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推动创先争优活动向纵深发展,增进教育系统行风和廉政建设,全面进步教职工工作效力,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展开,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我校根据延津县教育系统行风建设和廉洁自律《十项规定》通知要求,特制定教师廉洁自律目标责任书,内容以下:
一、严格执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建立师德师风良好形象,不传播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教育方针的言论。
二、工作日午间不饮酒,杜尽酒后上课。
三、不在公众场合吸烟。
四、规范考试制度,严格执行县局、中心校考试要求,不擅自增加学生测试次数及戏段
五、杜尽有偿家教,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
六、不向学生倾销除教育系统规定之外的温习资料及谋取私利的任何物品。
七、不在工作时间用电脑打游戏、聊天、炒股等。
八、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
九、不在工作时间打麻将、打扑克、下棋等,不参与和封建迷信活动。
十、严格服从学校分配,认真完成本身承当的教育教学任务。
如有违反以上规定者,本人必须承当相应责任。
学校负责人:(签名) 班主任:(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