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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婚前财产协议有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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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婚前财产协议有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归各自所有。约定应采用书面形式,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期间所得财产的约定归各自所有时,个人财产可用于清偿个人债务。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等,夫妻有平等的处理权。根据相关法规,口头协议有效,但书面协议更为可靠。

法律分析

口头婚前财产协议有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1、一方的婚前财产;

2、一方因身体伤害取得的医疗费用、残疾人生活津贴等费用;

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只确定夫妻一方的财产;

4、一方活用品;

5、其他应当属于一方的财产。

相关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一千零六十五条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口头婚前财产协议是有效的。根据法律,夫妻一方的财产包括婚前财产、因身体伤害获得的费用、遗嘱或赠与合同确定的财产、个人专用品以及其他应归一方所有的财产。夫妻可以书面约定婚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的归属,若没有明确约定,则适用相关法律规定。这样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对于约定归各自所有的财产,若债务相对人知晓该约定,则可以从夫或妻方的个人财产中清偿。夫妻在婚姻存续期间所得的工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的财产等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处理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九章留置权第四百五十五条留置财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后,其价款超过债权数额的部分归债务人所有,不足部分由债务人清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五十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赠与合同第六百六十四条因受赠人的违法行为致使赠与人死亡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可以撤销赠与。

赠与人的继承人或者法定代理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六个月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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