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由机关考察,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七十七条 缓刑考验期满,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并公开予以宣告;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违反法律、行规或者门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情节严重的,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原判刑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