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营业执照的办理流程是:
1、申请核准公司的名称;
2、制定公司章程,设立准备好公司名称、组织机构、住所;
3、申请公司的设立登记;
4、审核通过后,予以登记并发给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规定,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七条规定,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六条
设立公司,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第七条
依法设立的公司,由公司登记机关发给公司营业执照。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公司成立日期。
公司营业执照应当载明公司的名称、住所、注册资本、经营范围、法定代表人姓名等事项。
公司营业执照记载的事项发生变更的,公司应当依法办理变更登记,由公司登记机关换发营业执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