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车超载30%以上50%以下的处罚为五百元罚款。
根据相关规定,货车超载情况的处罚标准如下:超过核定载质量未达30%的,处以200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30%以上未达50%的,处以500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50%以上未达100%的,处以1000元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10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因此,当货车超载达到30%但未超过50%时,将面临500元的罚款。这一处罚措施旨在遏制超载行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货车超载的法律规定: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相关规定,对超载行为的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卸载等;
2、超载的判断标准是根据车辆核定的载质量或者载客人数来确定的;
3、超载30%以上50%以下,通常会被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并可能要求当场卸载超出部分;
4、如果超载情况严重,可能会对驾驶员的驾驶证进行记分,甚至暂扣或吊销;
5、对于经常发生超载的运输企业,交通管理部门可能会采取更严厉的措施,如其运输业务或者吊销运输许可证。
综上所述,针对货车超载问题,相关规定明确了不同超载幅度的罚款标准,其中超载30%以上至50%以下的货车将被处以500元罚款,这一措施体现了对超载行为的递增惩罚机制,旨在有效遏制超载现象,确保道路交通安全,促进交通秩序的规范化管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二条
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有前两款行为的,由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