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核发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报告(红头文件)
2、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元)
3、组织机构代码证正副本(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4、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字、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5、公司财务管理制度(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6、公司出资发起协议(加盖企业公章)
7、关于董事长、董事、监事、总经理任职文件及身份证明(全体股东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8、董事会决议(全体股东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9、法定代表人、总经理的任职文件、职业证明及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原件校验后退还)
10、股东单位营业执照(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11、股东单位公司章程(股东签字,加盖股东单位公章)
12、工程、财务、经济、统计负责人的任职文件(红头文件)
13、企业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证、身份证及职业证明(复印件、原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14、董事会委托办理房地产资质证书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校验后退还)
15、固定办公场所证明(原件)
16、区关于签订三方协议事宜的请示(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
17、区关于办理资政证书的函(原件)
18、验资部门出具的验资报告(原验资或审计单位盖公章及骑缝章)
19、专业技术人员劳动合同(原件)
20、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申请表(市房产局领取,首页加盖企业公章)。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管理规定》
第五条房地产开发企业按照企业条件分为一、二、三、四四个资质等级。
各资质等级企业的条件如下:
(一)一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5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3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5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4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4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二)二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20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3年以上;
3.近3年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1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3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上一年房屋建筑施工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者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6.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2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3人;
7.工程技术、财务、统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8.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9.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三)三级资质:
1.注册资本不低于800万元;
2.从事房地产开发经营2年以上;
3.房屋建筑面积累计竣工5万平方米以上,或者累计完成与此相当的房地产开发投资额;
4.连续2年建筑工程质量合格率达100%;
5.有职称的建筑、结构、财务、房地产及有关经济类的专业管理人员不少于10人,其中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的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持有资格证书的专职会计人员不少于2人;
6.工程技术、财务等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统计等其他业务负责人具有相应专业初级以上职称;
7.具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商品住宅销售中实行了《住宅质量保证书》和《住宅使用说明书》制度;
8.未发生过重大工程质量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