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概述 二、工程概况
第二章 质量控制目标内容依据
一、质量控制目标 二、质量控制内容 三、质量控制依据
第三章 质量控制程序 第四章 质量控制方法措施
第一节 质量控制的方法 第二节 质量控制手段 第三节 质量控制措施
第五章 质量控制标准
第一节 道路工程 第二节 排水工程
第五章 本工程重点控制内容及措施 第六章 施工安全与环保管理 第七章 质量控制要点 第八章 工程验收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第二节 隐蔽工程验收 第三节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第四节 单位工程验收 第五节 工程竣工验收
第一章 项目概况
一、概述
1、为进一步做好2013年济南市槐荫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的施工监理工作,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及有关施工规范、规程,特制定本细则。
2、本监理细则适用于2013年济南市槐荫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 二、工程概况:
2013年济南市槐荫区市政基础设施养护与维修工程位于济南槐荫区,包括段兴西路(张庄路至幸福街)道路翻建工程、经十西路雨污水改造工程、明星小区、匡山小区、闫千户小区排水改造等项目。
(一)段兴西路:
①道路工程:北起幸福路,南至张庄路,全长1200米,为城市次干道。路面结构:快车道为第一层为细粒式沥青砼4cm;第二层为粗粒式沥青砼5 cm;第三层为水泥稳定碎石25 cm。
②管线工程:包括雨水工程、交警和电信综合管线工程。工作内容为原有雨水井疏通改造,通信工程采用Ф110—Ф90PVC通讯管道预埋,5%水泥石屑满槽回填。
(二)经十西路雨污水改造工程
①道路工程(腊山西路):北起经十西路,南至腊山河分洪道北路,道路全长900m,双向4车道,两侧人行道宽2m。路面结构:快车道为第一层为细粒式沥青砼4cm;第二层为粗粒式沥青砼8cm;第三层为水泥稳定碎石25 cm;第五层:灰土碎石15 cm。
②排水工程:工程采用Ф300—Ф500HDPE管道。检查井盖:人行道采用轻型QT井盖(A)Ф700、快车道采用重型QT井盖(A)Ф700。沟槽回填材料:管顶以上及肥槽部分采用3%---5%水泥石屑回填到路床。管道安装、雨水口及检查井砌筑、回填材料压实度要求见国标06MS201。
(三)小区雨水改造工程
根据各小区具体情况新建Ф200—Ф300钢筋混凝土承插管道,并对原有路面进行维修。
第二章 质量控制目标内容依据
一、质量控制目标
以严格的监理、热情的服务,按照施工承包合同文件和技术规范、验收标准的要求进行监理。建立全面的质量控制体系,强化承包人“三检制”体系的管理,严格做好中间各道工序质量检验及验收,形成承包人自检、监理单位监理、监督的三级质量保证系统。工作中强调事前控制,严格开工申请的审批,尽量杜绝施工质量事故的发生,确保工程质量,争创优良工程。 二、质量控制内容
(1) 协助建设单位组织承包单位参加设计图纸会审及设计交底,编写开工报告。审查确认承包单位选择的分包单位。
(2) 审查承包单位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技术方案及施工进度计划,并监督
检查其实施。
(3) 审查承包单位或建设单位提供的材料和设备清单及其所列的规格与质量,对不符合者不得使用在工程中,并提出更换要求。
(4)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严格执行合同和严格按照国家技术规范、标准,市政工程规程以及设计图纸文件的要求进行施工活动。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主要部位、环节以及隐蔽工程的施工验收签证,未经签证不得进行下道工序,控制工程质量,对违反规范、标准及安全规定者,在征得建设单位意见后有权向承建单位签发停工通知单,工期及发生的费用由承建单位负责,并及时向建设单位报告处理的情况。
(5) 对用于工程的主要材料、构件的出厂合格证、材质化验单、检疫报告等进行核定,如发现材料不合格或材证不符时,有权责成承包单位(并指定化验单位)对材质进行再次复验,防止不合格的材料或构件等用于工程。
(6) 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设备及关键材料是否符合设计文件或标书所规定的厂家、型号和规格以及质量标准。在承包单位订货时,认为有必要时,可商请建设单位同意对生产厂家进行了解考查。
(7) 对于重大的设计修改和技术洽商决定,除提出监理意见之外,应向建设单位报告并得到建设单位的同意,设计修改应由原设计单位负责。
(8) 根据<本工程承包合同>的付款规定,对已完合格工程的质量、数量的核实计量,经检查不合格工程,不予认可。
(9) 监督检查工程的文明施工及安全防护措施,对不合格者督促承包单位定期整改。
(10) 根据承包单位提出的阶段、部位、环节,各系统的分段工程的检验、验收以及整体工程的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负责组织初验,签署由承包单位提出的全部工程的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最终验收。
(11) 督促检查承包单位完成各阶段及全套竣工图的工作和整理各种必须归档的资料,交建设单位或档案馆归档。
(12) 协助建设单位主持与审查工程中出现的质量事故的处理,提出处理意见,由此所发生的费用支出由责任方负担。
(13) 监理人员对工程实行全过程、全方位监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把质量控制、安全管理、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及现场文明施工措施管理落实到实处。 (14) 对保修期内出现的质量问题,负责明确质量问题责任。 三、质量控制依据
1、国家、省、市有关建设工程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 2、《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3、《沥青路面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092-96 4、《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3-2002)
5、《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 6、《给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2008) 7、《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 8、《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9、《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规定》建城【2002】221号
10、《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见证取样和送样的规定》(建设部建建【2000】211号文)
12、施工设计图纸(含变更及商洽文件) 13、《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00)。
14、中华人民共和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5、济南市市政工程质量监督站有关工程质量监督要求。 16、依法签订的工程建设承包合同及监理服务合同。 17、招投标书及相关补遗说明。
第三章 质量控制程序
1.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
控制要点: 熟悉设计文件 (全体监理人员) ※ 审查开工准备情况要注意以下事项:施工许可已获主管部门批准,征地参加设计技术交底 拆迁符合进度需要,施工组织设计已获批准,承包单位人员、机具已到位,(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主要建筑材料已落实,进场道路及水、电、通讯已满足开工要求。 ※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监理人员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并介绍监理项目部的组织审查承审查分包 检查测量检查开工 审查施工机构、人员及其分工,监理规划主要内容,并对施工准备情况提出意见和要包单位单位资格 放线控制准备情况 组织设计求。现场管(专业监成果 (专业监(方案) ※ 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应由监理项目部起草,并经与会各方代表会签。 理体系 理 (专业监理师) (专业监※ 《工程开工报审表》必须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不得授权其他人员执行。 ※ 参加设计交底、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查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参加第一次工地会议 审查分包单位资格、测量放线控制成果等细化程序。 (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2 设计技术交底工作程序 签署《工程开工报审表》 布(熟(总监理工程师)提(参签(提(监(持(控制要点:置 专悉出总加底认总出总理总设总图业施书监建会设监初师监内监建计监作纸监工面及设议计理审)理部理议交理会理图意专单纪技工意工会工底工审工纸见业位要术 ※ 总监理工程师应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学习设计图纸,领会设计意图。 ※ 图纸标识和审核工作应符合部门要求。
