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设立的“公共集体户”是为解决人才引进、积分落户者没有房子也能落户的问题而设立的一种集体户,是对现行集体户管理的一种补充和完善,具有兜底性质的户口。
法律分析
公共集体户是是现行集体户管理之外单独增设的一种集体户,是一种兜底性质的户口,在户口管理制度中,居住或者工作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单位及社区的,登记为集体户,公共集体户”则是广东省的广州市,为了解决人才引进、积分落户者没有房子也能落户的现实问题而设的,是作为集体户口的补充和完善。
拓展延伸
集体户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
集体户是指由多个家庭或个人共同居住、共同管理的住宅单位。在法律上,集体户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首先,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集体户居民有权参与集体事务的决策和管理,包括选举群众自治组织、参与公共事务的讨论和决策等。其次,集体户居民享有与个人住宅相似的权益,如居住权、财产权等。此外,法律还规定了集体户居民的权益保障措施,包括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维护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公共设施等。总之,集体户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是为了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结语
公共集体户是广州市为解决人才引进、积分落户者没有房子也能落户的问题而设立的一种兜底性质的户口,作为集体户口的补充和完善。在法律上,集体户享有一定的法律地位和权益保障。居民有权参与集体事务的决策和管理,享有与个人住宅相似的权益,同时还有相应的权益保障措施。公共集体户的设立有助于保护居民的合法权益,促进社区的和谐发展。
法律依据
《广州市发展改革委市关于印发广州市推进设立公共集体户工作方案的通知》第二条
公共集体户落户申办:
拟入户人员,应先按规定顺序(详见示意图)提供有关证明以确定登记入户地址。应由公共集体户“兜底”的,须按不同类别选择相应的公共集体户:属于引进人才入户的,在其工作单位注册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积分制入户的,在其受理居住证所在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其他类别(含有广州市户口的),均在其实际居住地所属的公共集体户入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