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青神县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禁放、孔明灯禁放工作方案》,大力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过一个清新、环保、舒适的“低碳”春节,罗波学校抓细抓实“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安全教育。
落实主体责任。召开专题会议,成立宣传禁放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主体责任,责任到人。成立由党员、共青团员、安全干部、单位值班人员、单位保安人员组成的志愿者队伍,开展《青神县20xx年烟花爆竹有限禁放、孔明灯禁放工作方案》宣传工作,积极举报违法行为,在春节期间参加烟花爆竹禁放场所(学校)守护、巡查、劝阻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加大依法、文明、安全燃放烟花爆竹和禁放孔明灯的宣传力度,放假前各班举行“禁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安全教育主题班队会,学校开展了国旗下讲话,LED播放标语2条,QQ、微信群推送宣传标语3条,增强广大师生的禁放意识、安全意识、环保意识、公德意识、自律意识。
形成家校合力。利用微信、短信、QQ等家校平台温馨提醒,自觉抵制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的行为。发放《致广大学生家长的.一封信》100余份,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扎实做好“禁燃禁放”的宣传工作,让家长确立文明意识,积极响应县的号召,不经营、不购买、不燃放烟花爆竹和孔明灯,并积极劝导亲朋好友自觉拒绝燃放,让居住环境更加“绿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