※ 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核施工图设计深度能否满足施工要求,施工图要符合规范及有关标准的要求,要与地质勘探报告及现场实际情况符合。
※ 图纸会审过程中各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注意各专业图纸之间是否存在矛盾,布置是否合理。
※ 图纸中所需材料来源有无标识保证,能否代换,图中所要求条件能否满足,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有无问题,施工安全、环境卫生有无保证。 3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控制要点: 修改※ 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应经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批。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申报 初审 向施工方询问和落实※ 施工方案要切实可行(结合工程特点和工地现场实际情况编制)。 (专业监理工程 ※ 主要的技术措施必须齐全且符合规范的要求。成。 主要问题 重大问题与建设单位、设计协商 ※ 审核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由总监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参加,要求在一周内完监理项目部会审 (总监理工程师) 4 承包单位现场管理体系审核工作程序
控制要点: 提出修改对重大施工方案组织建设单位、设计、承现场质量管理体系报审 包、监理共同参加的施工组织设(承包单位) 计审批 质量保证组织机通过 质量管理组织机技术管理组织机构※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要贯彻“横到边、纵到底、全覆盖”原则。 构审核 构审核 将批件返回承包方并送审核 ※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数量应符合工程进度计划安排要求。 建设单位 5分包单位资格审核监理工作程序 ※ 现场质量管理体系经承包单位上级技术管理部门审核同意后方可报审。
控制要点: 实施施工组织设计(方质量管理制度审案) 技术管理制度审分包单位资质报审 核 核 (承包单位) ※ 工程分包(若合同约定),分包单位资格由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 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审查分包人的申报另选定分包单位 资料资格审核 ※ 审核内容包括分包单位的营业执照、企业资质等级证书、特殊行业施工许可(承包单位) 不批准 会总专业监理工程师审分包单位批批意见 准 证、国外(境外)企业在国内承包工程许可证;分包单位的业绩;拟分包工程的内容和范围;专职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资格证、上岗证。 ※ 施工合同中已指明分包单位的,其资质在招标时已经过审核,承包单位可不
报审,但其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上岗证应报审。
6材料供应单位资质审核工作程序
对向会 地供签供建同(考签(控制要点: 应定应设建准批(发承承察商供商单设※ 供应商资质、营业范围应符合有关规定和当地建筑材料市场准入制度。 总报包报应包(资厂位单应必监审单 告商单※ 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对供应单位的资质审核,提出审核意见。质商家呈位位要)意位报进报确 合※ 总监理工程师负责审批,并向建设单位报告。时)见)审同行考认) 7 测量放线控制工作程序实察供 检检测现施(熟(审查设查(量场(工控制要点: 不批专悉专及核测施另选定供备施承放复合承进格业图业※ 测量设备检定证书应定期检查,杜绝超过检定期限设备用于工程。应商 包线保核包入 测量工检工监纸监护※ 测量成果出现系统误差时,应督促承包单位对设备重新检定。 测单下量人单定单单成理、理措方员位证位位果 量位一※ 定期检查、复核测量控制点的精度和保护措施。师规师施专书测)报成)工案)范)※ 不得与承包单位测量人员使用同一套设备对同一测量成果进行复核。职量审果序
8建筑材料审核工作程序 控制要点: ※ 采购单位进行建筑材料(设备)报审时应提供生产许可证、质保书、相应性平行抽查试验 审批 ※ 专业监理工程师对材料质量或检验数据有疑问的可以提出补充检测要求。
(必要时) (专业监理9 质量控制工作程序 合合试验报告检查 (专业监理师) 不同意使用 ※ 专业监理工程师要参与送检材料的见证取样,确保样品有代表性。 见证取样送检 进行退换 能检测报告,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认真复核。 (承包单位、专业(采购单不 通知承包单位整建筑材料(设允许材料进入施工备)报审 现场 不合格 9.1 质量控制工作总程序
复核测量放线成签(审(签果 认控制要点: 方查方认施审查承包单位试案施案施※ 部分程序细化部分详见施工准备阶段监理工作程序以及本节。 工措)工)工验室 工※ 处理质量问题涉及到进度及费用问题时,必须考虑项目全局利益,经与其他变组变组施艺材料、构配件、专业监理工程师充分协商后,再确定最终处理意见。 更织更织、设备质量控制 文设文设※ 工程计量过程中,质量工程师应充分发表意见,保证所有支付项目质量均符 组织新材料、新施(专业监理师) 件计件计工合合同规定。 工艺、新技术、检查承包单位计新设备专题认证 量设备 9.2 旁站检查工作程序 审核重点部位、关键工序的施工措施 位审审签抽并工核核认查质控制要点: 组程、量工、隐进、程分一量工工合织质签自序签蔽入站巡格※ 专业监理工程师必须按监理细则和旁站方案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旁站各项质序道验请工现量认认工下监视工工检质量施评监理,总监理工程师根据监理规划要求对现场进行巡视检查。 场验分分程督检资不※ 旁站监理的主要内容: 抽评部项报查合料格落实整改措查资和工验,施工单位现场管理人、※ 承包商是否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进行施工料单程申旁施 员是否到位。 ※ 关键部位的操作是否符合规范的要求,质量是否合格。 ※ 是否按规定进行各项报审、检查和验收。
※ 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巡视检查中,要对工程实物质量进行抽查,并留下记录。
※ 总监应对夜间施工、节假日值班作出安排,确保施工现场有监理人员到位。
9.3 隐蔽工程验收监理工作程序
隐隐审隐合 隐格 自控制要点: 蔽检蔽核蔽蔽检工工合工承收工收工※ 施工中经下道工序遮盖后不宜或不能再检查的工程内容均属隐蔽工程结程格程包程程果施自方验验 不
验收范围。
※ 重要的隐蔽工程验收项目: ★ 基坑验槽; ★ 钢筋工程; ★ 基础分部工程; ★ 各种变形缝的处理;
★ 管道的接头、基底、支架的施工;
※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承包商的隐蔽工程验收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并备份存档。
9.4 分项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分项工程完工自检合格 (承包单位) 控制要点: 填报分项工程报验申请※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严格按《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 ※ 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抽检数量应符合审批的监理细则或监理规划要求。 表 现场检查 资料检查 共同进行验收,并附监理检查验收表。 (专业监理工程(专业监理工程9.5 分部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 监理工程师的验收如果与承包商的自评相差较大,双方应按规范要求※ 分项工程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入下道工序。 检查结果汇总 (专业监理工程合控制要点: 分部(子分部)工程 完工并自检合格(承包签署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单 不合通知承包方整改 (专业监理工程※ 分部工程的验收结果在分项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经统计而得。 9.6单位工程验收工作程序 (专业监理工程师) 填报分部(子分部)工程※ 分部验收的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表明监理方对工程质量验收的意见。 质量验收申请单(承包※ 基础与主体分部工程的质量验收应经承包单位技术部门和质量部门核建设单位承包方参加 组织分部(子分部)工程定后再向监理报审。监理工程师确认意见前应进行现场检查。(对基础和主体分质量验收(总监理工程 观感 质量验质量控制资料收承查监监落并提旁站涉及安全和使提案交用 功能的现场检资工出竣料程监组合工档 控制要点:
※ 总监要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对质量情况、使用功能进行全面检查,对需要进行功能检测试验的项目应督促承包单位及时完成。
※ 单位工程验收要在承包单位自评合格的基础上,结合质量保证资料核查,观感质量评定和关键部位全面进行检查。
※ 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问题和缺陷要按部位、按层次逐项列出清单,要求承包单位限期整改,验收中存在的质量问题不得隐瞒。
※ 总监组织复验合格后,签批承包单位竣工验收申请并提出工程质量评估报告。
※ 总监配合建设单位组织参建各方和有关部门共同验收,再由有关部门备案。
※ 竣工备案制具体工作程序执行当地部门要求。 9.7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审核工作程序
