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信访局学习检查考评制度
为了加强我局干部职工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工作人员的先锋模范作用,特制定本考评制度。 一、考评时间 每学期进行一次。 二、考评的内容
根据单位规章制度的标准和要求,结合干部的工作实际,考评主要从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进行,具体内容如下:
1、能否有坚定的主义信念,能否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站在改革开放的前列,能否把自己得力相同祖国、人民的命运结合起来。
2、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思想及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基本路线、方针、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不断提高政治理论水平。 3、能否服从组织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积极完成组织交给的人物,工作主动,成绩突出。
4、能否认真学习科学文化及业务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能力。
5、能否模范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令行禁止。 6、能否坚持党和人民的利益高于一切,个人利益服从
组织利益,先人后己,吃苦在前,享受在后,在一切困难和危险时刻挺身而出。
7、能否坚持原则、弘扬正气、用于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干预与不良行为作斗争。
8、能否密切联系群众、关心群众、团结同志,积极参加我局组织的各项活动,及时向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不搞派性和小集团活动,生活俭朴,艰苦朴素,作风正派。 三、考评的程序与方法
1、学习教育:组织全体党员干部学习有关党的建设的文件,学习考评的内容与必要性等,端正对考评的认识。 2、个人自评:对照干部职工标准及考评的内容,对个人的思想、政治、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自评,肯定成绩,找出差距,明确努力的方向。要求有书面总结材料。
3、党内评议: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员之间进行互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表彰和处理:考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种。考评结果进入本人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