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20xx年是实现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十分关键的一年。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以宣传贯彻落实《公共机构节能条例》为内容,以争创“全国六个一百强”为目标,以加强节电、节水、节油、节气、节约办公耗材等能耗为工作重点,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管理措施,搞好典型示范,强化监督手段,健全考评机制,全面完成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目标任务,根据省机关事务管理局20xx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特制订xx市20xx年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点。
一、进一步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宣传培训工作
一是全市各级公共机构要把学习贯彻《条例》列入议事日程,制订和落实学习、宣传、贯彻《条例》的工作计划。20xx年组织机关干部学习《条例》和开展节能活动不少于2次。二是各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用能实际,制订20xx年机关节能方案。三是各单位要积极组织机关干部参与全市“节能宣传周”活动,领导干部要带头参加全市组织的“能源短缺体验日”活动。四是采取以会代训、经验交流、专家讲课等形式,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学习培训。
二、进一步抓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五节”
节约用电、用水、用油、用气和办公耗材是实现今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任务的关键措施。一是节约用电。要健全节电的管理制度,推行定额用电管理,实行分户计量,提倡自然采光办公,减少设备待机时间,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温度使用控制标准。推广使用节能灯具。今年各单位要全部更换使用节能型灯具。二是节约用水。建立节水管理制度,对用水场所,用水设备定期进行巡查,搞好节水设备的更新改造。三是节约公务车辆用油。加强公务用车配置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辆配置和采购标准,推广使用低油耗、节能环保型汽车。进一步落实公务用车的管理制度,积极推行公务用车非工作日入库集中停放以及统一定点保险、“一车一卡”、定点加油、定点维修的管理办法,实行单车核算。四是节约办公耗材。规范办公用品的采购,配备和领取程序,降低会务和接待费用,要大力推行网络办公和无纸化办公,节约办公成本。五是节约用气。使用天燃气取暖、供冷的单位要健全天然气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合理调节天然气设备的开关时间及天然气量大小,降低运行成本。
三、进一步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典型示范创建活动
创建公共机构节能典型示范单位,是贯彻落实《条例》的具体措施。今年是文明单位创建考核验收年,市直各单位要按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要求,积极开展典型示范单位创建活动,将文明创建与机关节能典型示范活动有机结合起来,真正做到节能达标、文明创建双丰收。示范单位的创建情况,将作为文明创建考核验收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公共机构要围绕“组织健全,宣传扎实,措施有力,效果明显”积极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典型创建活动。市直机关节能办将在全市机关单位组织开展公开评选节能典型示范单位,并召开一次全市节能示范先进单位现场推进会,进一步总结推广节能先进经验,推动全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再上新的台阶。要大力推进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积极协调落实节能改造资金,以及节水节电等节能改造工程,切实搞好节能改造,要加大新建公共机构建筑工程管理力度,推广使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新材料,要积极开展合同能源管理试点,创新管理方式。
四、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能耗统计管理体系
公共机构能耗统计是做好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重要管理手段,各级公共机构要高度重视,进一步完善统计管理体系,做好能耗统计工作,一是要明确指定一名能耗统计人员,配备一台专用电脑,负责本单位能耗统计、上报工作,做到有人管、有人做、有设备。二是要建立完善能耗统计档案和台帐,逐月统计本单位的能耗数据,全面掌握和了解本单位用能状况,做到有帐可查、有据可依。三是熟练掌握能耗数据上报方式,加大能耗数据专业软件网上直报的推广应用工作的力度,逐级上报,分级管理,按时做好本单位能耗数据季报、年报工作。
五、进一步推行公共机构能耗定额管理
一是各级公共机构要从本单位的实际出发,研究制定好本单位年度水、电、油、气、办公耗材等相关能耗用量定额标准,依据制定的定额标准,加强节能管理。二是市直机关节能办公室将在全市筛选20家左右单位进行试点,逐步建立和完善一套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能耗定额管理办法,在全市推广。
六、进一步加强公共机构节能监督管理
一是要健全市直机关节能工作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部门联席会议,研究部署市直机关节能工作,协调解决节能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是要组织开展公共机构节能工作专项检查,采取平时抽查与年终检查相结合的办法,对全市公共机构20xx年节能工作责任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验收情况进行网上公示。三是推行公共机构节能审计管理。在20xx年全市公共机构节能降耗工作的基础上,20xx年将与市审计局联合选择2-3家具有代表性的市直机关单位,进行能源消耗的审计。四是要在市直各单位公开聘请10-20名机关节能工作监督员,对全市机关单位的用能情况进行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加大节能工作的监管力度,促进全市节能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广东省节约能源条例》《广东省公共机构节能办法》《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第33号令)《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第44号令)等有关规定,按照《广东省能源局关于印发20xx年节能监察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计划。
