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的手续,不需要家长签字。迁户口需携带居民户口簿、身份证和户口准迁证到派出所办理。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适用于各类群体。
法律分析
1、办理手续时不需要家长签字。
办理迁往外省市户口,应持下列证明证件到其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
(1)迁出人的居民户口簿及居民身份证;
(2)外省市机关开具的户口准迁证;
2、户口迁移,是中国户口登记制度实行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公民常住地发生变化以后,应将户口迁移到现住地,即进行户口迁移。我国户口迁移内容十分广泛,涵盖了干部、职工及其家属、学生、军人及其家属等各类群体
拓展延伸
迁户口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
迁户口手续办理流程及注意事项是指在户籍迁移过程中需要遵循的一系列步骤和注意事项。首先,户主需要前往所在地的派出所或户籍管理机关办理迁户口手续。在办理过程中,户主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此外,还需要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进行签名确认。办理完成后,户主需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如学校、医院等,以确保相关信息的更新。在办理过程中,户主还需注意保护个人信息的安全,防止信息泄露。另外,还要留意办理时间和地点的规定,以免耽误办理进度。总之,迁户口手续办理是一项重要的行政事务,户主应当认真履行相关义务,确保手续顺利办理。
结语
户口迁移手续办理是一项重要的行政事务,需要遵循一系列步骤和注意事项。办理时,需持相关证明材料前往派出所办理手续,填写申请表格并签名确认。办理完成后,及时通知相关单位更新信息,保护个人信息安全,注意办理时间和地点规定。确保手续顺利办理,实现户口登记制度在常住地登记户口的原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四条 户口登记机关应当设立户口登记簿。
城市、水上和设有派出所的镇,应当每户发给一本户口簿。
农村以合作社为单位发给户口簿;合作社以外的户口不发给户口簿。
户口登记簿和户口簿登记的事项,具有证明公民身份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条 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六条 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