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度
纳税人编码:
纳税人名称:
单位:元
填表日期:
项目自查前汇算清缴申报金额自查调整额(调减用“—”反映)自查调整后重新申报金额备注说明123=1+2纳税调整后所得
(主表A类第23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
(主表A类第24行)应纳税所得额
(主表A类第25行/
B类主表第3行)自查补缴税额情况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营业税其他税费合计45678=4+5+6+7自查项目自查结果是否1。是否存在账外经营?2。是否存在税收上应确认收入而未确认收入的情形?3。税前扣除的成本费用是否真实并符合税收规定?4。享受的税收优惠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5。税前扣除的资产损失是否符合条件并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自查情况文字说明
自查后税负仍明显偏低的.原因详细说明
本单位所填报的各项内容真实、准确,如有虚假,愿承担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纳税人公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纳税人应对照自查项目认真开展自查,并在自查结果是或否栏内打“√”,如第3—5项自查项目当年度未发生的,可在相应的“是”栏内注明“未发生”;
2。如需填报内容较多,可另附纸张;
3。本表一式两份,由法人、经办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送主管税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