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费缴纳规定与通知程序: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各地规定不一。供用电合同中应注明具体规定,用电须知相当于合同。停电前应进行通知,具体程序为:三天至七天内送达通知书,重要用户需报送电力管理部门;停电前30分钟再次通知。计划检修需提前七天通知,临时检修需提前24小时通知;故障停电需事前公告。停电或限电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建议预存电费,避免停电和违约金。
法律分析
1、据知,国家没有统一规定。在《供电营业规则》中规定:“用户应按供电企业规定的期限和交费方式交清电费,不得拖延或拒交电费。”
2、各地的规定不尽一致。具体应该在供用双方签订的《供用电合同》中注明,对于居民用户,一般是不专门签订合同的,在当初你提交用电申请时,申请书的背面会有一个用电须知,这就相当于合同了,你可以去你当初办理用电申请的营业厅找一下看看,看里面是如何规定的,虽然你当初没有仔细看,但当你签字后就视同你是同意了里面的条款的,这在各大企业(电信、保险等)都是一样的。
3、虽然你不知道具体的时间,但停电前是应该进行通知的,具体规定为:
第六十七条除因故中止供电外,供电企业需对用户停止供电时,应按下列程序办理停电手续:
1.应将停电的用户、原因、时间报本单位负责人批准。批准权限和程序由省*网经营企业制定;
2.在停电前三天至七天内,将停电通知书送达用户,对重要用户的停电,应将停电通知书报送同级电力管理部门;
3.在停电前30分钟,将停电时间再通知用户一次,方可在通知规定时间实施停电。
第六十
因故需要中止供电时,供电企业应按下列要求事先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1.因供电设施计划检修需要停电时,应提前七天通知用户或进行公告;
2.因供电设施临时检修需要停止供电时,应当提前24小时通知重要用户或进行公告;
3.发供电系统发生故障需要停电、限电或者计划限、停电时,供电企业应按确定的限电序位进行停电或限电。但限电序位应事前公告用户。
第六十九条
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企业应在三日内恢复供电。不能在三日内恢复供电的,供电企业应向用户说明原因。
4、现在多是可以预存电费的,建议你多存一些,其实电费很便宜的,一家人用一个月的电,可能还没有一个人的电话费多,完全没有必要等到他停,多存一些备用就行了,另外欠费时将电停了,很费事的,还要交电费违约金,钱不多,对心情是个影响。
结语
总之,根据《供电营业规则》和各地规定,用户应按时交电费,停电前供电企业应提前通知,并在停电原因消除后三日内恢复供电。建议提前预存电费,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费用。电费相对较低,多存备用是明智之举,也有助于保持良好的心情。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五章 电价与电费 第四十四条 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电费中加收其他费用;但是,法律、行规另有规定的,按照规定执行。
地方集资办电在电费中加收费用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有关规定制定办法。
禁止供电企业在收取电费时,代收其他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章 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 第六百五十四条 用电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及时支付电费。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经催告用电人在合理期限内仍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
供电人依据前款规定中止供电的,应当事先通知用电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2018修正):第四章 电力供应与使用 第二十六条 供电营业区内的供电营业机构,对本营业区内的用户有按照国家规定供电的义务;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对其营业区内申请用电的单位和个人拒绝供电。
申请新装用电、临时用电、增加用电容量、变更用电和终止用电,应当依照规定的程序办理手续。
供电企业应当在其营业场所公告用电的程序、制度和收费标准,并提供用户须知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