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有关计划生育工作会议精神,落实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目标,切实抓好我系统计划生育工作,确保全系统计生工作顺利达标。结合系统实际,制定本年度工作计划及方案。
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计划生育工作是教育系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为进一步加大计生工作力度,明确计生工作责任,经研究,今年调整健全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由裴诚任领导小组组长、纪委李联生为副组长,魏新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教育系统计划生育工作,计划生育日常工作由魏新萍同志负责,并将系统内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年终目标考评内容,实行一票否决,各地校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指定专人负责具体抓好本单位全年计划生育工作。
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计生措施
1、建立计生调查制度。一是各校要在年初对本单位的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掌握实情;二是县教体局每半年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及流动人口育龄夫妇计划生育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拟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各校校长是本单位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计生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如有违反计划生育现象,将追究当事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严肃处理。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坚持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计生和法律条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育龄夫妇要认真执行计生工作要求,做到持证怀孕、凭证生育、杜绝计划外生育。
4、坚持定期孕检。要严格按照县计生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参加环孕检,如出现计划外怀孕现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严格节育规定。各校要认真抓好干部职工育龄夫妇的节育工作。严格执行节育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结扎、上环弄虚作假,否则按违反计划生育规定处罚。
6、坚决禁止选择性别妊娠。凡妊娠16周以上医学原因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经县计生委批准,到指定计生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施行。凡符合生育怀孕后未经计划生育部门批准而擅自进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夫妻,一律取消生育指标,且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如果再行生育,视作计划外生育,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落实利益导向,实行奖励机制。
积极向系统内干部职工流动人口宣传计生导向,引导育龄青年干部职工自觉计划生育,鼓励申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奖励措施,按照《条例》规定,对贫困的独生子女学生实行优先照顾减免学杂费。
精选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党的xx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不断提高人口计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为构建和谐社会营造良好的园所环境。
二、工作目标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兼职计生专干具体操作的工作格局,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作为单位、个人年终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二)严格按《条例》及省计生委有关规定把好计划生育审核关,督促已育一孩的夫妇在孩子出生后一个月内准确,及时的办理《独生子女证》,独生子女率达100%。(三)按照国家《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的规定,做好本单位流动人员(出租屋承租人)计划生育工作,
(四)我园做到计划生育率100%,晚婚、晚育率100%;妇检率100%,;统计准确报表及时率100%,四项节育措施落实率达100%。
三、工作方法
全面贯彻落实县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系统人口和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意见》,完善和规范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学校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高工作水平,落实目标管理责任制。坚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健全领导机构,形成“一把手”负总责,主管领导亲自抓,专职计生管理人员具体抓的工作格局。计划生育工作必须作为单位、个人年终实绩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四、工作任务和措施
