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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青团工作各类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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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评议团员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本厂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的有关要求。

2.内容与要求

2.1 民主评议团员的时间为每年的3月份。

2.2 民主评议团员的方法是:以团支部或团小组为单位进行。在团委的直接领导下,从提高思想认识入手,对照《团章》,先团干后团员进行评议。

2.3 民主评议团员可分为调查研究阶段,学习动员民主评议阶段和总结提高组织处理阶段三步进行。

2.4 调查研究阶段的主要工作是:个别谈话;收集团员反映的意见;对团员、青年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分析研究掌握的情况,做到情况清,底子明。

2.5 学习动员民主评议阶段,民主评议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召开团员大会进行动员,讲清民主评议团员的目的、意义、方法和步骤,组织学习《团章》,提高对团的性质、任务和团员标准的认识;自评,针对评议内容,写出自评材料,在团员大会上正确评议自己;团员评议,召开团员大会,团员之间相互评议,评议时即要正确对待别人,也要正确对待自己;团外评议,请本单位党政领导、老职工和青年参加,面对面或背靠背地评议;组织评议,由支委会成员综合以上各种意见,对每个团员进行评议,写出评语。

总结提高、组织处理阶段的主要工作是:召开团支委会,对每个团员梳理问题,并将评议结果传达给团员本人;落实改正措施,对支部评议工作写出总结报厂团委;慎重地进行组织处理,对评议中确定为基本合格和不合格的团员,要分清情况,区别对待,立足教育,限期改正,如到期仍不改正的可视具体情况予以团内处分,直至除名。 2.6 团员素质标准:

a)合格团员标准:符合团章第一、二条规定的条件,积极参加团内组织生活,积极为团工作,执行团的决定,按期交纳团费,履行团员义务;思想上、政治上同党组织保持一致;遵守团的纪律,自觉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接受组织教育,参加\"三会一课\"和各种团内活动率为9 0%以上,廉洁奉公,遵守纪法,不以权谋私,积极工作,认真负责,不出安全责任事故,服从组织分配,按时完成各项工作和生产任务,搞好计划生育。

b)基本合格团员标准:基本符合《团章》第一、二条规定的条件;思想上、政治上同党保持一致,基本上能履行团员义务;基本上遵守团的纪律;思想上、工作虽有某些错误,但愿意接受批评教育,有改正的表现。

c)不合格团员标准:不履行团的义务,没有理由连续6个月不参加团的组织生活或不缴纳费团,不做团组织分配的工作,不起团员作用;经常参与和封建迷信活动,经教育仍不改正;有违法违纪现象,有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违反计划生育和规定。

3.责任与权限

3.1 民主评议团员活动每年3月份由各团支部负责召集本车间团员召开民主评议团员会议。

3.2 各团支部负责将每名团员的评议结果上报厂团委。

4.检查与考核

4.1 厂团委负责每年对各团支部民主评议团员工作的开展情况进行督促与检查,并作为“五四”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团员年度注册制度

1.范围

适用于本厂团支部年度注册有关规定。

2.内容与要求

2.1 团员年度注册的目的是通过注册,使团组织比较准确地掌握和了解团员情况,并接受团员对团的工作的民主监督。 2.2 团员年度注册以团支部为单位进行。

2.3 团员年度注册时间为每年的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注册时间应相对稳定,两注册的时间间隔不超过1 2个月。

2.4 年度注册时应对所有的团员进行注册,对无团员证的团员,所在团支部应及时到上级团组织予以补办团员证,并进行注册,党团干部应参加所在单位团组织注册。

2.5 年度注册后应及时搞好团员统计,并上报上级团组织。 2.6 结合年度团员注册,可为超龄团员办理超龄离团手续。 2.7 根据团章规定,团支部应每年改选一次,可利用年度注册之机,通过民主选举产生新一届支委会。

2.8 如团员在规定时间内因故不在,应适当延长注册的时间。

3.责任与权限

3.1 团员年度注册工作由各团支部每年1季度与4季度负责对本单位团员进行1次调查摸底与团籍注册工作。

3.2 各团支部负责将注册后的团员情况如实地上报给厂团委。

4.检查与考核

4.1 厂团委负责每年1季度与4季度对各团支部团籍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并纳入厂精神文明考核。

