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全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应当将其有关信息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那么,被列失信被执行人如何撤销:1、如果纳入失信错误,可直接向说明理由要求撤销;被执行人认为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错误的,可以向人民申请纠正。被执行人是自然人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被执行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一般应由被执行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本人到人民提出并说明理由。人民经审查认为理由成立的,应当作出决定予以纠正。2、如果符合失信规定,则偿清欠款后申请撤销。总的来说,被列失信被执行人后,一定要先弄清原因,偿还自身的欠债后,主动向提出申请,一般情况下,会主动撤除的。
《最高人民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十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在三个 工作日内删除失信信息:(一)被执行人已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或人民已执行完毕的;(二)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且已履行完毕的;(三)申请执行人书面申请删除失信信息,人民审查同意的;(四)终结本次执行程序后,通过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查询被执行人财产两次以上,未发现有可供执行财产,且申请执行人或者其他人未提供有效财产线索的;(五)因审判监督或破产程序,人民依法裁定对失信被执行人中止执行的;(六)人民依法裁定不予执行的;(七)人民依法裁定终结执行的。有纳入期限的,不适用前款规定。纳入期限届满后三个工作日内,人民应当删除失信信息。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被执行人具有本规定第一条规定情形之一的,人民可以重新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依照本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删除失信信息后六个月内,申请执行人申请将该被执行人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人民不予支持。
以上就是关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法律规定,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