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十九大报告指出的“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和工匠精神,营造劳动光荣的社会风尚和精益求精的敬业风气”,进一步激发广大职工学技术、练技能的热情,不断提高卫生计生职工队伍技术素质,引导广大医务人员学技术、练技能,切实加强医疗急救能力建设,提高医疗急救服务质量和工作水平,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项目设置
专业竞赛分医院感染防控操作、口腔医学操作;设置笔试、技能操作。
二、参赛范围
从事本专业,具备医师执业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各单位选拔参加区级竞赛的医师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一)爱岗敬业,秉承“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踏实工作、无私奉献,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二)个人素质较高、专业技术精湛,得到同行及患者的认可。
(三)责任心强,既往无医疗事故和违纪情况。
(四)在本专业领域刻苦钻研,勇于创新,开拓进取,积极推进临床事业发展。
各单位一线在职职工均可报名参加,已获得“山东省技术能手”、“济宁市技术能手”荣誉称号人员,不再以选手身份参加竞赛。
三、组织实施
比赛分为基层竞赛、区级竞赛,基层竞赛由各医疗机构组织实施,成立本机构赛事组织机构,负责组织本单位的比赛。经过基层竞赛,各医疗机构按照参赛要求选派医师参加区级竞赛。区级竞赛由任城区卫生健康局主办,任城区卫生健康继续教育中心承办,成立全区卫生健康系统技能竞赛组委会(以下简称区级竞赛组委会),由任城区卫生健康局和区卫生健康继续教育中心相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组成,负责区级竞赛的总体策划、整体推动和统筹协调。组委会下设办公室、专家委员会和监督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区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科,负责竞赛的统筹协调、宣传及组织实施工作。专家委员会由组委会确定,负责制定竞赛规则、命题和评判等工作。监督委员会由区纪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组组成,负责整个竞赛过程监督、审查和仲裁等工作,确保公开、公平和公正。
竞赛分为三个阶段:
(一)启动部署阶段(3月份)
各医疗机构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明确组织分工,落实工作任务,根据有关安排全面开展业务培训和技能练兵活动。
(二)基层竞赛阶段(3月—4月5日)
由医疗机构组织实施。具体竞赛形式由各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参与竞赛的职工不少于本岗位人数的80%。
(三)区级竞赛阶段(4月6—8日)
以各医疗机构为单位,组成竞赛小组,区属单位选派2-4名、基层单位选派1—2名医师参加区级竞赛。每名选手均参加初赛,初赛成绩前16名的选手进入复赛,初赛、复赛成绩总和作为个人奖项的确定依据。
四、竞赛形式
区级竞赛由初赛和复赛组成。初赛为理论考试,复赛为技能考核。初赛成绩前16名的选手进行复赛。复赛选手的成绩总和=理论成绩×30%+技能成绩×70%。
(一)初赛:理论考试。题型设置为单选题、多选题、是非题。
(二)复赛:临床技能比赛。
比赛顺序由抽签确定。
五、表彰奖励
本次竞赛每项设立个人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优秀奖若干名。其中,区级比赛个人成绩第一名的选手,按程序向区总工会申报相关荣誉,前4名选手参加市级竞赛,同时给予一、二、三等奖获奖选手一次性奖励。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本次竞赛对提高医师队伍整体技能水平,拓展优质临床服务、规范临床队伍建设具有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要按照竞赛组委会的统一部署,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精心组织,有序推进。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着力提高竞赛质量,真正把职业道德好、技术水平高的选手选拔出来,赛出风格、赛出团结、赛出水平,使竞赛成为提高岗位技能水平、展示临床队伍风采的有效载体。
(二)广泛发动,确保取得实效。各单位要以本次竞赛为契机,以医师全员培训、全员练兵、全面提升临床队伍整体技能素质为目标,通过多种形式广泛发动相关专业临床人员积极参与竞赛活动,参与率力争达到相关专业在岗人员总数的80%以上。要在组织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基础上,以赛促练,达到广泛参与、层层练兵的目的,进一步在卫生健康系统职工中掀起学技能、练硬功、比贡献、创一流的.热潮。
(三)加大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各单位要加大对竞赛活动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开展临床技能竞赛的意义,宣传开展活动的典型经验及做法,宣传活动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不断扩大竞赛活动的社会影响力,展现临床工作者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职业形象,营造尊医重卫的良好氛围。各医疗机构在竞赛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岗位培训练兵、基层竞赛资料(如竞赛通知,宣传材料,人员培训、岗位练兵和比赛现场的照片等)报送竞赛组委会。各单位要加强信息交流和情况反馈,及时向竞赛组委会提供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