控制要点: 必要发生质量发出停工令 填报《工程质量事故报上报主管※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方案凡涉及改变结构,改变使用功能,必须经设计单位(总监理工告单》 及建设单位同意,并签署意见。 暂停施工 (承包单事故原因分析(承包部门 ※ 总监理工程师应对方案提出的措施、验收方法(包括必要的检测)提出审核意见。 (倒塌事故12小时内事故调查(承包单※ 总监理工程师下达工程暂停令和签署工程复工报审表,宜事先报告建设单位。 上报) 第四章 质量控制方法措施 (重大事故5日内上研究、制订处理方案第一节 质量控制的方法 现场质量控制方法主要包括:巡视检查、旁站监理、测量复核、抽样试验、验收提交《质量缺陷调查报告》试验等。 1、现场监理 组织审查《调查报告》 不处理 现场监理是对施工承包人的各项施工程序、施工方法和施工工艺以及材料、机械、原因不研究确定处理方案 配比等进行全方位的巡视、全过程的旁站、全环节的检查,以达到对施工质量有效的监实施处理方案督和管理。现场监理主要包括以下工作内容: (承包单位) 完成处理,自检申请验收 补充调查 (承包单提出新方案 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施工期间经常对施工现场进行巡视,发现并处理施工质量问题; 发出复工令 符合要检查、验收 ⑵对施工承包人施工的隐蔽工程、重要工程部位、重要工序及工艺,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或其助理人员实行全过程的旁站监督,及时消除影响工程质量的不利因素; ⑶现场监理人员应在每道施工工序结束后及时进行检查和认定,监督施工承包人的试样抽取及施工记录。
2、测量
测量的监督检查工作应由测量监理工程师(含助手)专门负责,必须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⑴对施工承包人的定线控制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⑵对施工承包人的施工放线测量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⑶对控制工程的位置、高程、及其线型的准确性进行监督、检查和认可;
⑷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工程段落或总体工程项目的中间交工和竣工验收时进行测量检查,汇总并提出各项工程的测量成果资料。
3、抽样试验
抽样试验是对各项工程实施中的实际内在品质进行符合性的检查,内容应包括各种材料的物理性能、土方及其它填筑施工的密实度、砼及沥青砼的强度等测定和试验。抽样试验应按以下要求进行:
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随时派出试验监理人员,对施工承包人的各种抽样频率、取样方法及试验过程进行检查;
⑵在施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流动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抽样试验的基础上,试验监理工程师应按20%的频率进行抽样试验,以鉴定施工承包人的抽样试验结果是否真实可靠;
⑶当施工现场的旁站监理人员对施工质量或材料产生疑问并提出要求时,试验监理工程师应随时进行抽样试验,必要时还应要求施工承包人增加抽样频率。
4、验收试验
⑴专业监理工程师应派出试验监理工程人员,对施工承包人进行的钻芯抽样试验的频率、抽样方法和试验过程进行有效的监督。
⑵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对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的加载试验或其它检测试验项目
的试验方案、设备及方法进行审查批准;对试验的实施进行现场检查监督;对试验结果进行评定。
第二节 质量控制手段
1、督促施工单位配备常用及必要的检测仪器、试验设备,以便按技术规范要求完成各项检测任务。
2、对施工测量方案进行审核,利用必要的测量仪器,及时复核各施工测量数据。 3、对重要的工程环节进行照相。
4、使用计算机辅助监理手段,进行监理工作的管理。 5、质量保证系统
督促承包人建立健全质保体系,严格按监理工作流程进行管理,工序完成后承包人先行自检,监理按规定频率进行抽检。
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系统,采取旁站、巡视、抽检,工序认可制度等,使质量监理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⑴旁站监理,根据工程难易程度及复杂和重要程度,分别采取旁站、检查、抽查三种形式监督工程质量,旁站一般由现场监理员进行。重要工序由专业工程师进行旁站。
⑵总监理工程师定期或不定期对工地进行巡视。
⑶检测和试验:检测和试验以抽检为主,抽检频率不少于承包人自检频率的20%,对重要的材料、混合料,监理组织进行抽验。
⑷实行工序验收制度,上道工序未经检验、验收合格,下道工序不准开工,以减少工程隐患和不必要的工程损失。
第三节 质量控制措施
一 质量的事前控制
(a)确定质量标准,明确质量要求。 (b)建立本项目的质量监理控制体系。
(c)施工场地的质检验收:现场障碍物的拆除、迁建及清除后的验收;现场定位道路中线及高程标桩的测设、验收。
(d)检查工程采用的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审核其出厂证明、技术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抽检主要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的质量;对采用的新材料、新型制品,应检查技术鉴定文件;对重要的原材料、半成品、成品、构配件的生产工艺、质量控制、检测手段应实地考察,督促生产厂家完善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核查结构构件生产厂家生产许可证,考察其生产工艺,按相应技术说明书的要求检查其质量,并按相关专业质量标准和规定进行进场检验和使用前复验,现场验收和复验结果应经监理工程师检查认可。凡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应经监理工程师按规定进行平行检测或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e)施工机械的质量控制:对影响工程质量的施工机械,按技术说明书查验其相应的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在工程中采用;检查施工中使用的计量器具是否有相应的技术合格证,正式使用前应进行校验或校正。
(f)审查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对保证工程质量是否有可靠的技术和组织措施;结合监理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要求施工单位编制重点分部(项)工程的施工文件、提交为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质量预控措施及标准工艺流程图;审核施工单位关于材料、制品试件取样及试验的方法或方案;审核施工单位制定的成品保护的措施、方法;完善质量报表、质量事故的报告制度等。 二 质量的事中控制
(a)施工工艺过程质量控制:现场检查、旁站、量测、试验。
(b)工序交接检查:坚持上道工序不经检查验收不准进行下道工序的原则,检验合格后签署认可才能进行下道工序。
(C) 隐蔽工程检查验收。
(d) 做好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的处理工作。
(e) 工程质量事故处理:分析质量事故的原因、责任;审核、批准处理工程质量事故的技术措施或方案,检查处理措施的效果。
(f) 行使质量监督权,下达停工指令。 三 质量的事后控制
(a)按设计及规范要求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
(b)组织单位、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各分项工程应按本规范进行质量控制,各分项工程完成后工程承包单位应进行自检、交接检验,并行成文件,经监理工程师检查签认后,方可进行下个分项工程施工。
(c)组织对工程项目进行质量评定。 (d)审核竣工图及其它技术文件资料。
(e)整理工程技量控制术文件资料并编目建档。 四 缺陷责任期质量控制 1、质量缺陷与事故处理 ⑴质量缺陷的现场处理
在各项工程的施工过程中或完工以后,现场监理人员如发现工程项目存在着技术规范所不容许的质量缺陷,应根据质量缺陷的性质和严重程度,按如下方式处理: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处在萌发状态时,应及时制止,并要求施工承包人立即更换不合格的材料、设备或不称职的施工人员,或要求立即改变不正确的施工方法及操作工艺;
当因施工而引起的质量缺陷已出现时,应立即向施工承包人发出暂停施工的指令(先口头后书面),待施工承包人采取了能足以保证施工质量的有效措施,并对质量缺陷进行了正确的补救处理后,再书面通知恢复施工;
当质量缺陷发生在某道工序或单项工程完工以后,而且质量缺陷的存在将对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产生质量影响时,专业监理工程师应在对质量缺陷产生的原因及责任做出了判定并确定了补救方案后,再进行质量缺陷的处理或下道工序或分项工程的施工;
在交工使用后的缺陷责任期内发现施工质量缺陷时,监理工程师应及时指令施工承包人进行修补、加固或返工处理。 ⑵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
对因施工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的修补与加固,应先由施工承包人提出修补方案及方法,经专业或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进行;对因设计原因而产生的质量缺陷,应由承包人提出处理方案及方法,专业监理工程师初审,报总监批准,由施工承包