团干部工作例会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本厂团干部工作例会的有关规定。

2. 内容与要求

2.1 根据形势发展的需要,厂团委决定建立厂和基层团青组织两级团青干部工作例会制度。

2.2 厂团青干部工作例会每月一次参加人员为团委、团委干事和厂属各团支部、青工小组长。

2.3 团青干部例会的主要内容是:传达学习上级团组织和厂有关方针、,总结安排工作,研究讨论重大活动方案,交流工作经验等。 2.4 厂团青干部例会的召开时间为每月月末,如有变动同例会内容一同提前通知,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准备,针对会议内容提出自已的见解和意见。

2.5 厂团青干部例会,规定与会人员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可由本单位团青委员代替参加例会。

2.6 参加例会人员必须对例会内容进行详细记录,并根据例会通过的内容安排当月工作。

3.责任与权限

3.1 每月团干部工作例会由团委副负责通知各团支部开会事宜。

3.2 每月团干部工作例会由团委副负责主持会议。

3.3 各团支部会上负责汇报该月工作开展情况及下月工作计划。

4.检查与考核

4.1 厂团委负责对每月团干部参加例会情况进行考核,并作为每月“星级支部”评选和“五四”评选优秀团干部的主要依据。

团费交纳和管理使用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本厂团员团费的交纳和对团费的管理使用有关规定。

2.内容与要求

2.1 凡有工资收入的团员,每月需交纳2.5元团费。

2.2 团员如确有困难,无力交纳团费,由本人提出,经支部团员大会讨论同意,可以少交或免交团费。

2.3 保留团籍的党员,从取得预备党员资格起,应交纳党费,可不交团费,自愿交纳团费者不限。

2.4 团员应自觉地向所在团支部交纳团费。如有特殊情况不能亲自交纳的,可委托他人代交或预交、补交。预交、补交时间一般不超过6个月。

2.5 团支部应按月收缴团费,团委按半年收缴团费。

2.6 团费应指定专人管理,单户存入银行,不得同其他经费混在一起,各级团组织在收缴团费时,应出具收据,并加盖公章。 2.7 团费是团的经费来源之一,主要用于团的活动、团员、团干部教育、培训、奖励和订阅团内刊物等必要开支,不能把团费用于团员、团干部的生活福利,严禁用团费请客送礼。

2.8 厂团支部每半年将团费结算一次,及时上缴厂团委,上缴厂团委的团费每半年交纳一次,上半年7月13日前上缴,下半年12月31日前上缴。

3.责任与权限

3.1 团费的收缴工作由各团支部负责按时收取本车间团员的团费,并按时上缴厂团委。

4.检查与考核

4.1 厂团委负责对各团支部团费收缴工作进行考核,并作为“五四”评选先进的重要依据。

基层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本厂基层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办法。

2.内容与要求

2.1 厂团委将结合全年工作制定《大武口洗煤厂基层团支部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每月对基层团支部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2.2 各团支部要结合单位实际制定相关措施或实施计划,加强团青工作的完善和团青队伍建设。

2.3 检查考核与评先创优挂钩,与评选《五四红旗团支部》挂钩。 2.4 厂团委每月检查考核后评选二个星级团支部(一类支部),进行资金奖励。

2.5 星级团支部标准:

一类支部标准:根据《大武口洗煤厂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检查考核,平均分在85分以上的团支部。

二类支部标准:根据《大武口洗煤厂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检查考核平均分数在85~60分的团支部。

三类支部标准:根据《大武口洗煤厂共青团工作目标管理考评细则》,检查考核平均分在60分以下的团支部。

3.责任与权限

3.1 每月团支部目标管理考核工作由团委及各团支部共同对各支部当月的工作进行公开打分。

4.检查与考核

4.1 团委负责对公开打分名次排在前2名的团支部进行奖励,并对后2名的团支部进行批评,并作为“五四”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青年安全监督岗章程

1. 范围

适用于本厂青年安全监督岗的有关管理规定。

2.内容与要求

2.1 青年安全监督岗活动是为了贯彻党的安全第一方针,根据厂安全生产需要而开展的一项适合青年特点的活动,它的目的是为了维护国家财产和广大职工人身安全,防止和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从而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2.2 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机构

a) 青年安全监督岗是群众性不脱产的青年安全监督组织,由厂团委具体组织领导。

b) 厂设青年安全监督总岗,各车间设安全青年安全监督分岗。 c) 总岗岗长原则上由厂团委兼任,分岗原则各单位团支部兼任。

2.3 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具体任务

a) 厂青年安全监督岗组织,在厂级党政和安监部门的领导下做好安全监督工作。

b) 利用集中上岗和分散上岗,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反映和查处生产中的事故隐患。

