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在离婚过程中,对于共同财产的分割需要准备以下材料:夫妻的共同财产清单、各自的收入证明、财产证明、房产证和车辆证明等。
法律依据: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应当依照下列办法进行:
(一)协议处理;
(二)由人民根据家庭财产状况,判决或者裁定处理。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七条:夫妻协议处理共同财产的,应当提交夫妻共同财产清单。共同财产清单应当列明共同财产的名称、数量、财产来源等情况。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夫妻财产证明和财产状况的证明应当具备下列情形之一:
(一)夫妻双方签署的婚姻状况声明书;
(二)公证机关出具的夫妻财产证明;
(三)夫妻双方提交的证据。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二十六条:不动产、动产的所有权证书或者其他证明所有权的合法证明文件,是证明该财产权属的主要证明文件。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登记规定》第七条:在合法取得机动车所有权的情况下,申请机动车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之一:
(一)机动车所有权证书;
(二)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单;
(三)二手车交易市场买卖合同或者协议;
(四)其他合法有效的车辆所有权证明文件。
以上是关于离婚过程中财产分割需要准备的材料以及法律依据的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