1、坚持一票否决,按县、县教育局有关文件规定,凡违反计划生育的教师取消评优评先资格;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年度考核不得确定为优秀和称职等次,一年内取消各类先进荣誉称号的评选资格,不得提拔和晋升职务。
2、把计划生育工作纳入学校工作重要议程,抓紧抓好。按照计生部门要求,积极参加有关计生重要工作会议及活动,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计生问题,定期进行计生自查,并做好相关纪录。
3、坚持做好计划生育的宣传工作,组织全园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办好计划生育宣传栏,宣传计划生育知识及相关法规。
4、搞好计划生育,鼓励动员已生育妇女上环或采取其它有效节育措施,杜绝无证生育和计划外生育现象的发生。做好宣传说服工作,争取独生子女领证率。落实好晚婚、晚育、节育奖励。
5、经常性的保持与教育局工会、林城镇计生办密切配合,积极主动与他们一起共抓计划生育工作。同时,不定期的向教育局领导请示汇报工作。
6、加强各部门负责人对流动人口管理的责任和意识,做好出租房承租人员的计划生育工作。
精选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为进一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落实计生工作的各项任务、措施、目标,确保全系统计生工作顺利达标。结合系统实际,制定计划如下:
一、健全工作机构,落实工作责任
为进一步加大计生工作力度,明确计生工作责任,经研究,今年调整健全教育系统领导小组,由裴诚任领导小组组长、纪委李联生为副组长,魏新萍、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
二、完善各项制度,落实计生措施
1、建立计生调查制度。
(1)各校要在年初对本单位的育龄夫妇情况进行一次摸底调查,掌握实情;
(2)县教体局每半年对全系统干部职工及育龄夫妇情况进行跟踪调查,发现问题,及时拟出处理意见,并向领导如实汇报情况。
2、建立责任追究制度。
各校校长是本单位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计生专干是直接责任人,如有违反现象,将追究当事人、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按严肃处理。
3、建立宣传教育制度。
坚持计生宣传教育工作,宣传计生和法律条规,宣传教育干部职工育龄夫妇要认真执行计生工作要求,做到持证怀孕、凭证生育、杜绝计划外生育。
4、坚持定期孕检。
要严格按照县计生部门的要求,积极配合,认真参加环孕检,如出现外怀孕现象,将按国家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严格节育规定。
各校要认真抓好干部职工育龄夫妇的节育工作。严格执行节育有关规定,不得利用结扎、上环弄虚作假,否则按违反规定处罚。
6、坚决禁止选择性别妊娠。
凡妊娠16周以上医学原因需要进行终止妊娠手术的,必须经县计生委批准,到指定计生服务机构或医疗保健机构施行。凡符合生育怀孕后未经部门批准而擅自进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的夫妻,一律取消生育指标,且不再安排生育指标,如果再行生育,视作计划外生育,按规定给予相应的行政和经济处罚。
三、落实利益导向,实行奖励机制。
积极向系统内干部职工宣传计生导向,引导育龄青年干部职工自觉执行,鼓励申领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并落实奖励措施,按照《条例》规定,对贫困的独生子女学生实行优先照顾减免学杂费。
精选计划生育工作计划
__年我们继续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精神,抓好社区计生服务工作。做好育龄妇女的宣传工作,提倡关爱女孩教育活动,以人为本,服务到人,进取为育龄妇女排忧解难。
一、为了使社区计生工作管理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我将不断完善卡、表、册及相关资料,使其相关数据详细、准确,无一人一户遗漏。并进一步对社区的卡、表、册进行核对,使报表人数和实有人数相贴合。(补充部分不完善的育龄妇女信息,清理重复录入、重复管理的人口,对于结婚外出多年的未做迁出的进行改正;流动人口及时更新,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可用性。)
二、经过各种渠道,在巩固提高以有的协会基础上,充分发挥楼门长、志愿者、计生协会会员的作用与优势,志愿者队伍,调动起志愿者进取性参与到协会工作中来。利用各种形式组织多样的娱乐活动,向广大育龄群众宣传计划生育、法规。例如:博客、社区橱窗。开展为民服务,计生知识宣传、医疗咨询、避孕药具发放;组织妇女健康培训等,营造计划生育的浓厚氛围。
三、为社区育龄妇女供给生殖健康优质服务,创造方便条件。以人为本,关心育龄妇女生殖健康。为育龄妇女供给生殖健康服务,定期开展生殖保健体检。同时完善必要的设施建设,对育龄妇女登记造册建档。优化婚、孕、产、节育和保健全程服务,对新婚夫妇进行"优生、优育、优教"宣传,进取稳妥地开展以"知情选择"为重点的避孕节育措施,搞好节育服务工作。
四、做好随访工作,服务到人,进取为育龄妇女排忧解难,供给优质服务工作,做到边随访边记录民情及在计划生育工作中需要解决的实际情景。平时,重点做好孕期孕情服务走访。对新婚人员进行新婚期保健教育,生育妇女进行新生儿抚育及妇科病检查等工作。
五、开展帮扶困难育龄家庭的活动,对贫困计生家庭的无业、失业人员供给帮忙,异常是独生子女残疾家庭异常扶助工作,为他们摆脱贫困出主意、想办法。把育龄群众的关爱融入于计生工作服务之中,在工作中做到亲情、关爱、服务到人。
以上是我社区在新的一年中的工作思路,群众的需求度和满意度,将成为我们工作的尺子,我们将以优质的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的精神礼貌需要,使社区计生工作开展的更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