人进行修补。
修补措施及方法应不降低质量控制指标和验收标准,并应是技术规范允许的或是行业公认的良好工程技术。
如果已完工工程的缺陷,并不构成对工程安全的危害,并能满足设计和使用要求时,征得总监的同意,可不进行加固或变更处理。如工程的缺陷属于施工承包人的责任,应通过总监和施工承包人的协商,降低对此项工程的支付费用。 ⑶质量事故的处理
当某项工程在施工期间(包括缺陷责任期间)出现了技术规范所不允许的断层、裂缝、倾斜、倒塌、沉降、强度不足等情况时,应视为质量事故。可按如下程序进行处理: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立即指令施工承包人暂停该项工程的施工,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要求施工承包人尽快提出质量事故报告并报告总监和业主。质量事故报告应详实反映该项目工程名称、部位、事故原因、应急措施、处理方案以及损失的费用等;
专业监理工程师应组织有关人员在质量事故现场进行审查、分析、测试或验算,并提出处理意见或建议,报总监理工程师作为审批的依据。
第五章 质量控制标准
第一节 道路工程
一、路基
1、路基压实度标准
填挖 类型 挖方 路床顶面以下深度(cm) 0~30 道路类别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及其他小路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0~80 填方 >80~150 >150 次干道 支路及其他小路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次干道 支路及其他小路 城市快速路、主干道 压实度(%) (重型击实) ≥95 ≥93 ≥90 ≥95 ≥93 ≥90 ≥93 ≥90 ≥90 ≥90 1000㎡ 每层3点 环刀法、灌水法或灌水法 检验频率 范围 点数 检验方法 次干道 支路及其他小路 ≥90 ≥87 2、土方路基检验标准 2.1主控项目
①路基压实度,检验频率和检验方法应符合上表规定。
②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利用弯沉仪每车道、每20m检测1点。 2.2一般项目
2.2.1路床应平整、坚实,无显着轮迹、翻浆、波浪、起皮等现象,路堤边坡应密实、稳定、平顺等。
利用观察方法对路床全数进行检查。 2.2.2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路床纵段高程(mm) 路床中线偏位(mm) 路床平整度(mm) 允许偏差 -20 +10 ≤30 检验频率 范围(m) 20 100 路宽(mm) 点数 1 2 <9 9~15 >15 1 路宽(mm) <9 9~15 >15 2 2 4 6 用坡度尺量,每侧1点 用水准仪测量 1 2 3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测量 用经纬仪、钢尺量取最大值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用钢尺量 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20 不小于设计值+B ±0.3%且不反坡 不陡于设计值 20 路床宽度(mm) 40 路床横坡 边坡 20 20 二、基层及底基层检验标准
1、主控项目
1.1 原材料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土应符合《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以下简称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第7.2.1
②石灰应符合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第7.2.1条第2款规定。 ③水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63规定。
④水泥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规定。 ⑤粒料应符合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第7.5.1
⑥原材料检查数量:按不同材料进场批次,每批次抽查1次;
检查方法:检查报告、复验。
1.2 基层、底基层压实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压实度:基层≥95%,底基层≥93%。
②检查数量:每1000㎡,每压实层抽检1点。 ③检验方法:环刀法、灌砂法或灌水法。 1.3基层、底基抗压强度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抗压强度:试件作7d无侧限抗压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检查数量:每2000㎡抽检1组(6块)。 ③检验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2、一般项目
2.1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平顺,无粗细骨料集中现象,无明显轮迹、推移、裂缝,无贴皮、松散、浮(散)料。 利用观察方法对路床全数进行检查。
2.2 一般项目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石灰及水泥稳定土类基层及底基层): 项目 中线偏差(mm) 纵段高程 (mm) 平整度 (mm) 基层 底基层 基层 底基层 允许偏差 ≤20 ±15 ±20 ≤10 ≤15 不小于设计规定+B ±0.3%且不反坡 ±10 20m 检验频率 范围 100m 20m 路宽(mm) 点数 1 1 <9 9~15 >15 1 路宽(mm) <9 9~15 >15 1 2 4 6 用钢尺量 用水准仪测量 1 2 3 用经纬仪检测 用水准仪检测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用钢尺量 B为施工时必要的附加宽度 检验方法 宽度(mm) 40m 横坡 20m 1000㎡ 厚度(mm) 三、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
(一)、主控项目
1、热拌沥青混合料质量应符合下列要求:
①道路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应符合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第8.1节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同一生产厂家、同一品种、同一标号、同一批号连续进场的沥青(石油
沥青1批/100T,改性沥青1批/50T)。
检查方法: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
②沥青混合料所选用的粗、细集料、矿粉、纤维稳定剂等的质量及规格应符合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第8.1节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按不同品种产品进场批次和产品抽样检验方案确定。 检查方法:观察、检验进场检验报告。
③热拌各种沥青混合料,查出厂合格证、检验报告并进场复验,拌合温度、出厂温度应符合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第8.2.5条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查测温记录,现场检测温度。
④沥青混合料品质应符合马歇尔试验配合比技术要求。
检查数量:每日、每品种检查1次。 检查方法:现场取样试验。
2、热拌沥青混合料面层质量检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面层压实度本工程≮95%。
检查数量:每1000㎡测1点。
检查方法:查试验记录(马歇尔击实试件密度,实验室标准密度)。 ②面层厚度应符合设计规定,允许偏差为+10~-5mm。
检查数量:每1000㎡测1点。 检查方法:钻孔或刨挖,用钢尺量。 ③弯沉值,不应大于设计规定。
检查数量:每车道、每20m,测1点。 检查方法:弯沉仪检测。
(二)、一般项目
1、表面应平整、坚实,接缝紧密,无枯焦;不应有明显轮迹、推挤裂缝、脱落、烂边、油斑、掉渣等现象不得污染其他构筑物。面层与路缘石、平石及其他构筑物应接顺,不得有积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2、 面层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项目 纵段高程 中线偏位(mm) 平整度 (mm) 标准差σ值 最大间隙 次干路、支路 允许偏差 ±15 ≤20 ≤2.4 ≤5 检验频率 范围 20m 100m 100m 20m 路宽(m) 路宽(m) 点数 1 1 <9 9~15 >15 <9 9~15 >15 1 1 1 全线连续 1 4 6 用钢尺量 十字法,用直尺、塞尺量取最大值 摆式仪 横向力系数车 砂铺法 激光构造深度仪 用水准仪检测 1 2 3 检验方法 用水准仪检测 用经纬仪检测 用测平仪检测(见注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横坡 宽度(mm) 井框与路面高差(mm) 摩擦系数 抗滑 构造系数 ±0.3%且不反坡 不小于设计值 ≤5 符合设计要求 符合设计要求 20m 40m 每座 200m 200m 上表注:1、测平仪为全线每车道连续检测每100m计算标准差σ;无测平仪时可采用3m直尺检测;表中检测频率点
数为测线数;
2、平整度、抗滑性能也可采用自动检测设备进行检测;
3、底基层表面、下面层应按设计规定用量泼洒透层油、粘层油; 4、中面层、底面层仅进行中线偏位、平整度、宽度、横坡的检测; 5、改性沥青砼路面可采用此表进行检验;
6、十字法检查井框与路面高差,每座检查井均应检查。十字法检查中,应平行于道路中心线,过检查井盖中心的直线做基线,另一条线与基线垂直,构成检查用十字线。
