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租赁车辆事宜订立本协议书。
一、租赁方式
1.1 乙方向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车辆并在在约定期限和地点将车辆内交付给甲方,甲方经验收合格后接收租赁车辆,甲方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1.2 租赁期限:【20xx年 11月 1日】至【20xx年 1月 31日】。
1.3 车辆交付地点:【广州市越秀区下塘狮带岗西14号之一】。
1.4 验收标准:检查相关证件及手续齐备(行驶证、道路运输证、养路费缴讫凭证、车船税讫、年检标、车辆保险及随车工具等)以及车辆的实际状况良好。乙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状况良好。
二、租赁物
2.1 乙方为甲方提供的租赁车辆及车辆的资料详见附件1。
2.2 租赁车辆应符合以下要求:
(1)租赁物系由乙方购臵、享有合法所有权;
(2)乙方保证出租的车辆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
(3)乙方保证其出租的车辆手续齐全完备、合格适运并按规定进行了维护和检测,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
(4)其他:/
三、保险
3.1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为车辆购买适合租赁车辆的保险险种及保险金额且保险覆盖整个租赁期。
3.2乙方为租赁车辆投保的险种及保险金额要求为:
1、营运车辆 非营运车辆;
2、交强险;
2、商业险:机动车车损险、盗抢险、第三者责任险【50】万元、驾驶员座位责任险【1】万元、乘客座位险【1】万元/座以及【/】。
3.3鉴于甲方支付租金中已包含本条所述保险对应的保险费用,在甲方依法或依约承担责任的情况下,甲方在对应的保险金额范围内免除责任;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保险公司拒赔的除外。
第四条 交通事故处理
4.1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时,甲方应立即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
4.2因甲方责任引发的交通事故费用,由甲方承担(符合本协议
3.3款的除外);双方应相互配合,积极办理相关的车辆保险申报、理赔等手续。
五、租赁费用及结算方式
5.1 租赁费用构成详见附件2《价格构成表》;租赁费用包含以下内容:
(1)车辆租赁费、车船税、养路费、年审费、车辆维修维护费;
(2)按本协议约定投保的车辆保险费;
(3)与履行本协议相关的税费。
除本协议另有约定,甲方无须再行支付其他费用。
5.2 双方约定采用以下第【1】种结算方式:
(1)按月结算。甲方于每月15日前向乙方支付经双方确认的月租金人民币4800元(大写:肆仟捌佰元)。
(2)按季计算:【/】。
(3)其他方式:【/】。
5.3甲方支付租金以完成以下要求为前提条件:
(1)乙方于结算日前提前/日向甲方提出书面支付申请并经甲方对账确认,并向甲方提供符合财务要求的正规;
(2)其他:/。
5.4乙方接收上述租金的账户(须与乙方名称一致)为: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广州员村支行
银行地址:/
户名:广州市的和汽车租赁有限公司
账号:36020xx30920xx292
六、甲方的权利义务
6.1 在租赁期间内,甲方享有对租赁车辆的占有权和使用权,但不得以转让、转租、抵押或其他任何方式侵犯出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权和租金收益权。
6.2 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车辆租赁费用。
6.3 甲方负责承担车辆在租赁使用期间发生的油料费、停车费和路桥费等费用。
6.4 甲方对租赁车辆要妥善保管,如因甲方保管或驾驶不善造成车辆损坏及各种证件的丢失,由甲方赔偿相关损失,但该损失以乙方实际遭受的损失为限,对于乙方从第三方如保险公司获得赔偿的部分,甲方相应地免责。
6.5 其他约定:/。
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7.1 乙方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甲方的要求,提供依法依约地提供租赁车辆:车辆设备齐全,车辆状况好,相关证件齐全有效,干净整洁并在甲方要求时进行必要的消毒工作。
7.2 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向甲方交付租赁车辆。租赁结束/日内,由乙方负责到以下第1点约定的地点取回车辆:
(1)本合同约定的车辆交付地点;
(2)甲方另行以书面形式通知的地点;
(3)双方约定的其他地点,具体为:【/】。。
乙方没有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和地点取回车辆的,视为甲方已交付车辆,此后发生的所有风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7.3 乙方负责办理及提供车辆的年审、保险等国家规定的车辆本身必须具有的相关手续及行车证件,承担养路费、车审费、保险费、税费等相关费用,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7.4租赁期间,租赁车辆的正常维护、保养、修理,以及所发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7.5 一旦租赁车辆发生违章和交通事故,乙方应当按保险合同相关规定及时报险,并提供全部相关证明办理保险理赔。
7.6在下述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乙方有权收回出租车辆,已收取的款项在计算所有损失后多退少补:
(1)乙方利用所租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2)乙方将所租赁车辆转让、转租、出售、抵押、质押的。
7.7车辆出现故障在7天内不能修理完毕的,乙方应为甲方及时提供替换相同等级的车辆,否则车辆不能正常使用期间的租金应当免除。
7.8如乙方对甲方提出的各项更换、违约主张、索赔、解除合同等有异议,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5日内采用书面的方式提出异议。如乙方未在该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甲方的要求将被视为乙方所接受。
八、违约责任
8.1 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任何条款所引起守约方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合理律师费等解决纠纷的合理费用)均由违约方承担。
8.2 甲方无故未能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支付租金的,甲方应就延迟支付款项按每日万分之[1]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但最高不超过本协议1个月租金的数额。
8.3 乙方存在下述任何一种行为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相当于本协议1个月租金数额的违约金并有权同时单方解除本协议。上述
7.9 其他约定:/。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全额赔偿:
(1)所提供租赁车辆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等国家规定或不符合本协议约定情况的;
(2)所提供车辆不能正常使用,又不提供备用车辆的;
(3)其他因租赁车辆问题影响乙方有关工作正常开展,甲方又不及时采取有效措施的。
(4)未按照本协议约定购买保险、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维护的;
8.4 甲方利用所提供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
九、争议的解决
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9.2 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
(1)将该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在[/]进行。仲裁语言为中文。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起诉。
9.3 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
十、附则
10.1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或变更本协议。
10.2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
10.3 执行本协议中涉及的书面通知、数据电文通知,按照双方提供的下述地址及联系人,以书面挂号信、特快专递、向指定的电话传真、向指定电子邮件地址发送邮件等方式进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