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玩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构成强奸罪应该怎么判刑?

构成强奸罪应该怎么判刑?

来源:爱玩科技网


本文介绍了我国《刑法》中关于强奸罪的相关规定及立案标准。强奸罪刑罚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具有多种情形的强奸行为会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死刑。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有强奸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文章还区分了强奸与通奸的区别,并提醒办案人员在处理强奸案件时要严格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

法律分析

关于如何判处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刑罚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2、具有下列情形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1)强奸妇女、奸淫幼.女情节恶劣的;

(2)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

(3)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的;

(4)二人以上轮奸的;

(5)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处罚

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实施强奸犯罪的,是共同犯罪,应当按照她在强奸犯罪活动中所起的作用,分别定为教唆犯或从犯,依照刑法有关条款论处。

二、强奸罪的立案标准

根据刑法第236条的规定,有下列两种情形之--的,都应当

以强奸罪立案追究:

(1)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

(2)奸淫不满14周岁幼.女的。

强奸罪是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强奸妇女或者奸淫幼.女的行为,不论是否达到奸淫的目的,都应当立案追究。

三、强奸与通奸的区别

把强奸同通奸加以区别。要注意的是:

(1)有的妇女与人通奸,一旦翻脸,关系恶化,或者事情暴露后,怕丢面子,或者为推卸责任、嫁祸于人等情况,把通奸说成强奸的,不能定为强奸罪。

在办案中,对于所谓半推半就的问题,要对双方平时的关系如何,性行为是在什么环境和情况下发生的,事情发生后女方的态度怎样,又在什么情况下告发等等事实和情节,认真审查清楚,作全面的分析,不是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一般不宜按强奸罪论处。如果确系违背妇女意志的,以强奸罪惩处。

(2)第一次性行为违背妇女的意志,但事后并未告发,后来女方又多次自愿与该男子发生性行为的,一般不宜以强奸罪论处。

(3)犯罪分子强奸妇女后,对被害妇女实施精神上的威胁,迫使其继续忍辱屈从的,应以强奸罪论处。

(4)男女双方先是通奸,后来女方不愿继续通奸,而男方纠缠不休,并以暴力或以败坏名誉等进行胁迫,强行与女方发生性行为的,以强奸罪论处。

办理强奸案件要严格分清哪些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把强奸同未婚男女在恋爱过程中自愿发生的不正当性行为加以区别。

拓展延伸

强奸罪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性发生性交或者奸淫妇女的行为。根据我国《刑法》规定,强奸罪刑罚如下:

1. 法定最高刑为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2. 强奸妇女、儿童或者致使被害人怀孕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一,强奸妇女、儿童或者致使被害人怀孕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 强奸妇女或者致使被害人严重性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二,强奸妇女或者致使被害人严重性伤害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4. 强奸妇女、儿童,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之三,强奸妇女、儿童,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另外,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七条,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男女生与幼女发生性关系或者与年龄虽不满十四周岁但具有发育成熟特征的妇女发生性关系,依照强奸罪定罪处罚。

在立案标准方面,根据《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强奸案件由机关依法立案侦查,并在收到报案或者举报后十五日内开具立案通知书,并通知报案人、举报人。

结语

强奸罪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对于如何判处强奸罪,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该罪的刑罚为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对于强奸罪的具体判罚,还需要根据情节的严重程度进行综合考虑。另外,妇女教唆或帮助男子强奸的行为也是强奸罪的一种情形,会受到法律的制裁。在办理强奸案件时,要严格分清罪与非罪、此罪与彼罪的界限,以确保公正司法。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13-07-15) 第七条 实施寻衅滋事行为,同时符合寻衅滋事罪和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故意毁坏财物罪、敲诈勒索罪、抢夺罪、抢劫罪等罪的构成要件的,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

人民防空法(2009-08-27) 第五十条 违反本法规定,故意损坏人民防空设施或者在人民防空工程内生产、储存爆炸、剧毒、易燃、放射性等危险品,尚不构成犯罪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刑法 第十七条 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二周岁不满十四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罪,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情节恶劣,经最高人民核准追诉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对依照前三款规定追究刑事责任的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依法进行专门矫治教育。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