三、粘层、透层与封层 1、主控项目
①粘层、透层与封层所采用沥青的品种、标号和封层粒料质量、规格应符合道路施工验收规范第8.1节有关规定。
②检测方法:
检查数量:按进场品种、批次,同品种、同批次检查不应少于1次。 检查方法:查出厂合格证、出厂检验报告和进场复试报告。 2、一般项目
①粘层、透层与封层的宽度不应小于设计规定值。
检查数量:每40m抽检1处。 检查方法:用尺量。
②封层油层与粒料洒布应均匀,不应有松散、裂缝、油汀、泛油、泼浪、花白、漏洒、堆积、污染其他构筑物等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四、砼预制砌块人行道(盲道)铺筑
1、主控项目
①路床与基层压实度应大于或等于90%。
检查数量:每100m查2点。 检查方法:环刀、灌砂、灌水法。
②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最低值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85%。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每1000㎡ 1组(6块),不足1000㎡ 取1组。 检查方法:查试验报告。 ③盲道铺砌应正确。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2、一般项目
①铺砌应稳固、无翘动,表面平整、缝线直顺、缝宽均匀、灌缝饱满,无翘边、翘角、反坡、积水现象。
②砼预制砌块人行道(盲道)铺筑允许偏差 项目 允许偏差 检验频率 检验方法 单位 平整度 横坡 井框与面层高差 相邻快高差 纵缝直顺 横缝直顺 缝宽 mm % mm mm mm mm mm 范围 ≤5 ±0.3%且不反坡 ≤4 ≤3 ≤10 ≤10 +3 -2 范围 20m 20m 每座 20m 40m 20m 20m 点数 1 1 1 1 1 1 1 用3m直尺和塞尺连续量两尺,取较大值 用水准仪量测 十字法,用直尺、塞尺量取最大值 用钢尺量 用20m线和钢尺量 沿路宽用线和钢尺量 用钢尺量 五、预制砼路缘石安砌 1、路缘石材质
①砼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吸水率不得大于8%。
③预制砼路缘石加工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目 长度 宽度 高度 平整度 垂直度 允许偏差(mm) +5 -3 +5 -3 +5 -3 ≤3 ≤3 ④预制砼路缘石外观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目 缺楞掉角影响顶面或正侧面的破坏最大投影尺寸(mm) 面层非贯穿裂纹最大投影尺寸(mm) 可视面粘皮(脱皮)及表面缺损最大面积(mm2) 贯穿裂纹 分层 色差、杂色 允许偏差 ≤15 ≤10 ≤30 不允许 不允许 不明显 2、主控项目
①砼路缘石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②检测方法: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1组(3块)。 检验方法:查出厂检验报告并复验。 3、一般项目
①路缘石应安砌稳固、砂浆饱满、勾缝密实,外露面清洁、线条顺畅,平缘石不阻
水。
②检测方法: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验方法:观察。 ③安砌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目 直顺度 相邻块高差 缝宽 顶面高程 允许偏差(mm) ≤10 ≤3 ±3 ±10 检验频率 范围(m) 100 20 20 20 点数 1 1 1 1 检验方法 用20m线和钢尺量① 用钢板尺和塞尺量① 用钢尺量 用水准仪测量 表注:1、①示随机抽样,量3点取最大值;
2、曲线段缘石安装的圆顺度允许偏差应结合工程具体情况制定。
六、雨水支管与雨水口安砌
1、主控项目
①管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GB11836的有关规定。 检查数量:每种、每检验批。 检验方法:查合格证和出厂检验报告。 ②基础混凝土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每100m3 1组(3块)。(不足100m3 取1组)。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③砌筑砂浆平均抗压强度等级应符合设计规定,任一组试件抗压强度最低值不应低于设计强度的85%。
检查数量:同一配合比砂浆,每50 m3砌体中,作1组(6块),不足50 m3按1组计。
检验方法:查试验报告。
④回填土应满足路基回填压实度及检查验收要求。 2、一般项目
1、雨水口内壁勾缝应直顺、坚实,无漏勾、脱落。井框、井箅应完整、配套,安装平稳、牢固。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2、雨水支管安装应直顺,无错口、反坡、存水,管内清洁,接口处内壁无砂浆外露及破损现象。管端面应完整。
检查数量:全数检查。 检查方法:观察。
③雨水支管与雨水口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 项目 井框与井壁吻合 井框与周边路面吻合 雨水口与路边线间距 井内尺寸 允许偏差(mm) ≤10 0 -10 ≤20 +20 0 每座 检验频率 范围 点数 1 1 1 1 检验方法 用钢尺量 用直尺靠量 用钢尺量 用钢尺量,最大值 第二节 排水工程
一、沟槽开挖与地基处理
1、主控项目
1 原状地基土不得扰动、受水浸泡或受冻;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2 地基承载力应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地基承载力试验报告。
3 进行地基处理时,压实度、厚度满足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按设计或规定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检测记录、实验报告。
2、一般项目
沟槽开挖的允许偏差
序号 1 检查项目 允许偏差(mm) 土方 石方 ±20 +20、-200 不小于规定 不陡于规定 检查数量 范围 两井之间 点数 3 检查方法 槽底高程 槽底中线 每侧宽度 沟槽边坡 用水准仪测量 2 3 两井之间 两井之间 6 6 挂中线用钢尺测量,每侧计3点 用坡度尺测量,每侧计3点 二、沟槽支护
沟槽支护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的相关规定,对于撑板、钢板桩支撑还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主控项目
①支撑方法、支撑材料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方案。
②支护结构强度、刚度、稳定性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方案、施工记录。
2、一般项目
①横撑不得妨碍下管和稳管;
检查方法:观察。
②支撑构件安装应牢固、安全可靠,位置准确;
检查方法:观察。
③支撑后,沟槽中心线每侧的净宽不应小于施工方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用钢尺量测。
④钢板桩的轴线位移不得大于20 mm;垂直度不得大于1.5﹪;
检查方法:观察,用小线、垂球量测。
三、沟槽回填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主控项目
①回填材料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按国家有关规定和设计要求进行检查,检查检测报告。
检查数量:条件相同的回填材料,每铺筑1000㎡,应取样一次,每次取样至少应做两组测
试;回填材料条件变化或来源变化时,应分别取样检测。
②沟槽不得带水回填,回填应密实;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③柔性管道的变形率不得超过设计要求《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条的规定,管壁不得出现纵向隆起、环向扁平和其他变形情况;
检查方法:观察,方便时用钢尺直接量测,不方便时用圆度测试版或芯轴仪在管内拖拉量
测管道变形率;检查记录,检查技术处理资料;
检查数量:试验段(或初始50m)不少于3处,每100m正常作业段(取起点、中间点、
终点近处各一点),每处平行测量3个断面,取其平均值。
④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给水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68-2008)规定。
⑤刚性管道沟槽回填土压实度标准见下表:
序号 1 2 沟槽 在路 基范 围外 项 目 石灰土类垫层 胸腔 部分 管侧 管顶以上500mm 其余部分 农田或绿地范围表层500mm范围内 最低压实度(%) 重型击石标准 93 87 轻型击石标准 95 90 检查数量 范围 100m 点数 检查方法 用环刀法检查或采用现行国87±2(轻型) ≥90(轻型)或按设计要求 不宜压实,预留沉降量,表面整平 每层两井之间或 100㎡ 每侧一组(每组3点) 家标准《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 50123中其他方法方法 管侧 胸腔部分 管顶以上250mm 87 87±2(轻型) 93 90 90 87 87 87 90 3 由路槽底沟槽在路基范围内 算起的深度范围 (mm) ≤800 >800~1500 >1500 次干路 支路 次干路 支路 次干路 支路 95 92 92 90 90 90 注:表中重型击石标准的压实度和轻型击石标准的压实度,分别以相应的标准击石实验法求得的最大干密度为100%。
2、一般项目
①回填应达到设计高程,表面应平整; 检查方法:观察,有疑问处用水准仪测量。
②回填时管道及附属构筑物无损伤、沉降、位移; 检查方法:观察,有疑问处用水准仪测量。