一、监察计划
(一)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一是钢铁、化工、电力、非金属制造(水泥、玻璃、陶瓷等)、造纸、纺织等工业行业年综合能耗1万吨标准煤以上重点用能单位专项节能监察,我市现场监察36家(名单详见附件1)。二是年耗电量500万千瓦时以上数据中心项目专项节能监察,我市现场监察约45家(名单详见附件2)。
(二)非工业领域节能监察。非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以交通运输、大型商建(商场、宾馆饭店等)、公共机构(医院、学校及机关办公楼等)等用能单位为主,我市现场监察不少于2家,具体名单结合我市节能工作实际抽选。
(三)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能源利用状况报告节能监察以未按时、按规定在省、市能源管理信息平台报送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季报、年报)的企业为主。通过调取省、市能源管理信息平台信息确定企业名单,全覆盖进行书面监察。
二、监察内容
(一)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一是依据国家强制性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检查企业单位产品能耗水平是否符合标准要求;依据国家有关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淘汰目录和强制性能效标准,检查用能单位是否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用能产品、设备、生产工艺。二是依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检查高耗能行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是否按规定进行节能审查,项目是否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及节能审查意见落实情况(时间从20xx年节能审查制度实施以来)。被列入监察名单之列的`高耗能行业企业需自查形成企业用能台帐(模版详见附件3),并确保台帐信息完整准确。
(二)非工业领域节能监察。依据国家能耗限额(定额)标准和建筑节能标准等有关规定,检查用能单位执行情况和夏季室内空调温度控制情况。
(三)能源利用状况报告监察。依据《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管理办法》,检查重点用能单位是否按时、按规定在省、市能源管理信息平台填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月报、季报、年报)。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各行业节能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本行业节能工作的统筹指导,并对节能监察工作给予大力支持。二是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应加强对区重点用能单位监督管理,完成不少于2家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节能监察,进一步督促重点用能单位按照法律法规要求开展节能工作,形成全市节能监察工作合力。
(二)严格依法行政。严格按照《节能监察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xx年第33号令)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相关执法流程,填写相关执法文书,规范节能监察行为。加大对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处罚力度,对存在未通过节能审查擅自开工建设或投产、未落实节能审查意见、超限额标准等违法违规用能行为的单位,依法发出整改文书限期整改;逾期不整改或者无法整改的,依法办理关停退出手续。对节能监察中发现的企业不合理用能行为提出改进建议,鼓励企业积极参与节能诊断,并根据节能诊断结果实施节能技术改造。
(三)加强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各区要利用市能源管理信息平台,要求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按相关要求按月上报能源利用状况报告,做好对区监管重点用能单位的能源利用状况监测,并及时做好审核工作。
(四)增强服务意识。各区节能主管部门开展节能监察工作时要把指导服务与执法监察相结合,主动向监察对象宣传节能法律法规和要求,指导帮助监察对象挖掘节能潜力、科学合理使用能源。
(五)强化结果运用。各区节能主管部门要做好节能监察后续跟踪工作,加强节能监察结果的汇总分析工作,向社会公开节能监察工作情况,依法公布违规企业名单。
(六)要依法配合节能监察工作。被监察单位应加强组织领导,节能管理负责人要亲自参加配合节能监察工作;任何单位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节能监察。
附件:
1、20xx年工业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36家)
2、20xx年数据中心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45家)
3、20xx年高耗能行业企业用能台账(模板)
附件1
20xx年工业高耗能行业专项节能监察企业名单
机构节能工作计划
完善能源管理岗位工作职责,建立健全节能工作的激励约束机制,对在节能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惩办奖励。就我市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提出以下工作安排:
一、节能目标及分解方案
全市公共机构用电、用水、用气、用油等能耗指标要在年的基础上节约5%依照这个总体目标任务将节能指标分解落实到各县(市、区)景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级各公共机构(节能指标另行下达)各地、各单位要将节能任务进一步分解落实到外地区、本系统所辖的公共机构,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并以此作为年终考评的依据。
二、进一步健全公共机构节能管理。
尤其是要加快完善县(市、区)乡(镇、事处)公共机构节能管理部门设立和联络员制度建设。各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要加强与发展改革、财政、建设等相关部门的协调与配合,各县(市、区)景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及市直各部门要完善联络员制度。建立联动机制,逐步建立起运转顺畅、执行有力、监督有效的组织协调机制;明确分工,各尽其责,确保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
机关事务部门要精心组织,统筹布置,力求实效;各公共机构要切实落实方案要求,加大资金投入,积极开展节能改造,严格落实节能主管部门下达的高效节能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市直单位节能灯更换工作,要求年内达100%要强化对科、教、文、卫、体等系统主管部门和实行垂直管理机构节能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充分发挥公共机构节能联络员的作用,建立工作、信息沟通交流的疏通渠道,共同做好全市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
