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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将本单位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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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析:

可以异地报销,驻外地三个月以上的职工应当提供当地特约医疗机构的病历、医疗费收据、医疗费用明细清单等有关资料。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暂行办法》

第九条 外地就医医疗费用结算规定:参保人员在外地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先由个人或用人单位垫付,属于基本医疗保险个人帐户和统筹基金支付范围的医疗费用,由用人单位汇总,并填写《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外诊、急诊医疗费用申请核拨表》,于每月10日前向省级医疗保险服务中心申请审核、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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