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玩科技网
您的当前位置:首页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填写证人证言,当时在场的人不愿写怎么办?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填写证人证言,当时在场的人不愿写怎么办?

来源:爱玩科技网


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时,需要填写证人证言,当时在场的人不愿写怎么办?工伤认定过程中,证人证言不是必须要提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劳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二)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另外,工伤认定一般而言,从工伤科正式受理资料开始,15个工作日就能出结论。特殊情况的,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对工伤认定结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提起行政诉讼。劳动能力鉴定工伤认定结论出来以后,剩下的就是等待劳动能力鉴定(伤残级别),单位经过申请,等工伤科通知即可,一般去指定医院鉴定。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以上就是律师整理的相关内容了,您了解了吗?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显示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