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书可以写明财产归女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对于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如果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另一方无法主张权益;如果有贷款尚未还清,争议在于婚前共同出资部分。建议双方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以避免争议。离婚协议书需一式三份,当事人签字后备案登记方可生效。协议离婚可处理夫妻事项,包括财产分割。
法律分析
一、离婚协议写财产归女方是否可以?
离婚协议写财产归女方是可以的。方签字并经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
1、离婚协议书里,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
2、男女双方到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时签署的离婚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到起诉。经判决后仍不履行的,由强制执行。
3、男女双方经以调解书形式确认的调解协议书,一方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直接申请强制执行。
二、房产只有一方名字离婚时怎么分
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产权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离婚后房屋如何分割,这是在现实生活中较普遍的现象,特别在都市里,完全由一方出资购房,压力很大,通常由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在双方婚前共同出资购房时,由于婚前双方感情觉得好或出于其他原因,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只写了一方的名字,另一方没有写进去。结婚后因感情破裂离婚,此时,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认为房屋属于婚前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具体分以下两种情形: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且付清全部房款的。
如果一方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有出资,自己也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自己有出资的话,那么,另一方的权益是得不到保护的。也就是说,即使一方真出了钱,但不能证明出资行为,也无法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未付清全部房款的(有贷款)。
同上。此情形争议的是婚前双方共同出资的部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还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以,建议各位,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的,务必要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上双方的名字,这才是双方互相尊重、互相信任、促进感情和避免争议的不变法则。
如果夫妻是协议离婚的话,那么离婚协议书就是必须要有的,一般要求一式三份,即当事人双方各自持有一份,还有一份需要到婚姻登记处进行备案登记。而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书上签字之后,此时最多只能算成立,之后登记备案之后,该离婚协议书才能生效。
在现实生活当中,如果当事人关于夫妻之间的一些事项如果能够达成一致,那么面临离婚的时候,是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来进行处理的,比如说双方都同意解除夫妻之间的关系,而且关于财产的分割也能够达成一致,就可以直接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
结语
离婚协议书是离婚双方达成一致并经过婚姻登记机关备案的有效文件。根据离婚协议书的约定,房屋归一方所有,具有法律效力。如果一方不履行协议,另一方可以通过起诉并要求强制执行。对于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但产权证上只有一方名字的情况,根据具体情形,会根据证据认定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建议在购房合同及产权证上写明双方名字,以避免争议。离婚协议书的签署和备案是确保协议生效的关键。如果夫妻双方能达成一致并在离婚协议书中约定财产分割等事项,可以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章 家庭关系 第一节 夫妻关系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一章 赠与合同 第六百五十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的权利转移之前可以撤销赠与。
经过公证的赠与合同或者依法不得撤销的具有救灾、扶贫、助残等公益、道德义务性质的赠与合同,不适用前款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