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1 因机构改革、部门合并等,撤销2 因行政机构名称变更,撤销3 因行政机关性质变更或升级,撤销4 因原单位机构撤销,撤销
法律依据:《中国党党章》 第十三条 凡是成立党的新组织,或是撤销党的原有组织,必须由上级党组织决定。
在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基层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上级党的组织认为有必要时,可以调动或者指派下级党组织的负责人。
党的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可以派出代表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