c) 经常用党的安全生产方针、厂三违处罚规定教育青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做安全生产的表率。

d) 加强对岗员的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 2.4 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的职责

a) 在生产中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要坚持原则,大胆进行批评教育,劝其不听者报告有关部门处理。

b) 做到“三无”、“二保证”,三无:岗员身边无违章、无工伤、无事故。二保证:保证岗员不擅自脱岗,保证完成青年安全监督岗交给自己的任务。

c) 积极参加业务培训,学技术,钻业务,不断提高自已的安全知识水平,做安全生产的内行。 2.5 青年安全监督岗岗员条件 a) 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b) 熟悉本厂安全三违处罚规定、本厂安全有关知识、本岗位的技术操作规程的质量标准化的有关知识。

c) 工作表现积极,有较高的思想道德修养和业务技术素质,责任心和质量安全意识强,工作热情高。 d) 可以是团员,也可以是先进青年。 2.6 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制度

a) 青年安全监督总岗的岗长,应列席厂安全方面的会议;分岗岗长列席车间有关安全方面的会议,岗员要参加事故分析会。

b) 总岗和分岗必须建立“一册四薄”,即:岗员花名册,查岗记录薄、青年安全活动登记薄、安全建议薄、岗员奖惩薄。

c) 总岗每年对岗员队伍进行一次整顿,培训、考核,考核不合格者

不能担任岗员。

d) 建立青年安全监督岗汇报制度,岗员每周向分岗汇报一次,分岗每月向总岗书面汇报一次,遇有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

e) 总岗应定期深入分岗,了解掌握分岗工作情况,指导分岗工作。 f) 总岗每月召开一次分岗长工作例会,总结安排工作,交流工作经验。

g) 岗员本身要坚持安全生产的原则和质量标准化,如岗员自身“三违”或身边发生“三违”的应严肃处理。

h) 对岗员在安全生产中做出特殊贡献,提出有价值的合理化建议和杜绝重大事故者,总岗应给予及时的表扬和奖励。

i) 厂团委每年对青年安全监督岗的工作进行一次总结表彰。

3.责任与权限

3.1 在工作现场发现事故隐患或严重威胁职工人身安全时,有权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3.2 有权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的任何人。

3.3 有权批评制止违反劳动纪律的人,对制止不服者,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理。

3.4 有权揭发不安定因素和反映事故隐患,有权建议领导追查处理重大事故及其责任者。

3.5 对处理事故隐患不及时,严重违反安全技术规定的有权越级上告。

4.检查与考核

4.1 厂团委负责每月对各团支部青年安全监督岗工作进行检查考核。

推优入党工作制度

1.范围

适用于本厂团员和优秀青年的推优入党的有关规定。

2.内容与要求

2.1 推优入党工作的意义:

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是每个基层团组织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是团章规定的团的基层组织的任务之一。做好这项工作,是加强团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组织工作,增强团组织战斗力的重要内容,也是新时期党的队伍建设的战略需要。 2.2 推荐优秀团员工作的方法:

a) 搞好推荐前的教育。普遍地对团员进行党的基础知识教育,提高团员的思想政治素质,不断扩大积极分子队伍,是做好推荐工作的基础。

b) 确定推荐对象。推荐优秀团员作党的发展对象,必须把团的干部、青年知识分子和第一线青年生产技术骨干作为培养和推荐的重点。 c) 协助党组织做好对已推荐的党的发展对象的培养和考察。团组织向党组织提出推荐对象和意见后,要继续协助党支部做好他们的培养和考察工作。

3.责任与权限

3.1 团支部要对推荐对象进行全面考察,主要包括政治思想、工作学习、道德品质、家庭和社会主要关系等。

3.2 团支部对考察意见进行分析综合,在支部委员会全体成员中讨论通过,形成团支部委员会的意见,同全体团员见面,向全体团员作出说明,并向党支部汇报。

3.3 由团支部填写《推荐表》,报厂团委审核并签署意见。 3.4 厂团委签署同意后,由被推荐团员所在团支部向同级党支部推荐。

4.检查与考核

4.1 厂团委负责对各团支部每年的推优入党工作进行检查考核,并成为“五四”评选先进的主要依据。

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制度

1. 范围

适用于本厂青年岗位能手的评选、检查与考核。

2.内容与要求

2.1 活动的目的和意义:

为全面提高企业和职工的综合素质,培养新世纪的合格劳动者,造就时代需要的本厂青年科技人才,为现代企业制度的实施奠定人才基础,特开展此项活动。青年岗位能手活动就是为了提高我厂青工的技术操作水平、艰苦创业精神和职业道德规范,为我厂的发展与繁荣奠定基础。 2.2 活动目标:

