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玩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最新规定?

行贿罪的量刑标准有哪些最新规定?

来源:爱玩科技网


行贿罪的刑罚分为三个层次: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或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者处五至十年有期徒刑;情节特别严重者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可没收财产。情节严重的标准包括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等。行贿人如自首,可减轻或免除处罚,这是我国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

法律分析

1、对一般行贿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

2、因行贿谋取不正当利益,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3、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可以并处没收财产,关于情节严重、情节特别严重的标准,法律未作具体规定。从司法实践的情况来看,应该从行贿数额、手段、次数、人数、后果、犯罪后的表现等方面进行考察。一般是指为谋取个人非法利益,一贯行贿,屡教不改的;为推销伪劣产品而行贿造成严重后果的;为签订假合同,骗取财物而行贿的;为骗取国家出口退税而行贿的;行贿手段或结果又牵连其他多种罪行的;用国家文物行贿或者用优抚、救济、扶贫、教育等专项特定款物行贿以及用党费、团费行贿的;行贿数额巨大或特别巨大,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或者特别重大损失的;在司法机关追诉时,拒不交待罪行,伪造、隐匿、毁灭证据,与受贿人订立攻守同盟的等等。

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可以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关于自首,本法第67条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鉴于贿赂犯罪具有很大的隐蔽性,取证难度较大而行贿与受贿又是对应的,密切联系在一起的,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实际上是对于受贿人的揭发检举,属于立功表现,因此,为了分化瓦解犯罪分子,严厉打击受贿犯罪,落实惩办与宽大相结合的,本条第2款款规定,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贿赂行为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这是对行贿人自首的特别规定,是对我国自首制度的重要补充。

结语

行贿犯罪涉及到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严重性不容忽视。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于行贿罪行,根据情节轻重将会受到不同程度的刑罚。对于情节特别严重的行贿犯罪,将会面临更加严厉的刑罚和财产没收。然而,对于行贿人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法律也给予了一定的减轻处罚或免除处罚的可能。这一规定体现了对于行贿人自首的重视,也是我国法律制度的重要补充。我们应该坚决打击行贿犯罪,维护社会公正和法治秩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八十五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的,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是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在经济往来中,违反国家规定,收受各种名义的回扣、手续费,归个人所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三百八十六条

对犯受贿罪的,根据受贿所得数额及情节,依照本法第三百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罚。索贿的从重处罚。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