四、质量验收标准
1、管道基础 1.1主控项目
①原状地基的承载力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地基处理强度或承载力检验报告、复合地基承载力检验报告。
②砂石基础的压实度符合设计要求或本规范的规定;
检查方法:检查砂石材料的质量保证资料、压实度试验报告。
1.2一般项目
①原状地基、砂石基础与管道外壁间接触均匀,无空隙;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施工记录。
②混凝土基础外光内实,无严重缺陷;混凝土基础的钢筋数量、位置正确;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钢筋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施工记录。
③管道基础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管道基础的允许偏差 序号 检查项目 中线每侧宽度 1 垫层 压力管道 无压管道 厚度 中线每 混凝土2 基础、管座 管座 土(砂平基 侧宽度 高程 厚度 肩宽 肩高 压力管道 无压管道 允许偏差 (mm) 不小于设计要求 ±30 0,-15 不小于设计要求 +10,0 每个0,-15 不小于设计要求 +10,-5 ±20 ±30 验收批 每10m测1点,且不少于3点 检查数量 范围 点数 检查方法 挂中心线钢尺检查,每侧一点 水准仪测量 钢尺量测 挂中心线钢尺量测每侧一点 水准仪测量 钢尺量测 钢尺量测,挂高程线钢尺量测,每侧一点 高程 3 及砂砾)基础 高程 0,-15 不小于设计要求 不小于设计要求 水准仪测量 钢尺量测 钢尺量测 平基厚度 土弧基础腋角高度 2、钢砼管接口连接
2.1主控项目
⑴管及管件、橡胶圈的产品质量应符合:
①管节的规格、性能、外观质量及尺寸公差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规定; ②橡胶圈:材质应符合相关规范的规定;应由管材厂家配套供应;外观应光
滑平整,不得有裂缝、破损、气孔、重皮等缺陷;每个胶圈的接头不得超过2个。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保证资料;检查成品管进场验收记录。
⑵ 柔性接口的橡胶圈位置正确,无扭曲、外露现象;承口、插口无破损、开
裂;双道橡胶圈的单口水压试验合格;
检查方法:观察,用探尺检查;检查单口水压试验记录。
⑶ 刚性接口的强度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开裂、空鼓、脱落现象;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水泥砂浆、混凝土试块的抗压强度试验报告。
2.2一般项目
①柔性接口的安装位置正确,其纵向间隙应符合下表规定:
管材种类 接口类型 管内径Di(mm) 500~600 纵向间隙(mm) 1.0~5.0 7.0~15 5.0~1.5 平口、企口 钢筋混凝土管 承插式乙型管 ≥700 600~3000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用钢尺量测;检查施工记录。
②刚性接口的宽度、厚度符合设计要求;其相邻管接口错口允许偏差:Di小于700mm时,应在施工中自检;Di大于700mm,小于或等于1000mm时,应不大于3mm;Di大于1000mm时,应不小于5mm ;
检查方法:两井之间取3点,用钢尺、塞尺量测;检查施工记录。
③管道沿曲线安装时,接口转角应符合规范相关规定; 检查方法:用直尺量测曲线段接口。
④管道接口的填缝应符合设计要求,密室、光洁、平整; 检查方法:观察,检查填缝材料质量保证资料、配合比记录。
3、管道附属构筑物 3.1井室: ⑴主控项目
①所用的原材料、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保证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②砌筑水泥砂浆强度、结构混凝土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水泥砂浆强度、混凝土抗压强度试块试验报告。
检查数量:每50m3砌体或混凝土每浇筑1各台班一组试块。
③砌筑结构应灰浆饱满、灰缝平直,不得有通缝、瞎缝;预制装配式结构应坐浆、灌浆饱满密实,无裂缝;混凝土结构无严重质量缺陷;井室无渗水、水珠现象;
检查方法:逐个观察。 ⑵一般项目
①井壁抹面应密实平整,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混凝土无明显一般质量缺陷;井室无明显湿渍现象;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
②井内部构造符合设计和水力工艺要求,且部位位置及尺寸正确,无建筑垃圾等杂物;检查井流槽应平顺、圆滑、光洁;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
③井室内踏步位置正确、牢固;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用钢尺量测。 ④井盖、座规格符合设计要求、安装稳固;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
⑤井室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检查项目 1 2 3 4 井室 尺寸 井口 高程 开槽法管道 5 井底 高程 铺设 不开槽法管 道铺设 6 7 8 踏步安装 脚窝 平面轴线位置(轴向、垂直轴向) 结构断面尺寸 长、宽 直径 农田或绿地 路面 Dī≤1000 Dī>1000 Dī<1500 Dī≥1500 允许偏差 (mm) 15 +10,0 ±20 +20 与道路规定一致 ±10 ±15 +10,-20 +20,-40 ±10 ±10 +10 1 用尺量测偏差较大值 每座 2 检查数量 范围 点数 2 2 2 1 检查方法 用钢尺量测经纬仪测量 用钢尺量测 用钢尺量测 用水准仪测量 水平及垂直间距外露长度 高、宽、深 流槽宽度 3.2雨水口及支、连管: ⑴主控项目
①所用的原材料、预制构件的质量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和设计要求; 检查方法:检查产品质量合格证书、各项性能检验报告、进场验收记录。 ②雨水口位置正确,深度符合设计要求,安装不得歪扭; 检查方法:逐个检查,用水准仪、钢尺量测。
③井框、井箅应完整、无损,安装平稳、牢固;支、连管应直顺,无倒坡、错
口及破损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④井内、连接管道内无线漏、滴漏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⑵一般项目
①雨水口砌筑勾缝应直顺、坚实,不得漏勾、脱落;内、外壁抹面平整光洁;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②支、连管内清洁、流水通畅,无明显渗水现象; 检查数量:全数观察。
③雨水口、支管的允许偏差应符合下表规定: 检查项目 1 2 3 4 5 井框、井箅吻合 井口与路面高差 雨水口位置与道路边线平行 井内尺寸 井内支、连管管口底高度 允许偏差 (mm) ≤10 -5,0 ≤10 长、宽:+20,0 深:0,-20 0,-20 每座 1 检查数量 范围 点数 检查方法 用钢尺量测较大值(高度、深度亦可用水准仪测量) 五、污水管道闭水试验
1、闭水试验时,试验管段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管道及检查井外观质量已验收合格; ②管道未回填土且沟槽内无积水; ③全部预留孔应封堵严密,不得渗水;
④管道两端堵板承载力经核算应大于水压力的合力;除预留进出水管外,应封堵坚固,不得渗水;
2、管道闭水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①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不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顶内壁加2m计;
②试验段上游设计水头超过管顶内壁时,试验水头应以试验段上游管设计水头加2m计;
③计算出的试验水头小于10m时,但已超过上游检查井井口时,试验水头应以上游检查井井口高度为准;
④管道闭水试验应符合下列程序(给水排水规范附录D): a 试验管段灌满水后津泡时间不应少于24h;
b 试验水头达规定水头时开始计时,观测管道的渗水量,直至观测结束时,应不断地向试验管段内补水,保持试验水头恒定。渗水量的观测时间不得少于30min。
c 实测渗水量应按下式计算: W q=----- T .L
式中:q---实测渗水量【L/min.m】;
W—补水量(L);
T—实测渗水观测时间(min); L—试验管段的长度(m)。
3、管道闭水试验时应进行外观检查,不得有漏水现象,且符合下表允许渗水量为合格:
管材 管内径Di(mm) 钢筋混凝土管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1000 1200 1500 允许渗水量【m3/24h.km】 21.62 25 27.95 30.60 33.00 35.35 39.52 43.30 48.40 第五章 本工程重点控制内容及措施
1、雨天路基施工
(1)雨天土方路基的施工,应按 “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2)在路基高于两侧高度不多时,要特别注意边沟的排水,要求承包人预先挖好路基两侧的边沟,并与当地的排水系统相适应,以便顺利排水。路堤表面应平整,并形成一定的路拱度以便排水流畅,避免路堤上存水。
(3)雨天施工时,还应要求承包人对运输便道、便桥进行适当加固;对取土坑的排水系统和边坡做出妥善安排。
(4)对雨天雨水冲刷的路基应督促承包人及时进行修复。修复应采用挖台阶的方法分层回填,并用小型夯实机具夯实至规定的密实度。
(5)雨天路基的施工要严格控制土的含水量,不能过高,如土的含水量过大,应暂停压实,利用晴天进行晾晒。对压实过程中形成的弹簧路段,要求承包人及时挖除,并用含水量适宜的回填压实至规定的压实度。
(6)雨天施工用的材料,应提醒承包人尽量选择粘性小的土填筑。施工中的路段不应
