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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金缴纳的规定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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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罚金应到缴纳,可与法官联系或直接到窗口缴纳;无力缴纳罚金可延期、减免;可查封财产、冻结存款等强制缴纳,但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

法律分析

一、判决的罚金怎么交

1、判决书罚金应该到作出判决的缴纳。具体在缴纳罚金前,可以先与承办法官联系;也可以直接持判决书,到的诉讼费用交纳窗口办理罚金缴纳。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五十三条

【罚金的缴纳】罚金在判决指定的期限内一次或者分期缴纳。期满不缴纳的,强制缴纳。对于不能全部缴纳罚金的,人民在任何时候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以执行的财产,应当随时追缴。

由于遭遇不能抗拒的灾祸等原因缴纳确实有困难的,经人民裁定,可以延期缴纳、酌情减少或者免除。

二、罚金交不起怎么办

1、在刑事诉讼的实践中,人们会发现在判决中经常出现并处罚金的字眼,并要求在规定的时限内缴纳。但是,由于各方面的原因,有些罪犯不能按时缴纳罚金或者更本没能力缴纳罚金,那延迟缴纳罚金或不缴纳罚金的法律后果是什么呢

2、如果没有钱交罚金,会查是否有其他财产可供执行,如果目前确实没有,可暂缓缴纳。但在任何时候只要发现有可供执行的财产都可以随时追缴。只有由于不可抗拒的灾难导致确实无法缴纳的,才会酌情考虑减免。

3、如果不缴纳罚金,不会加刑。的判决一经做出就具有拘束力,这个拘束力不仅仅针对当事人也针对本身,对自己的判决如果没有发现实质性的错误是不能私自改判的。

4、判处的罚金刑,在规定的期限内没有缴纳或者缴纳没有完毕的,可以由人民强制缴纳。强制缴纳的方法主要包括人民采取查封、拍卖犯罪分子的财产,冻结存款,扣留、收缴工资或者其他收入等办法,迫使犯罪分子缴纳罚金。当然,强制缴纳主要针对实际有缴纳能力而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采用。

结语

判决的罚金应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可联系承办法官或直接到窗口办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三条,罚金可一次或分期缴纳,逾期不缴纳将被强制执行。如因灾难等原因确实困难,可申请延期、减免。若无法缴纳,会查找可供执行的财产,随时追缴。判决具有拘束力,不得私自改判。未缴纳罚金不会加刑,但可采取查封、拍卖财产等强制措施。强制缴纳主要针对有缴纳能力但不缴纳罚金的犯罪分子。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四章 行政处罚的管辖和适用 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一)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

(二)受他人胁迫或者诱骗实施违法行为的;

(三)主动供述行政机关尚未掌握的违法行为的;

(四)配合行政机关查处违法行为有立功表现的;

(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其他应当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五章 行政处罚的决定 第三节 普通程序 第五十九条 行政机关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应当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的事实和证据;

(三)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四)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五)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途径和期限;

(六)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名称和作出决定的日期。

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盖有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的印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正):第二章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设定 第十四条 地方规章可以在法律、法规规定的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种类和幅度的范围内作出具体规定。

尚未制定法律、法规的,地方规章对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可以设定警告、通报批评或者一定数额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的限额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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