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是主客观的统一
作为中国当代老资格的美学家朱光潜,他的美学经历了 前后的巨大发展与变化,这个巨大的发展与变化体现了他在美学 领域中对真理的挚着的追求。他说:
美是客观方面某些事物、物质和形状适合主观方面 意识形态,可以交融在一起而成为一个完整形象的那种 特质。又以梅花为例阐述道:
我认为梅花本身只有“美的条件”,还没有美学意义 的美。主要的理由在于美学意义的“美”是意识形态性 的,而一般所谓物本身的“美”是自然形态的,非意识形 态性的。日常语言都把这两种性质不同的“美”混为一 事。
否认梅花(在这里梅花实际上成了自然物的一个代表)具有 美学意义的美,即真正的美,而只有“美的条件”或形成美的原料, 只有意识形态性的艺术成品才是真正的美学意义的美。这样,客 观上只有一种美,即艺术美。这就大大地局限了美的存在领域。 朱光潜还说:
承认了文艺是一种意识形态,又承认了美是文艺的 一种特性,应该得到的结论是什么呢?当然的结论是:美 必须是意识形态性的。所谓“意识形态性的”,就是说: 美作为一种性质,是意识形态的性质,而不是客观存在的 性质。客观存在是第一性的,意识形态是第二性的。说 美不是一种客观存在 性的,正如“美”所形容的那个实体,艺术本身不是第一 性是第二性的。
在这里,朱光潜既强调了“美必然是意识形态性的”,又指出 “美不是一种客观存在。”这样,他所说的主客统一的“客观”方面, 其所占的位置已经微不足道了。
美在“自然的人化”
这是李泽厚的观点。李泽厚说:“自然的人化包含外在自然 和内在自然。前者使客体世界成为美的现实;后者使主体心理获 得审美情感。前者就是美的本质,后者就是美感的本质。” 因此,更准确地说,“外在”“自然的人化”就是李泽厚所理解的美的 本质。那么,什么是外在“自然的人化”呢?他说:
所谓“人化”,所谓通过实践使人的本质对象化,并 不是说只有人直接动过的、改造过的自然才“人化”了, 没有动过、改造过的就没有“人化”。而是指通过人类的 基本实践使整个自然逐渐被人征服,从而与人类社会生 活的关系发生了改变,有的是直接的改变(如荒地被开 垦,动物被驯服),有的是间接的改变(如花鸟能为人欣 赏),前者常常是局部的、可见的改变,而后者却更多是 整体的、看不见的改变,前者常常是外在自然形貌的改 变,后者却更多是内在关系的改变,而这些都属于“人 化”这一范畴。
“人化”者,通过实践(改造自然)而非通过意识(欣 赏自然)去“化”也。
应该区别两种所谓“人化”:客观实际上的“自然的 人化”(社会生活所造成)与艺术欣赏中的“自然的人化” (意识作用所造成)。
这种意识中的“自然的人化”不能改造现实中的自 然,但却能创造艺术中的自然美;它不是自然 十分明显,李泽厚的主张既反对了从物的自然属性中去寻求 美的根源,又不主张从人的主观思想感情中去寻求美的根源。他 认为美的根源在人的社会实践。因此,李泽厚的主张又被概括为 社会实践派。
李泽厚的主张自然得到了众多人士的赞成和支持,但反对和 提出批评的意见也是不少
的。蔡仪在枟李泽厚的美学特点枠一文 中说:“李泽厚……不仅是抹煞了自然物和社会事物的区别,而且 正是把自然物归入于社会事物,以至于根本否定了自然界的 存在,否定了自然界。”
同时,蔡仪还以金银的美为例反驳说: “金银由于它本身的美才成为装饰品的原料以至成为价值体现者 的货币,却不是由于它成了装饰品原料乃至货币然后才是美的。 这就是说,作为自然物的金银本身是美的,它的美就是它作为装饰 品原料乃至货币的先行条件之一,是它具有一种是社会性质成为 社会事物的先行条件之一;而不是相反的,不是它成为社会事物, 具有了一种社会性质,然后作为自然物才是美的。也就是说,金银 的自然美并不在于它的所谓社会性,而是在于它本身,在于它的自 然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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