,封条是否完整,拴内部件是否齐全,固定是否良好,有无脱落,拴内水龙头有无渗漏。
(2)灭火器
检查数量、压力或重量是否符合要求,喷管有无破损,检查外观有无明显锈蚀,推车式灭火器需检查行驶机件是否灵活,伸展胶管有无破损。
六、防毒面具的安全使用规程
1、 使用防毒面具应按头型大小选用适当型号,以保持其严密性。
2、在使用前应将面罩\\导气管\\滤毒罐连接后戴好,用胶塞或用手堵严滤毒罐进行呼吸,如没有空气进入面具,说明这套面具是严密的,否则应详细检查修理或更换,密封不好的面具不准使用。
3、 面具污脏时,可用肥皂水或0.05的高锰酸钾溶液消毒,面罩使用后,应存放在干燥通风易取用地点,不可接触油苯类油剂,还应远离热源防止损坏。
4、使用10—15米长胶管防毒具,胶管口应放在通风良好的上风侧。
5、防毒面具在岗位应设专柜保管,,严防丢失损坏。
七、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和交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3、按时交,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交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
4、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5、非工作所需,不得使用消控中心内线电话,非消防控制中心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
6、上班时间不准在消控中心抽烟、睡觉、看书报等,离岗应做好交手续。
7、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
八、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各部门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门管理,并指定专人负责。
九、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各部门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书面下发各部门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各部门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报告。
4、对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消防机构。
十、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部门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向保卫部借取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向作业点所在单位经理级(含)以上主管人员申请,申请部门需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本单位人员予以记小过二次处分,严重的予以开除。
十一、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二、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部门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三、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
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十四、配电室防火管理规定
一、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落实交制度,不得擅离职守,不准非电工人员进入配电重地。
二、线路、设备的敷设和安装必须符合《电气设计技术规范》,严禁带电维修作业和超负荷运行。
三、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定时检查设备运转情况,发现异常,立即报告,并认真处理和做好记录。
四、严禁在室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配电室内和变压器周围应保持清洁,严禁存放杂物。
五、经常保持室内和设备周围环境清洁,并保持所有通道无堵塞。定期对电器设备进行维修,对电气设备的各种安全保护装置,要保持完整、准确、灵敏、有效。
六、关好门窗,并采取可靠的防范措施,防止动物飞禽擅入室内。
七、配足配齐相应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加强维护保养,保持完整好用。
十五、应急预案演练
一、单位应当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等组成的灭火和
应急疏散预案演练(以下简称演练)领导小组。
二、演练领导小组由指挥组、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组成。
三、领导小组根据单位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演练。
四、预案演练组中的各小组成员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
五、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中的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按照演练的统一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到达指定位置。
六、对通过演练暴露出的问题,由消防安全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根据演练领导小组提出的意见,对预案进行修改完善。
七、以上各组成员根据工作班次安排,必须由两组人员组成
库车中原石油化工有限公司
2013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