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如果以个人名义挪用用于集体办事的,仍然以挪用罪进行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八十四条 挪用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数额较大、超过3个月未还的行为。挪用用于救灾、抢险、防汛、优抚、扶贫、移民、救济款物归个人使用的,从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