使多数青工成为技术熟练、作风过硬的各级青年岗位能手,同时,造就一批“品德优良、技术精湛、贡献突出”的优秀青年人才。 2.3 活动范围:

a) 在全厂各岗位、各工种范围内全面开展。

b) 凡年龄在35周岁以下的青工都可参与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

3.责任与权限

3.1争当青年岗位能手活动由各团支部或青工小组负责组织开展工作,并及时向党支部汇报活动的开展情况。

4.检查与考核

4.1 以岗位为依托,以活动为抓手,对青工进行职业道德、岗位标

准、岗位技能、岗位贡献四项内容的考核。

4.2 以“四个一”为活动抓手,即:每月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每季一评,与“青年岗位能手考核标准”相结合,对青工进行逐月考核评分。

4.3 按照“青年岗位能手考核标准”,每月全面考核一次,满分80分,年底进行总评,再根据平时工作的表现,岗位技能的提高和岗位贡献的大小附加分数。

4.4 对成绩优异的青工,提交本单位活动领导小组评审,将评选出的青工上报厂活动组委会进行评审认定。

团支部学习制度

1.适用范围

全厂各团支部

2.内容与要求

2.1 团支部学习,主要内容是:马列主义、思想、理论,学习党的路线、方针、及决议,学习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还要学习集团公司及厂相关会议和文件精神,学习政治理论和科学技术,学习文化知识、专业技能和团务知识等内容。 2.2 要坚持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理论学习与业务学习相结合,尽可能使学习形式多样化,不断提高学习效果和质量。团员学习要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进行。

2.3 团支部要坚持每月进行一次集中学习。具体时间、地点、内容和要求由团支部负责落实、通知并组织实施。

2.4 团支部集中学习要求全体团员参加,要严格考勤、严守纪律,确有因安排其它工作而不能参加学习的,要向团支部请假并说明原因.

2.5 针对团员的思想实际,各团支部应由团或党组织负责人每年进行1次党、团课教育。

2.6 团支部要每年召开一次民主评议团员会,对照团员标准,各人检查总结自己在学习、思想、工作等方面的情况。

3.责任与权限

3.1 团支部学习由各团支部负责组织本车间团员进行学习。

4.检查与考核

4.1 各团支部必需每月进行一次团支部学习活动,如果当月因特殊原因开展不了的,需将原因如实上报厂团委,由厂团委酌情处理。 4.2 厂团委负责每月对各团支部学习活动开展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当月精神文明考核。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考核制度

1.适用范围

全厂所有参与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的集体和个人

2.内容与要求

2.1 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是指以青年员工为主体,以安全生产示范为导向,以安全思想教育、安全技能培训、安全监督管理为内容,以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为目的的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开展创建“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活动,是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推动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自我约束机制的有效措施,对于维护广大青年员工利益,提高青年员工的安全意识,增强青年员工安全生产的责任感,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员工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经营工作正常进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2.2 创建标准

a) 生产岗位35周岁以下青年占70%以上,负责人中至少有一位年龄不超过35周岁。

b) 创建岗位必须文明从业,各项生产经营指标在本单位领先。 c)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法律、法规、制度和上级的安全指令,岗位现场管理规范,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犯劳动纪律的现象发生,实行安全事故一票否决制。

d) 创建岗位成员具有较强的安全生产意识、较高的安全生产技能和较好的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e) 创建岗位要具有切实可行的创建规划和行之有效的创建措施,在确保安全生产方面创造了先进经验。

3.责任与权限

3.1 每个岗位要至少配备一名具有一定生产实践经验、熟悉安全规程和各种操作规程的青年职工担任青年安全监督岗员,建立安全性评价制度,组织他们积极查找事故隐患,充分发挥监督作用。 3.2 定期组织创建岗位的员工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采取开展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等方式,发动青工为企业安全生产献计献策,形成群众性安全实践活动的热潮。

4.检查与考核

4.1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创建单位的创建活动重新开始:已经命名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被取消荣誉称号;发生人身伤亡事故;发生工程质量事故;发生火灾、交通事故;发生违法违纪事件;发生人员责任事故及重要设备损坏事故;主要经济技术指标未完成。 4.2 “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实行动态考核管理,每年由活动领导小组对已命名的“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进行一次复查考核,符合标准的给予重新认定,否则予以撤消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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