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的主要特征是:
1、分公司是总公司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
3、分公司从事经营活动的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
4、分公司没有的财产,其管理的财产归总公司所有。
一、分公司都能贷款吗?
不可以。
(1)分公司没有自己的财产,其实际占有、使用的财产是总公司财产的一部分,列入总公司的资产负债表。
(2)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不承担民事责任。
(3)分公司的设立程序与一般意义上的公司设立程序不同,设立分公司只需办理简单的登记和开业手续。
(4)分公司没有自己的公司章程,没有董事会等公司经营决策机构。
(5)分公司名称为总公司名称后加分公司字样,其名称中虽有公司字样,但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公司。
二、同一城市设立分公司行不行
同一城市可以设立分公司,法律并没有规定分公司与总公司必须设立在不同的城市之中。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分公司属于总公司分支机构,在法律上、经济上没有性,不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仅仅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
三、分公司股份是否可以重新分配
分公司股份不可以重新分配。分公司是指在业务、资金、人事等方面受总公司管辖而不具有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其民事责任由总公司承担。因此,既然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没有法人资格,那么其股权自然只能由总公司进行分配,自行是不能分配股权的。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十四条
法人可以依法设立分支机构。法律、行规规定分支机构应当登记的,依照其规定。
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