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各级人要把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纳入本行政区域节能减排的重要工作事项和议事日程。分管领导具体抓好落实。各级人分管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领导是实现外地区公共机构节能目标的第一责任人,承担领导责任;各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的部门主要领导负责外地区公共机构节能工作,承担直接领导责任;承办部门负责人负责节能指标的分解落实,承担具体工作责任。科、教、文、卫、体等部门及实行垂直管理的部门负责人对本系统节能工作负责。各公共机构是落实节能指标的主体,其负责人对本单位节能工作全面负责,要切实采取措施,确保实现年公共机构节能目标。
考评结果向社会公开,今年我市将对全市公共机构年节能工作进行考评。落实奖惩措施,加大问责制。”末,要对节能目标完成情况算总帐,实行严格的.问责制,对完不成任务的地区、部门,要依据《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法》追究主要领导责任,视情节给予相应的奖励。
三、做好“十二五”公共机构节能规划编制工作
研究制定本级公共机构节能工作“十二五”规划的指导思想和原则、能源利用现状和问题、计划目标、主要任务、体系和保证措施等,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的进展情况。并于x年x月底前报市办公室备案。同时,各公共机构要在同级机关事务管理部门的指导下,依照本级节能规划,制定本单位分年度节能计划,明确年度节能目标和实施方案,并做好备案工作。
四、加快推进公共机构节能制度建设
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法》已正式实施。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年月日起。研究制度能源消耗定额规范、合同能源管理方法等,落实《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法》相关配套制度建设,逐步建立完善公共机构节能制度体系。
五、加强公共机构能耗统计工作。
积极开展本级公共机构统计业务培训,各地、各部门要继续认真抓好《全市公共机构能源资源消耗统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工作。强化统计队伍建设,改进统计方法,提高统计质量,按时保质上报能耗统计报表。要修正年的能耗统计数据,确保统计数据的时效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要结合年度季度统计数据做好节能减排形势分析和目标预警预测,提前制定预案并及时实施措施,对于能耗较高的单位要进行重点监控,督促整改落实。各地、各部门要将修正的年能耗统计数据和年上半年能耗统计数据在月日前报送市公共机构节能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采取有力措施。
(一)切实抓好重点单位和重点领域的节能工作
一是加强对能耗总量大、人均能耗高的单位和能耗大的设备(空调、用煤锅炉、信息中心设备等)监管。建立能源利用状况演讲、能源分析制度,确保能耗有效下降。
二是抓好建筑节能。以《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为依据。进行节能可行性分析、评估和审查,积极采用节能新技术、新产品和新墙体材料,并全程监控施工过程。要结合既有建筑的扩建、改建或改造装修,选择代表性建筑,按现行建筑节能设计规范和技术规范要求,运用新型节能资料与技术,对外墙、屋面及门窗进行节能改造。
三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车编制制度、配备规范。杜绝违反上级有关规定配车,并严格执行车辆淘汰制度,对公务车实行动态管理。建立公务车辆管理台账,实行“一车一卡”实行定点维修,本单位内部每季度张榜公布单车油耗量、单车维修利息和行驶公里数,加强单车百公里利息考核。严格执行按车尾号停驶制度,节假日和下班后的时间,除安全、失密、外事等方面的重要公务活动确需使用外(必需严格履行审批顺序)其它公务车必需停驶。
(二)大力推广节能新产品和新技术。
一是加大高效节能灯推广力度。逐步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把办公区域公共部位(消防通道除外)普通照明控制开关逐步更换成延时开关。二是大力推行合同能源管理,认真贯彻落实《转发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加快推行合同能源管理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发〔x〕25号)完善配套,加大资金支持,实施一批合同能源管理示范项目,增强市场机制在推广新技术、新产品中的作用。
(三)抓好用水管理。各公共机构要推广使用节水型器具。合理实施办公区绿地和景观浇灌,严禁采用漫灌方式。有条件的地区采用中水和雨水回收利用系统,用于冲洗厕所、绿化、洗车、景观等用水。
(四)抓好节能推销。抓好节能推销是从源头抓好节能工作的重要措施。要认真抓好节能产品、设备清单内节能产品的推销。优先推销通过省级新产品鉴定、取得国家发明专利证书、软件著作权证书、技术水平达到国内先进、经济效益显著的省级新产品。
(五)抓好日常节能管理。各公共机构要设置能源管理岗位和节能监督员。实现低成本、无成本节能。白昼充分利用自然光,一般不开灯;夜间尽量减少楼梯间照明及其他公共区域照明。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做到人走灯关、随手关灯。除重要节假日和重大活动外,各公共机构办公区一律关闭景观照明。严格执行室内空调温度设置规范,夏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室内空调温度设置不得高于20摄氏度。加快淘汰高耗能办公设备,办公用电设备要设置成节电模式,长时间不使用的要及时关闭,减少待机能耗。办公场所三层以下(含三层)原则上停开电梯,非高峰时段减少电梯运转台数,提倡高层建筑电梯分段运行、隔层停开,短距离上下楼层不乘电梯,尽量减少电梯使用。办公家具、设备、办公用品等资源要循环利用,积极推广使用环保再生纸,减少使用一次性用品,使用塑料购物袋,开展垃圾分类处置等专项活动,探索建立废旧灯具、电子产品和办公设备的集中回收处置机制。
七、继续做好节能宣传和培训工作
广泛利用各种媒介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节能宣传周”能源紧缺体验日”活动,各级管理机关事务工作部门要结合外地实际。大力宣传《公共机构节能条例》省公共机构节能管理方法》推广节能新技术新产品,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提高社会各界对公共机构节能的认识度和认同感,切实提高公共机构干部职工的节能意识。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等系统主管部门和实行垂直管理机构,要加强本系统的节能教育培训,努力提高公共机构节能管理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