铺得太长,应做到随挖随运、随铺随压的施工原则,当天铺筑的路基一定要当天压实、检测完毕。被淋后的路基,在施工后一层时,应先进行补压,并检查其压实度。 (7)进入雨季施工,及时督促施工单位按照雨季施工预案组织施工,配齐配足防洪排洪设施,安排专人值班,保护工程,避免工地财产损失、人员伤亡。 2、桥涵、暗沟台背回填的施工监理
(1)台背回填时,要求承包人一定要在预制桥面板安装完毕后方可进行,台背回填应两边同时进行,两边填土的高差不能超过30CM。
(2)台背回填时应分层填筑粘性小的回填材料,并注意将开挖坡面上松散材料清除干净。回填材料的压实厚度不超过15CM,采用压路机与小型夯实机具相结合进行压实。台背回填应派专人进行旁站监理、检查,并采用灌砂法进行每一层的压实度检验,合格后方可允许上一层材料的填筑。
(3)台背回填时,应在原地面离台背2米处,沿45度的斜坡挖台阶,分层回填。台阶应挖到路基压实达到要求的基面。台阶宽度不应小于1m,高度与回填材料的压实厚度相同。
3、雨天路面施工监理
(1)雨天路面的施工监理应严格按“施工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
(2)雨天路面基层、底基层应严格控制检测材料的含水量,即使能达到压实度,含水量过大的材料也不能允许铺筑到路面上去,防止基层材料失水过多形成收缩裂缝。
(3)应要求承包人对基层材料做到随拌随铺、随铺随压的流水作业施工方法,基层作业面不应铺得太长,尽量压缩作业段的长度。
(4)雨天面层的施工,应严格注意下承层的表面状况,如发现下承层有松散、弹簧现象时应及时督促承包人挖除,并且在铺筑上一层时予以补足。
(5)雨天面层的施工,应督促承包人严格掌握天气预报情况,如预计第二天有雨则不能安排施工,根据从拌和现场沿线的天气变化情况随时暂停施工,雨淋的材料不能铺到路面上去,已铺到路面上尚未压实的材料也要挖除。
(6)雨天面层的施工要严格控制下层路面的泥土等杂物污染情况和下层的干燥情况。下层的污染一定要清除干净,表面潮湿时也不允许铺筑上层路面。要实行路面面层铺筑施工的批准制度,如果监理人员对下层表面情况不满意,承包人不得进行施
工。同时,要督促承包人采取措施避免运输车辆对下层的污染。 沥青面层工程质量监理工作流程
不 施工前期 合格 审查施工工艺流程,沥青混合料配合比,合 以承包人建议的配合比做对比试验 检查承包人进厂的机械、试验设备 格 证明 合 格 批准试验路段施工 试验路段检测 沥青混合料级配含油量 随时检查拌和摊铺、碾压各阶段温度 测定压实度厚度及各项几何指标 工艺可行拌和配合比与设计一致 拌、运、铺、压各工序机械完好可以施工试验设备标定正确 第六章 施工安全与环保管理 一、施工安全控制 控制混合料进料计量 拌 控制混合料加热温度,出厂温度; 签认工序报验单批 在市政项目施工过程中,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各方参与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施工现场是安全管理的重点。因此,安全技术理 控制混合料运达工地温度 旁输 运输车辆底应无积水,为便于卸料只能涂刷,经工程师同 针对本工程的特点,除在施工中采取常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采取一些措施: 站 意的涂料 理运 运输车辆覆盖,防止污染,防止降温 监措施的制定必须遵循安全管理的基本原则,同时必须从人和物两个方面来考虑。 监1、沥青作业人员应事先进行体检、患眼病、皮肤病、及对沥青有过敏反映的人不宜参加沥青作业。 摊 正确放样(宽度、标高、横坡度等) 程停顿次数 2、直接接触到沥青的作业人员,应按要求配戴个人防护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铺 随铺随拉线检查平整度、横坡度、标高、厚度 清扫表面透层符合要求,保持铺筑连续,尽可能减少中间工进行沐浴冲洗。 接触引起火灾。 碾 控制初、复、终压沥青混合料温度 按顺序碾压,控制适合的碾压遍数,控制压实度 3、喷洒沥青时,施工人员应站在上风口,防止喷溅到皮肤上。防止火 源与沥青压 外观检查,表面平整度、无轮迹、无松散、裂缝、推技、啃边、粗细料集中、拉沟等情况 4、各种运输车辆在未竣工的路面上行驶,最大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严禁超接缝 接缝紧密、平顺、无明显缝隙 . 横缝应与路中心线垂直 载、超员;自卸汽车与沥青摊铺机要密切配合,汽车司机要服从指挥;摊铺工作结束后,摊铺机应垂直于路线停放在路侧,并设专人看护警卫;摊铺机沿线路两端各100米处设警告标志,以防意外;往压路机碾子上喷洒隔离剂的人员应在压路机左右两侧操作,严禁正面跟进;路面机械施工的区域内,要实行交通管制,非施工人员、车辆分项工程完工,检验合格后签署中间交工证书 不准随便穿行。
检查验收,按有关标准验收 合格签认工序报验单 二、环境保护控制
为了保护市政道路沿线人民的生活质量,保护构筑物,减少污染,在市政道路建设施工过程中,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的控制与管理。
1、噪声控制。对施工中各类噪声源产生的噪声污染,影响了沿线居民的生活质量时,督促承包人采取减噪措施,或调整机械施工时间。 2、大气污染控制。
3、水污染控制。施工中的废水排放和生活污水排放应注意附近河流、农田灌溉区及清洁水源,避免对其造成污染;若水污染源对江、河水域等地表水造成的污染程度超过了应执行的水质环境质量标准时,承包人应采取防治措施,并要求达到标准以内。
4、环境保护控制。施工中应特别注意处于生态地区的路段,集中取土场、弃土场地等。沿河、溪路段施工时应做到弃土对河流不淤、不堵、不影响泻洪能力等。
第七章 附录:质量控制要点 一、排水工程质量控制重点 序号 施工 项目 2、 不合格地基土应予更换。 1 沟槽开挖及回填 3、 采取有效降水措施,水位应降至槽底以下50cm。 4、 按土质及施工要求增加支护或放坡。 5、 回填土不应含有砖、石及较大的硬土块。 6、 回填应分原回填夯实,按不同部分要求分别达到规定密实度。 1、 中心线、高程应符合规范要求。 2、 平基厚度、管座几何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基座 3、 砼配比,计量要准确,搅拌、振捣、养护符合规范要求。 4、 确保砼强度满足设计要求。 5、 沉降缝位置设准确。 1、 严格控制管道中心线及高程。 3 安管接口 2、 安管要平稳、牢固,同时安好橡胶圈。 3、 选好管材,减少相邻管口、错管和间隙。 4、 接口抹好砂浆并压实。 1、 结构尺寸正确,符合设计要求。 2、 砂浆配比准确,搅拌均匀。 4 检查井 3、 砌筑砂浆饱满,无通缝、暗缝,无漏缝。 4、 流槽光滑、圆顺。 5、 井盖高程与相就路面一致。 6、 井壁内外抹灰厚度均匀、密实、无空鼓,闭水实验无渗痕。 观察量测试验 观测量测 量测试验 观察测量 控制措施 技术要求 1、 中心线、高程及开挖断面应符合规范要求。 8 雨、冬季施工 1、 雨季施工备好防雨、防塌方材料和采取相应措施。 2、 冬季施工做好防冻、防滑准备,浇筑砼时要增加防冻、早强和保温措施,保证砼质量。 观察试验 二、管道及构筑物工程质量控制要点
序号 1 施工项目 测量 的精度要求。 1、 严禁扰动槽底土壤; 2 沟槽 2、 槽底不得受水浸泡或受冻; 3、 沟槽各项检测指标在规范允许范围内。 1、 模板安装必须牢固,模内尺寸准确,模内木屑等杂物应清除3 模板 干净; 2、 模板拼缝必须严密,在灌注砼时不得漏浆; 3、 模板允许偏差应符合规范GJJ38-90。 1、 材质应符合要求,表面不得有油渍、污物; 2、 加工及绑扎成型的骨架不得松动、位移; 4 钢筋 3、 钢筋焊接应按规定检测; 4、 骨架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 5、 严格控制路灯灯杆及交警信号灯杆基础钢筋法兰盘安置的方向符合要求,并保护好螺栓接头。 1、 原材料及配合比应符合要求; 5 砼浇筑 2、 表面不得有孔洞、露筋、缝隙、夹渣等现象; 3、 表面应平整、洁净; 4、 传线管位置及数量满足要求,严禁漏放、少放。 1、 放置平面位置及高程应符合设计规定要求。 6 穿线管 2、 数量应满足设计要求,避免漏放、少放。 3、 应保证穿线管的畅通,严禁堵塞。 4、 安装完毕的穿线管应加以封口保护,避免杂物进入管内。 1、 砼配合比必须符合规定,强度必须设计规定; 2、 模板钢筋经检验合格方可浇筑砼; 钢筋砼构件安装 3、 构件尺寸准确、无蜂窝、麻面、露筋等缺陷; 4、 梁、板、支架安装后必须平稳,支点处必须严密、稳固。盖板支承面处坐浆密实,两侧端头抹灰严密,整洁; 5、 相邻板之间的缝隙必须用水泥砂浆填实。 1、 室壁砂浆必须饱满,灰缝平整,抹面压光,不得有空鼓,裂缝等现象; 2、 室内底应平顺,坡向集水坑、踏步应安装牢固,位置准确,不得有建筑垃圾杂物; 3、 井圈、井盖型号准确,安装平稳; 4、 小室允许偏差应符合GJJ38-90。 1、 回填土时槽 内应无积水。不得回填淤泥、腐植土、冻土及有机物质; 量测、旁站、试验 观察量测试验 旁站试验 量测试验 观察量测 观察量测 技术要点 管线测量、水准测量布设、构筑物及管线定位必须满足规范规定控制措施 复测 7 8 检查井 量测、观察 9 回填土 2、 沟顶以上500mm以内,不得回填大于100mm的石块,砖块等杂物; 3、 回填土压实度应符合规范GJJ38-90。 观察、量测、试验 三、道路路基施工控制要点
