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财产分割需提交相关材料,包括转移登记申请书、身份证明、房产证、分割协议、离婚证明等。法律依据为《民法典》第1087条,财产根据具体情况判决,保护无过错方权益。起诉离婚如不涉及财产分割,可不提交相关证据;请求分割财产需提供证据。根据《民法典》第1087条和第条,当事人有责任提供证据,可调查收集证据,并全面客观审查核实。
法律分析
一、离婚分割财产需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1,离婚分割财产需要提交的材料有转移登记申请书,离婚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产分割协议,离婚证明,双方经济收入状况(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等其他必要材料。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二、离婚起诉不提交财产分割证明可以吗
向人民起诉离婚的,如果不涉及到财产分割问题,可以不提交财产分割的相关证据证明,如果请求分割财产的,应当提交相关证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证明责任和职权探知
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或者人民认为审理案件需要的证据,人民应当调查收集。人民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地、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
结语
离婚分割财产需提交的材料包括转移登记申请书、双方身份证明、房屋所有权证、房产分割协议、离婚证明以及双方经济收入状况等必要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如果离婚起诉不涉及财产分割问题,可以不提交相关证据,但如有请求分割财产,应当提交相关证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十四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人民也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全面客观地审查核实证据。在离婚诉讼中,合理准备和提供相关证据是确保权益得到保障的重要一环。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2022修正):第七章 婚姻家庭权益 第六十七条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一方申请查询登记在对方名下财产状况且确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人民应当进行调查取证,有关部门和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离婚诉讼期间,夫妻双方均有向人民申报全部夫妻共同财产的义务。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损毁、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章 民事权利 第一百一十九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合同的订立 第四百七十一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取要约、承诺方式或者其他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