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患者可以怀孕吗 肺结核的临床表现有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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肺结核是一种传染性的疾病,可是当孕妇患上了肺结核,这种疾病就变的非常的棘手。肺结核的临床表现有什么?患者可以怀孕吗?

肺结核的临床表现有什么?

1.症状

有较密切的结核病接触史,起病可急可缓,多为低热(午后为著)、盗汗、乏力、纳差、消瘦、女性月经失调等;呼吸道症状有咳嗽、咳痰、咯血、胸痛、不同程度胸闷或呼吸困难。

2.体征

肺部体征依病情轻重、病变范围不同而有差异,早期、小范围的结核不易查到阳性体征,病变范围较广者叩诊呈浊音,语颤增强,肺泡呼吸音低和湿啰音。晚期结核形成纤维化,局部收缩使胸膜塌陷和纵隔移位。在结核性胸膜炎者早期有胸膜摩擦音,形成大量胸腔积液时,胸壁饱满,叩诊浊实,语颤和呼吸音减低或消失。

患者可以怀孕吗?

1.活动期肺结核——避免怀孕

患有肺结核的女性,当她们的结核病处于活动期阶段时,一定要做好避孕,待病情稳定、遵医嘱完成正规治疗方案,并治疗结束后,停药1年,再考虑生育。所谓肺结核活动期,主要是指有发热、盗汗、全身乏力、咳嗽、咯血以及胸部检查X线发现浸润渗出性病变、血沉降率升高等表现的结核病。在肺结核活动期怀孕,不仅可能导致肺结核恶化,产后还会易发血播型甚至全身性结核,胎儿也可能因此感染上结核,或因妊娠期间治疗不当而导致胎儿畸形。

在妊娠期间,孕妇若患上肺结核,一般要视具体情况来判断能否继续妊娠。如果结核病处于活动期阶段,结核病灶广泛,应及早中止妊娠,否则继续妊娠对母体和胎儿均不利。原本就处于肺结核活动期的患者也是如此,一旦发现怀孕,应尽早实行人工流产,以免产生不良后果。

2.非活动性肺结核——病情轻者可怀孕

有一部分肺结核病人可以在专科医生监督下怀孕、妊娠直至分娩。这类病人的结核病变轻微且处于恢复阶段,或肺结核病情稳定,无并发症及伴发病。这类结核病称为非活动性肺结核,病人的肺功能无大的改变,对胎儿的发育不会有明显影响。病者在怀孕期间要密切观察病情变化,按医嘱服药,并注意生活保健。

3.孕妇患肺结核对胎儿的影响

患有肺结核的孕妇在怀孕期间仍在治疗的话,需要不间断地服用药物,这就可能对胎儿造成不利影响。例如,链霉素可能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内,造成新生儿胎儿畸形。另外,肺结核患者在治疗过程中需要经常进行x线摄片,x线对孕妇和胎儿来说都是有害的。

孕妇怀孕后诊断出是肺结核,这样的情况肯定是对孩子有一定的影响的。孕妇需要在医生指导下使用药物,而且要谨遵医嘱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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