项目 检验及认可 检验频率 (随机)5点/断原地面压实 面,4个断面/100米 路堤 (随机)5点/断压实度 零填及挖方 面,4个断面/100m土层 检验方法 核子仪、 灌砂法 检验程序 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旁站,并抽验20% 认可程序 专业工程师随时检查并报总监工程师认可 备注 核子仪、灌砂法(核子仪使用前用灌沙法核定) 同上 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旁站,并抽验20% 专业工程师 认 可 结构物台背、基坑 回填 材料 桥台、涵背、洞顶 压实度 1处/50米/层 挖松土坑或用水准仪 旁站检验 承包人自检,用水准仪 监理工程师旁站并抽查20% 用经纬仪 用钢尺 水准仪或检坡尺 3米直尺 水准仪 拉线或 经纬仪 水准仪 用尺丈量 每个基础至少 1个 参照JTJ024-85方法进行检验 承包人自检时,监理工程师旁站 2点/侧层 同上 同上 路基填筑要求表面大致平整,无较大坑糟,并有适宜的横坡度以利排水。 凡虽经监理工程师认可的压实层在雨淋后应重新进行碾压与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上一层的施工。 监理工程师应特别注意压实度要求变化的界面控制。 同上 专业工程师认可,路槽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认可。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松铺压实度纵断面高程(顶面) 对直线段每100M,查2×4点(或4点),曲线段第20米且逐桩检测 4点/10米,弯道加HY,QZ,YH3点 4处/100米 抽查每200m查4处 每100 m查2×4处×3尺(或4处×3尺) 4处/100米 用经纬仪测量纵、横各2点 用水准仪测四角及中心线2处 长、宽各2处 中线平面位置 宽 度 边 坡 平整度(顶面) 横坡度(顶面) 轴线偏位 结 构 挖 基 基底高程 基坑长× 宽度 基底处理情况 基底承 载力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同上 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旁站。 专业工程师 认可 专业工程师 认可 四、二灰碎石施工质量控制方法
项 目 检验及认可 检验频率 4处/车道 /200m/层 每2000 m2/次至少6个样品 应在现场每天或2000 m取样 稳定细粒土6个 4点/200米 1点/车道/200米 4处/200米 4断面/200米 2检验方法 灌砂法、 核子仪 快速测定或滴定法 压实开始前取 样 水准仪 挖验测试 钢尺 水准仪 检验程序 认可程序 备注 压实度 取样试验 石灰 含量 7天无侧限抗压强度 高程 厚度 宽度 横坡度 表面允许偏差 平整度 承包人自检、监理工程师旁站,并抽验20% 同上 下层由专业工承包人自检,专业工程师旁站,并抽验20%程师认可,上层由总监工程师组织验收 厚度挖验时可与灌砂法结合,使用核子仪测密实度时,每公里应至少5处用灌砂法核定。 2处×10尺 /200米 用3米直尺 以上。 五、沥青砼路面施工质量控制方法
项 目 拌合 厂内 温 度 摊铺 压实 检验及认可 检验频率 随时抽查出料温度 每车料 现场钻孔(或挖坑)试验(用核子仪随时检查) 拌和厂取样,离心法抽提(用射线法沥青含量测定仪随时检查) 3米直尺 XLPY-E型路面平整度仪 用水准仪测量 用水准仪测量 取芯样 用钢尺量 承包人自检,专业工程师旁站,并抽验30%以上 专业工程师认可 检验方法 温度计 检验程序 承包人自检,专业工程师随时测温 承包人自检,专业工程师旁站 认可程序 备 注 (1)当地面温度低于5。C时,中面层和下面层不得进行施工。 (2)当地面温度底于13。C时,不得进行上面层的施工。 在卡车里用温度计 碾压速度 粘层油 压实度 沥青砼路面质量要求 高程 横坡度 厚度 宽度 平整度 每车道全度 4处/200米 4个断面/200米 1处/车道/200米 4处/200米 沥青含量 每1000m2检查1次,1次不少于钻1个孔 每台拌和机1次或2次/日 2处×10尺/200米 第八章 工程验收
第一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工程施工质量验收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
1. 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道路、排水规范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2. 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3. 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各方人员应具备给定的资格。
4. 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5. 隐蔽工程在验收前,应由施工单位通知监理工程师和相关单位人员进行隐蔽验
收,确认合格,并形成隐蔽验收文件。
6. 监理工程师应按规定对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和现场检测项目,进行平行
检测、见证取样检测并确认合格。
7.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 8. 对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9. 承担复验或检测的单位应为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
10. 工程的外观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共同确认。
第二节 隐蔽工程验收
1、隐蔽工程验收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负责验收。检验批及分项工程应由专业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专业质量(技术)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2、关键分项工程及重要部位应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总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设计单位专业设计人员等进行验收。
3、分部工程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质量负责人等进行验收。
4、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4.1主控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
4.2一般项目的质量应经抽样检验合格;当采用计数检验时,一般项目的合格点率应达到80%及以上,切不合格点的最大偏差不得大于规定允许偏差的1.5倍。 4.3具有完整的施工原始资料和质量检查记录。
第三节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
1、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1.2 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的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2、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2.1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 2.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3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质量应按规定验收合格。 2.4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第四节 单位工程验收
1、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 1.1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军营验收合格。 1.2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1.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验收资料应完整。
1.4 影响道路安全使用和周围环境的参数指标应符合设计规定。 1.5 外观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单位工程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2.1施工单位应在自检合格基础上将竣工资料与自检结果,报监理工程师申请验收。
2.2监理工程师应约请相关人员审核竣工资料进行预验,并据结果写出评估报告,报建设单位。
2.3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应根据监理工程师的评估报告组织建设单位技术质量负责人、有关专业设计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参加工程验收。该工程的设施运行管理单位应派员参加工程验收。
第五节 工程竣工验收
1、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验收组进行。验收组应由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设施管理等单位的有关负责人组成,亦可邀请有关方面专家参加。验收组组长由建设单位担任。
工程竣工验收应在构成道路的各分项工程、分部工程、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后进行。当设计规定进行道路弯沉试验、荷载试验时,验收必须在完成试验后进行。道路工程竣工资料应于竣工验收前完成。 2、工程竣工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
2.1质量控制资料应符合道路、排水规范相关规定。
检查数量:查全部工程。 检查方法:查质量验收、隐蔽验收、试验检验资料。
2.2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应符合设计要求
检查数量:查全部工程。 检查方法:查相关检测记录,并抽检。 2.3观感质量检验应符合道路、排水规范相关要求。 检查数量:全部。 检查方法:目测并抽检。
3、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建设单位应按规定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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